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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萍:民间小戏中的信仰色彩

[日期:2013-09-23] 来源:作者惠赐  作者:王萍 [字体: ]

民间小戏中的信仰色彩*

兰州城市学院文学院, 王萍*

民间小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对象,通常我们从剧种、表演形态、审美特征等艺术本体的行为性和濒危性层面对其关注较多,而忽视了它与民间信仰的关系。事实上,有相当部分的民间小戏植根于传统民间信仰土壤,它们或源于祭祀神灵的仪式,或脱胎祈福驱邪的巫术,总之,民间信仰在一定意义上是民间小戏生命滋养的重要源头。同时,另一方面,民间小戏也是民间信仰的有机组成部分,尤其在民间信仰的祭祀仪式中民间小戏发挥着重要的功能。

早在远古时期,原始初民的祭祀仪式不仅与图腾巫术相连,而且与乐舞诗综合表演直接关联。“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尚书·尧典》)“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吕氏春秋·古乐》)此八首歌通过乐舞诗的综合表演记录了远古时期祭祀仪式歌颂天地功德、崇拜祖先图腾的情景。诚如刘师培说的:“三代以前之乐舞,无一不源于祀法。”在祭祀的神圣仪式里,初民乐舞诗的综合表演使人体节律与自然节律产生共鸣,把人与自然的距离拉到最近,从而将人类生存的有限性延伸到了无限的自然之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表演与仪式两种不同的民族文化形态,在历史的先天性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同源性。如果说仪式是上古初民最早的文化精神实践活动,那么,表演则是仪式最基本、最具代表性的叙述方式。

王国维指出:“古代之巫,实以歌舞为职,以娱神人者也。……盖群巫之中,必有像神之衣服形貌动作者,而视为神之所冯依。”固然,王国维是从装扮这一最具核心意义的元素追溯戏曲发生的渊源及其构成元素,但也由此表征了仪式与装扮、歌舞等综合表演相互依存,互利共生的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叙事。叙事的核心在于其蕴含了一种在仪式语境下古代人以表演体现敬神娱神、沟通人神,代神宣教的历史图景。纵观戏曲发展史,从先秦、汉唐的傩舞、木偶戏、目连戏到宋代戏曲文化形成,这个过程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随着上古仪式乐舞诗在戏曲艺术中的渗透、整合,戏曲表演最终成为民间祭祀仪式敬神娱神的主要载体之一。当然,这一功能在后来商业性的舞台戏曲活动中已经看不出来,但是,千百年来相当多的民间小戏承袭了这一功能,而且作为体现民间信仰的主要载体,至今活态在乡间村社的草台戏楼、神庙寺院里,成为民间表达精神图景的重要方式。

西北地区农耕文明比较发达,民间信仰氛围浓厚,大部分民间小戏都具有参与民间信仰的功能。首先,其主要标志是演出时间、地点与民间信仰直接相关。陕西、甘肃一带的皮影戏在演出时间和地点上与当地庙会时间一致,演出种类有“还愿戏”、“过关戏”、“驱邪戏”“平安戏”、“祈雨戏”等。被称为“戏曲舞蹈活化石”的甘肃永靖傩舞戏,每年农历七月二十三日举行,民间俗称“七月跳会”。它是百姓为当年五谷丰登、人富平定向神表达酬谢之意,并祈求来年风调雨顺,安居幸福举行的民俗活动。

其次,小戏演出有一套仪式规制,这套规制与当时的民间信仰活动构成一个整体,成为民间信仰语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主要体现在表演前的“请神”仪式上。如甘肃环县庙会皮影戏,通常在庙会第一天晚上举行“请神”仪式,俗称“挂灯”,具体过程主要有:设神龛,上香,呈献食物供品,鸣锣放炮,神祗降临入座,焚烧“经方”等,以此表示请诸神来看戏。总体的来说,不同地方不同剧种小戏在“请神”程序上有一定的差异,但大部分民间小戏都有“请神”仪式,“请神”仪式是小戏表演的序幕开端,“请神”后的“酬神”、“祈神”、驱邪逐鬼等形成小戏特有的艺术形态。

笔者2012年3月考察甘肃环县兴隆山庙会皮影戏演出时,班主韩向国介绍说,皮影戏在当地有“神戏”之称,民间流传“祖师爷不看大戏,只爱道情皮影”的俗语。所以,演出时有一些“规矩”和禁忌,如艺人们在饮食上要戒荤腥三天,戏箱不许任何人坐在上面等等。当笔者向他提到观众太少这一问题时,韩向国很淡定地说:“神戏嘛!”在他们看来观众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戏演给神看的”,因而丝毫不能马虎,从开始准备到演出整个过程戏班艺人都很认真。

演出中颇具赐福和驱邪综合性意义的是“过关戏”仪式。这是信众(观众)借演关公戏以攘除灾难、祈求平安的一种典型方式,且多为孩子禳解。通常演过关戏前,家长要带(抱)小孩至亮子(戏台)前跪下,焚香燃表,当关老爷线子(影人)骑赤兔马、手提青龙偃月刀登场表演刀劈青龙、白虎、朱雀、鸡角、五鬼于马下时,扮关公线子(影人) 的前台艺人会问:“某孩子所犯三十六关斩过了吗?”后台答:“斩过了。”问:“二十四煞斩过了吗? ”答:“斩过了。”问:“一十二道迷昏锁斩过了吗?”答.“斩过了”这时前台即唱道:“三十六关齐斩过,二十四煞一扫光,一十二道迷昏都斩断,我保孩子寿百年。”唱腔一落,家长把孩子从“亮子”(影幕)下送至后台,会长蘸公鸡血在小孩额上画“十”字,或后台艺人用燃烧的黄纸在孩子额头燎一下,再从“亮子”(影幕)下将孩子送出去,过关戏就算结束。“过关”象征孩子渡过了厄运,从此受到神的护佑,百病不生,百邪不侵。

此外,还有还愿戏等。笔者在环县兴隆山庙会考察皮影戏时,就有一对年轻夫妇为已经去世的父亲请三折“还愿戏”,说这是父亲生前给神许的愿,一定得还否则家里不平安。

民间信仰体现的是民众对自身存在及客观世界的一种精神态度,民间信仰也是民间诸多艺术的生命之源和赖以生存的土壤。民间小戏具有浓郁的信仰色彩,它所蕴含的价值取向、审美追求等文化观念都与民间信仰有直接关系。从展演仪式来看,仪式外化需要小戏表演作为载体来呈现,反过来,小戏表演也有赖信仰的祭祀仪式得以延续、传承,甚至宗教化、神圣化,二者互为阐释、相互依存。民间小戏千百年来之所以流传下来,就是因为它作为民间信仰的有机组成部分,始终是民间百姓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是民众表达情感、观念的重要方式。由此可见,保护民间小戏的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这就是如何合理、有效地保护传统民间信仰的问题,而探索民间小戏与民间信仰的关系则有助于从生命本源以及形成、传播的文化生态去思考民间小戏传承、保护的措施和政策。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民间信仰的消长某种程度上会影响民间小戏的盛衰。事实上,只要民间信仰的传承纽带不断,民间小戏的生命就有滋润的养分,而一旦民间信仰的传承断裂,那么小戏“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之命运就不能不令人担忧了。

当然,在保护传承民间信仰问题上需要正确区分糟粕与精华,对迷信、愚昧、背离科学、危害社会的成分必须坚决抵制,我们所提倡的保护是指民间信仰中有益于民间小戏生长、传承的文化事象。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西北民间小戏与祭祀仪式研究”(项目编号为11EB129)、甘肃省高校研究生导师项目“陇东道情皮影戏在地方典祀中的作用、功能及其艺术形态研究”(项目编号为1111-07)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萍,女,陕西宜川县人,文学博士,兰州城市学院文学院中国古代小说戏剧研究所副教授,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西北民间小戏与祭祀仪式研究”(项目编号为11EB129)、甘肃省高校研究生导师项目“陇东道情皮影戏在地方典祀中的作用、功能及其艺术形态研究”(项目编号为1111-07)主持人。

本文发表于《中国文化报》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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