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人类学田野工作方法中“人”的引进
——黔西苗人的服饰与婚姻个案研究带给我们的思考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安丽哲
摘要:艺术人类学的田野调查需要关注“人”本位的研究。艺术品(艺术活动)并不与艺术主体所生活的时代、人文环境、生态环境等等直接发生关系,周围的一切必须通过对主体的作用来对艺术品的产生以及传承发生影响。本文以黔西苗人的服饰与婚姻个案研究为例,探讨了艺术人类学田野工作方法中“人”的引进模式。
关键词:艺术人类学 田野工作方法 黔西苗人
艺术人类学这个提法在中国也有10多年了,当时的产生是美学以及艺术学的研究急切需要结合自己国家的实际状况,提出切实可行的理论出来,而不是一味的照搬西方的理论。这一切都使得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方法很快在艺术哲学以及美学领域风行开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艺术人类学研究倡导的是“从单纯研究艺术品以及艺术活动出来,因为艺术品以及艺术活动是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我们不能从社会生活中将其剥离出来研究”的理念,许多研究者开始运用参与观察的方法,将一个具体的艺术品或者艺术活动其所存在以及发生的社会环境、生态环境下进行研究,探讨艺术品(艺术活动)所包涵的社会文化的意义以及在社会中的重要意义。例如苗族的刺绣艺术品,研究者们除了去考察其现阶段的分类,造型特征以及工艺外,也考察刺绣图案的深层意义。可以说这种研究方法直到今天对我们仍然非常有意义。然而在不断的实践中,我们逐渐发现我们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视野,那就是“人”[1]。这里的人可以理解为“群体”也可以理解为“个人”。也就是说艺术人类学研究现在非常需要一个人本位的方向。我们需要锁定进行艺术品以及艺术活动这些艺术客体的另一个方面,即艺术主体。因为我们的研究不绕开艺术品的制作主体,艺术品(艺术活动)并不与主体所生活的时代,人文环境,生态环境等等直接发生关系,周围的一切必须通过对主体的作用来对艺术品的产生以及传承发生影响。
在对黔西一个社区的长角苗人的服饰的考察中,我着重考察整个族群群体以及服饰制作主体——妇女的婚姻观念的变化在传统民族服饰传承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一长角苗人服饰与择偶的价值判断观
“所有的社会都有对劳动的某些分工按习惯给不同种类的人分配不同类型的劳动。所有社会的传统劳动分工方法都在某种程度上利用了性别的差异。民族志资料表明:几乎在所有的社会中 某些劳动总是分配给男人,而另一些则是分配给妇女的,男人修建房屋,跟硬东西打交道的例如金属,石头,木材。妇女常做的是家务劳动,妇女不仅是儿童的主要照管者,还要做饭,清扫房舍,洗衣服以及找柴和取水。”[2]在长角苗的生活里面也是如此。用村民的话来讲“有的重活女的干不了,修房子背煤什么的。以劳力为主的都是男的来做,如果女的干活太厉害,很多人会笑话的,女的最主要就是做衣服绣花做饭带孩子什么的,而且对外打交道都是男的事情”在长角苗人的生活中,女主内男主外是其典型的生活模式。由于长角苗人在长期生活比较闭塞的深山里面,许多东西需要自给自足,每个家庭都是一个独立的可以生产消费的个体。在艰苦的生存条件下,男人与女人分工非常明显,需要各司其职,能够自己生产制作出全家人的衣服是一项长角苗妇女的基本技能。这与我们现在的都市社会不一样,在都市社会中,服装由专门的裁缝制作或者是由专门的工厂生产,妇女们不再将作女红作为自己生活职能的一部分。
长角苗人择偶的前提就是姑娘必须会绣花做衣服,其次才是容貌家境人品等等。由于在社会分工上面,服饰的生产与制作都是妇女的专门职责,她们需要自己种麻、纺麻、绩麻、织布,制作成衣服给全家老小穿戴,但是如果男子娶来的媳妇不会制作衣服,那么意味着自己没有衣服穿,自己的小孩也没有衣服穿。所以会制作服饰是长角苗妇女能够婚配的前提。如果女孩长大了学不会画蜡、不会绣花就会被寨子里的人们称呼为“憨包”。“憨包”这个词这是对脑子迟钝的人的蔑称,因为绣花与蜡染是长角苗女子必须从小学习的一门技艺,如果绝大多数都会了只有个别学不会,那么这学不会的很可能是脑子有些问题的,而且即使脑子没问题男子娶过家门之后一家老小的穿戴就没了着落,所以不会刺绣蜡染制衣的女孩在本民族是没有人要的,她只能嫁给汉族中有缺陷的人,例如说瞎子聋子拐子等等。“在苗族传统社会中,妇女的服饰与择偶和婚配密切相关,妇女的服饰(特别是盛装)在某些特定的场合成为表明自身价值的一种尺度,有些时候,服饰甚至成为决定婚姻的重要因素”[3]可以这样讲,刺绣蜡染工艺的好坏是长角苗妇女社会价值实现的最大体现。在这一点上,几乎所有苗族分支的传统观念都是一致的,例如在《苗族史诗》里面有一段讲9个姐妹中的一个的“七姐叫阿丢,歌儿不会唱,花儿不会绣,怕没人来娶,妈妈好发愁。将她送给汉人家,起初拿她当丫头,后来娶她作媳妇。”正因为如此强大的社会价值评判体系使得现在读书的小姑娘们一放学的首要任务并不是写作业而是几个人聚集在一起刺绣或者画蜡。
二族内婚姻与族外婚姻对服饰传承的影响
1)长角苗的传统婚姻观
长角苗人生活在一个多民族地区,在这个地方的通婚习惯是各个民族内部通婚,例如彝族的找彝族的,布依族的找布依族的,不过长角苗的情况有点特殊,因为苗族有很多支系,长角苗只是其中之一,他们并不像外界宣传的那样,本支系内部通婚,就语言上来讲,首先同语言相同的其它苗族支系通婚。由于目前长角苗的构成主体是由歪梳苗与弯角苗转化而来的,所以他们长期以来都有与纳雍县弯角苗以及水城县歪梳苗通婚的习惯,这都属于族内婚姻。附近的大花苗由于语言不通所以也不通婚。不过长角苗女子历来就有嫁入汉族的历史,这种婚姻属于族外婚姻。
以长角苗的婚姻习惯来讲是以包办婚姻为主,自由婚姻为辅的。跳坡是男女非常自由的一种恋爱方式,然而结婚却是尊父母之命的。我们都知道长角苗有个习俗是走寨,这个习俗为年轻男女提供了自由恋爱的场所,然而据后来的调查发现,原来很多夫妻的结合都不是自由恋爱得来的,而是自幼父母给定的娃娃亲,到现在这种定娃娃亲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娃娃亲一般在男孩女孩7-10岁的时候定,也有一部分是在17,8岁订婚的。有的人对父母包办的婚姻喜欢,有的不喜欢,但是他们别无选择,尤其是女方家需要男方家一大笔聘礼,如果成年后不去结婚,由于无法归还聘礼被迫娶妻结婚的。我们采录的一首酒令歌这样唱的:
姑娘的母亲给姑娘穿一件好衣服,
但要逼着姑娘去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
姑娘的母亲给姑娘穿上一件好裙子,
但要逼着姑娘去嫁给一个不喜欢的呆子。
她跟母亲说:“我吃了他家的饭(丈夫),就要听他家的话。
他家每天都把我当牛作马,如果你们还要逼我的话,我可能会去寻死
.他还说,你们收他家的钱我就应该帮他作这些活。
你们收了他家的银两,即使我作到死他们心里也不满。
如果你们还这么逼的话,我宁愿去外地,即使作乞丐我也愿意,无论死在哪里,我都心甘情愿。“
(安丽哲采录,熊光禄翻译)
这个问题可能不仅仅存在于长角苗这个分支,可能在整个苗族内部都是这样,在《苗族史诗》中的寻找祭服一篇中就反映出来“九姐叫阿苟,丈夫不好她不嫁,逼死也不怕,又打官司又闹架,水田卖了一大坝,后来嫁给汉人家,她倒也安心拉。”[4]
一般来说,青年男女是可以去走寨,如果中意的话就要来求父母,父母就要请人看鸡卦,如果鸡卦卦像比较吉利就可以成婚,如果不好就不可以成婚,但是靠走寨娶来媳妇的是非常的少数,或许走寨只是苗族人这个在艰难条件中生存的一种自我保护的规则,只有通过走寨,年轻男女自由交媾才可以得知女子的生育能力,一旦具有生育能力,那么就有了可以成婚的资格,跟自己父母定下的人结婚。尽管有的婚姻比较幸福,但是也有些人的婚姻是勉强维持,互相不喜欢以至于造成的好多后果,例如婚姻不幸福造成的社会问题,即婚后仍然很多去用山歌去挑逗别人妻子的情况比较常见。从我们采录到的30多首山歌的内容来看,这些歌里面要经常出现苗族妇女绣花的身影,男子多从绣花衣开始起兴,赞美女子勤劳美丽。在陇戛寨中我们调查了42户,竟然有38户的婚姻都是父母包办的。
2) 族内通婚下民族服饰传承状况
首先来看族内通婚下是否对其传统服饰产生影响,族内通婚指的是长角苗与短角苗,长角苗与歪梳苗等当地苗族分支内部的婚姻状况。由于风俗习惯类似,语言相通,这几个支系之间经常会有通婚。我们在纳雍县张家湾老翁村调查到有几个长角苗妇女嫁入弯角苗这里,一直到老并没有改变其服饰。在陇戛寨有位杨姓妇女是弯角苗,她也没有因为搬来长角苗的地方而变为长角苗,现在仍然是弯角苗的打扮。不过在这片土地上,这个环境下,她的后代就变成了长角苗的装扮。
我们在陇戛寨遇到一个姑娘杨分[5],她是与老卜底(地名)的歪梳苗小伙子定的婚,我们谈到这个服饰的问题。
笔者:你喜欢绣花衣服吗?
杨:我很喜欢呀,这个服装比汉族服装要好看的。
笔者:你未婚夫那边的穿戴跟这边一样吗?
杨:不一样,头上戴的角不一样,身上穿的花不一样。
笔者:那你会绣那边的花吗?过节的时候穿什么呢?
杨:我不会绣那个地方的花,我们苗族人只要会绣花就可以了,我就绣我们这边的花就行,过节的时候我就穿我们长角苗的衣服。在张唯有个老太太就是长角苗嫁过去的,到现在仍然是长角苗的打扮。
由于苗族内部都有对刺绣蜡染相同的社会价值评判体系,即不会刺绣蜡染的媳妇或者做的不好的都会被整个族群嘲笑,所以,苗族这几个支系之间通婚并不会带来刺绣蜡染技术的消失,不过民族服饰也会根据通婚对方服饰的发展阶段而穿戴。例如说上文提到过的长角苗妇娘杨X的那个歪梳苗未婚夫所生活的地方的民族服饰已经转化为节日服饰,日常再不穿着,那么这个杨X嫁过去之后的服饰也会入乡随俗,只在节日时候穿着。
3) 族外婚姻观的变化以及民族服饰传承状况
前文提到过苗族一般只跟本民族通婚,但是偶尔也跟汉族人通婚。不过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刺绣不会蜡染的姑娘由于本民族没人要所以只能去嫁给有残疾的汉族人,民族之间不通婚除了语言不通习惯不通的问题以外还有相互敌视的情绪,所以长期以来汉族苗族基本不通婚,如果寨子里讲起来谁家的姑娘嫁了汉人都觉得这是一件比较悲哀的事情,如果哪家的小伙子娶了汉族的姑娘会遭到整个族群的反对。不过自从1996年女娃开始读书后,婚姻观也产生了重大变化,96年读书的第一届女童有40个,现在还有7,8个还在读六年级,有三四个在读初中,还有一个师范毕业了,一个在读,这个从师范都毕业出来了的杨X嫁了汉人。这次的婚姻是陇戛寨长角苗人婚姻观转变的一个标志,比较冰封的族外婚姻开始有了改观,从这之后,就象村民说的那样“以前是只有不会绣花的憨包才嫁给汉族人,现在不一样咯,还有读过书的,有出息了的姑娘会去嫁那种有稳定收入和工作的汉族人。除了这两类我们族别一般情况下还是不会跟汉族人通婚的。”我们去调查了寨子里面的未婚姑娘们对于与汉族人通婚的看法,相当数量的姑娘表达了希望嫁给汉族人,其中一个叫王方姑娘[6]的回答比较典型:
笔者:你们想不想嫁给汉族人呢?
王:想啊,就是没有人要呢,周围的汉族人看不上我们的人,骂我们苗子
笔者:如果看上了你们嫁吧?为什么想嫁给汉族人呢?
王:恩,嫁的,汉族人家境好一些。
笔者:嫁了汉族人可就穿不了你们的衣服拉,
王:不穿了,也不用做了。如果在我们这里现在过节不穿就会有人说:这个小笨蛋,肯定不会绣花拉,没有出息。
笔者:那嫁了汉族人是不是就随便了,不用绣花也没人笑话呢?
王:恩,是的,可能就没有人说了吧。
可以这样讲,以前的时候嫁给汉族人的女孩都是不成器的代表,现在的嫁给汉族人的成为一种时尚,然而苗族姑娘嫁给汉族人有一个后果就是刺绣蜡染不再继续作为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在到处都可以买到衣服的汉族社区里,这项技术变得可有可无,传统民族服饰也变成一种空洞的没有用途的摆设。然而是什么导致了长角苗人对汉族通婚观念的改变呢?可能只有在我们了解了长角苗妇女的生活后,才能更好地理解她们的选择。由于长角苗生活的地区主要还是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产方式,所以农业劳动占据了长角苗人的绝大部分时间,尽管男女有分工,但是一般情况下,地里的农活是要男女都要做的事情。我们来看一下陇戛寨长角
苗人一年之内的时间安排。
长角苗妇女年度时间安排表
农历1月底至2月初 |
栽洋芋用掉6,7天,然后就开始背粪栽苞谷。背粪花费的时间比较长,一般背粪,如果一个人背的话要半个月,因为地远的一天只能背7箩或者8箩。 |
2月底至3月初 |
把粪都背到地里然后开始种苞谷。 女人在这个月份把洋芋种完后就去梭戛乡帮汉族人种苞谷,包吃包住,一天15元,一天到天黑。 |
4月-5月 |
给苞谷锄第一道草,在当地叫做镐苞谷。 |
6月-7月 |
挖洋芋的时间用的比较多,整整挖一个月 |
8月-9月 |
收苞谷,背粪,砍完苞谷草了就要犁地,准备栽小麦,在霜降前后,9月底之前要把地犁好之后栽小麦。 |
10月-12月 |
10月之后就开始闲点,女的才可以在这两个月里安心做点衣服,但是男的还是不得闲,因为男的要去犁地,犁地好了在春节之后又就可以栽洋芋了,这是又一年。 |
从表格中看到,长角苗人的生活是非常辛苦的,一年四季都不得休息,然而在近年以来,由于寨子里面男人出去打工的增多,家里妇女身上的任务就更是沉重了很多,要从清晨一直忙碌到晚上,要背水,要喂猪要喂牛,要做饭,要种地。牛要割草,猪要割猪菜,还要去干活,还要画蜡做衣服,真是非常的辛苦。我们就2006年4月2号一个15岁辍学后女孩的一天的生活来看:早晨5,6点就起来,背水做早饭,背粪、又做午饭,然后再背粪,然后割牛草喂牛,这个时候已经晚上了,又开始做饭,饭后在灯下支起小桌子开始画蜡做衣服,在10点钟左右上床睡觉。这就是一个普通妇女的非常普通的生活这样的生活一直会到去世。80岁的熊姓老人给我讲述她一天的生活。“我老了,做不得活路了(即不能干重活),就只能做饭,有时候扛起镐刀去挖菜,喂猪喂牛。出去上坡做事还省事,就一条路,在家里还麻烦的很,罗嗦的很,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有时候你还没做好饭,人家都干活回来要吃饭了,结果人家都在吃饭,你还在忙。”
沉重的劳动使得读书的少女们向往从电视里看到的城市中的生活,向往从前来旅游者的口中描述的汉族女性可以不用背水、背粪、打猪草,天天画蜡的生活。为了这种美好的生活,她们尽力想改变现状,嫁给汉族人成为一种理想。
我们知道民族服饰的存在是有一定的社会文化机制在那里运行,在艰苦的环境下,不会制衣的苗族女孩势必遭到大家的唾弃,做不好的刺绣蜡染也会被大家笑话,更会没有人娶。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姑娘们勤恳的用一切可以挤出来的时间来制作衣服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读书的姑娘们放学后的首要任务是画蜡,作业是放在其次地位的原因了。当苗族女孩嫁入汉族之后,汉族社区并不存在这种氛围,衣服可以直接去购买而不是自己一针一线的制作,在这种社会情况下,嫁进来的不作女红的苗族媳妇也不会受到大家的谴责。
长角苗女子结婚观发生变化对其服饰以及服饰的制作传承有直接的影响。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明显的关系,即,在目前的状况下,如果在本民族内通婚,姑娘必须学会女红,这是族内婚姻的前提,如果与跟自己接近的苗族支系结婚,姑娘也必须会女红,这也是族内支系内婚姻的前提;如果与并不崇尚刺绣汉族结婚,就不需要这个前提,而且即使会女工的嫁入汉族后,因为没有用武之地,也逐渐会使得这种技艺的丧失。当然我们明白这个关系并不是说为了更好的保护长角苗人的服饰就阻止他们进行族外通婚,因为他们才是服饰的主体,他们对传统服饰的看法决定着传统服饰的消失与否。如果长角苗人认识不到自己民族服饰的价值,等到传统服饰依存的传统社会价值评判标准瓦解的时候,即使族内通婚都不能挽救民族服饰的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