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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峥:鄂温克族民间音乐的保护与传承

[日期:2014-10-21] 来源:  作者:敖峥 [字体: ]

鄂温克族民间音乐的保护与传承

敖峥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摘要:在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以口传心授为主的民族民间音乐面临着越来越艰难的生存与发展困境。本文首先分析了鄂温克族民间音乐发展中存在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几乎没有创新、传承艰难等主要问题,然后从市场必然性、民族文化安全性、文化民主性三个方面阐述了保护与传承的基本价值定位,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文化民主、专业教育“四位一体”的鄂温克族民间音乐保护与传承机制构建设想。

关键词:鄂温克族;民间音乐;保护与传承机制

鄂温克族民间音乐是指由鄂温克族人民群众集体创作的、真实反映他们生活情景、生动表达他们感情愿望的民间歌曲、歌舞音乐、宗教音乐及民族器乐等。鄂温克族的民间歌曲叫“扎恩达勒格”,歌舞音乐叫“鲁克该勒”、宗教音乐叫“萨满以若”,民族器乐有“温图”、铜镜(铜铃)、口弦。

 一、鄂温克族民间音乐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经济的冲击,鄂温克民族音乐生存环境遭到破坏

民间音乐是对人民群众感情以及生活环境的真实写照与反映。鄂温克族民间音乐是指由鄂温克族人民群众集体创作的、真实反映他们生活情景、生动表达他们感情愿望的民间歌曲、歌舞音乐、宗教音乐及民族器乐等。它是鄂温克族劳动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他们长期积累的由口头传承的非物质文化成果。鄂温克族人的整个文化和精神世界都是属于大山林的。鄂温克族人出行不需要绕道和借宿而是穿山越岭,因为山林就是他们的家,在山林中生活、生存是他们一种与生俱来的行为方式和本领。对于鄂温克民族本身而言,大兴安岭是一片被猎民们“人化了的自然”,他们人数少而分布广,有语言无文字,但他们每个人肚子里都装着活地图,虽然他们的语言中没有明确表示方向的词汇。但他们是不会迷路的,因为他们会以曾经发生过的故事、山形地貌、动物植物来命名他们的森林。随着商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当地政府部门在20世纪90年代对他们实施禁猎、禁伐措施,努力引导他们转向农业耕种,由原来的迁徙生活逐渐转变为定居生活。出发点无疑是好的,而且或许也是需要的,但传统的民间生活方式却因此遭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这样导致其狩猎文化载体消失了。“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句话一方面肯定了民族的个性,但另一方面也强调了其评价标准的世界共性,在这种情况下,保护和传承民间音乐及其重要,特别是民间音乐赖以生存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以后,鄂温克族民间音乐也就面临着要么消亡,要么适应的尴尬局面,别无选择。

(二)民间音乐逐步消亡,几乎没有创新

由于鄂温克族居住分散,流动性较大,各地自然条件不同,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等原因,民歌流传的数量会逐步减少,传承民间音乐的民间艺人也逐步发生了变化。另一方面,即使是民歌流传了下来,但能够掌握、解释原汁原味的人已经越来越少。如鄂温克叙事民歌“母鹿之歌”,由于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有语言无文字的限制等原因,导致一些会唱民歌的老人相继去世后,年轻一代的鄂温克人由于已经淡忘了母语而不会唱鄂温克歌曲,无法传承。更为重要的是,相关文化研究机构也缺乏高级专业研发人才,目前,鄂温克族的新民歌几乎没有创新,从而导致原始音乐文化遗产面临着失传的危险,再加上在流传的过程中遗失,数量越来越少。

(三)民间音乐保护尚可,但传承艰难

2008年鄂温克“抢枢”、叙事民歌两项申报成功了第二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但是,时至今日,非遗项目的生存状况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改观,依然处于“濒危状况”。目前,鄂温克叙事民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只有1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只有7名。他们每年获得几千到一万元不等的资金资助。当资金之困出现时,尚且有“非遗”保护工作者和民间艺人基于对文化、技艺的热爱,力所能及地进行原始性、基础性的保护。而当“非遗”面临传承之难时,如何让“非遗”延续、发展、创新,就成为无可回避的问题。在问及鄂温克族人“现在能否经常接触本民族的民间音乐文化形式”的调查问卷显示:[1](14)70.l%的人认为,他们只是偶尔能接触到,而11.5%选择了“从来没有过”。由此可见,在多元文化的冲击下,民众“经常”接触本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所占的比率极小,传承艰难。

  二、鄂温克族民间音乐保护与传承的基本价值定位

(一)市场经济背景是民间音乐发展的主要现实依据

纵观古今中外的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作品,都是对当时生活的现实社会的真实反映,鄂温克族民间音乐也不例外,现在对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最大的挑战就是市场经济,产品化、经济价值构成了对中国民间音乐评价的主流标准,以前是人理解音乐,现在是音乐理解人,音乐产品必需理解人的需求才有市场,全球化的价值就在于此。因此,当生存环境有所改变的时候,也就是创作新的音乐反映这种变化的时候。“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句话一方面肯定了民族的个性,但另一方面也强调了其评价标准的世界共性,随着信息化、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民族民间音乐已经不再是也不可能是“偏安一隅”,“独享其乐”了,要么消亡,要么适应,别无选择。就鄂温克族而言,“他们不离开山,又有很多问题,比方说孩子能不受教育吗?如果没有这种文化,将来他们怎么保持自己的文化。还有一个数字很残酷,实现定居40年,但是他们在山上的时候,过去没有那么强的定居的时候,……因酗酒而直接间接死亡61人,年均死亡1.5人,而且大多数是青壮年,目前的猎民总数才240多人”。①

总之,必须要明白的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全球化必然会导致政治、文化在很大程度上的趋同性。民间音乐走向市场是正确选择,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而有些甚至是大多数民族民间音乐必然会消亡,也是适者生存的社会规律得重要表现。

(二)从维护民族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民间音乐的重要性

2007年,韩国将“祭孔大典”进行了正式文化遗产申报,并声称“活字印刷”是韩国人发明的,韩国还把张衡发明的地动仪印在了1万元韩币上。从国家层面来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②。而对于鄂温克民族本身而言,人数少而分布广,有语言无文字,在这种情况下,保护和传承民间音乐及其重要,“如今,由于各种原因,鄂温克民族的人数正在不断减少,纯正血统的只有60多人,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驯鹿只剩600多头”,“同其他民族通婚面不断扩大,从社会学、人口学角度看,无疑是一种社会现实,但20-30年后,纯正血统的使鹿鄂温克人可能基本不存在”。[2]因此大力保护和传承鄂温克民间音乐是关系到本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大事,没有了鄂温克民间音乐,鄂温克族也就不成其为鄂温克族了。

(三)充分认识文化的民主性

政治要讲民主,文化也要讲民主。民主是什么?民主不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也不是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而是赋予每个人平等的发展权利。中国的56个民族中,50万人以下的有33个民族(10万人以下的有20个),占一半以上。每个民族在自己的历史上都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优秀文化。一般来说,人数越少越分散的民族在全球化进程中,其民间音乐受到的冲击也愈大,愈有可能最早被同一化而消亡。因此,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基础建设,构建多元化、相互尊重的民族民间音乐体系。“人类从森林走到草原也同样是不容易的。因为这需要改变全部的生活方式。……就要触犯许多传统的风俗习惯,而这种传统的风俗习惯对于一个古老的民族来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3](398)

 三、鄂温克族民间音乐保护与传承机制构建

就鄂温克族民族民间音乐的保护与传承来看,单一的措施很难奏效,需要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文化民主——专业教育”“四位一体”的保护与传承机制。

(一)政府主导是鄂温克族民间音乐保护与传承的决定性因素

1.制定与落实民间音乐发展规划。民间音乐不具备有形的实体,所以保护起来更加困难,更需要详细的规划。鄂温克旗先后制定了《文化大旗建设纲要》《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方案》等,但是都是一些纲领性文件,在具体操作方面还需要具体化和细化,以加强保护民间音乐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提供固定的场所和资金支持。近几年来,鄂温克旗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在全旗建成、扩建和修缮许多文体站舍、影剧院、乌兰牧骑排练厅、博物馆等,可以说成绩斐然。但是这些固定的场所和资金支持需要持之以恒的投入,而资金不足,特别是随意性变动几乎成了全国非物质遗产保护的软肋。因此,各级政府应当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无论资金多少,固定款项、固定场所的制度应当建立,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划定保护区,大力宣传民族文化。不仅仅是要保护具体的音乐品种、音乐类型、乐社、传承人等,而是要就整个文化遗产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在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人的定居点里,虽然现在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人数只有243人,但是他们这种传统的文化依然是活的。在特定的地域之内,划定保护区是民族音乐文化保护的有效手段之一。这将有利于保护鄂温克族文化结构的均衡性与合理性,有利于鄂温克族文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延续性。应采取积极保护和扶持的措施,其中包括划定固定的林地和草场,落实使用林地草场的相关权利,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应尽快落实给猎民,提高猎民的护林员补助标准,鼓励猎民重返山林,发展驯鹿养殖业等等,从而使其持续、健康、稳定和有序地发展。

4.在选定传承人问题上提供帮助。对于“口传心授”的鄂温克族民间音乐来说,选择传承人无疑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但政府不可能承担所有的责任。我们调研中了解到,年轻人之所以不愿意从事民间音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生活没有保障,无法养家糊口。如果政府能够提供适当的财政补贴,必能重新吸引一些人从事这一行业。

5.加强执法力度。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该法让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真正步入有法可依的阶段。这部法律首次明确了传承人并引入传承人的“退出机制”,规范非遗申报工作,引入非遗“退出机制”,同时对非遗保护不力的将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及责任人,政府也将为非遗提供财政保障。现在的关键问题是不折不扣的落实《非遗法》。

(二)市场化运作,让保护的归保护,让传承的归传承

产业与非产业是民族民间音乐保护的双刃剑,一方面商业风情街将原生态的文化遗产一一同化,对民族音乐产生不可修复的毁坏和损失。另一方面也会促进民间音乐的传播和发展。文化产业化是世界性规律之一,只要运行适当会对民间音乐的发展产生强大而持续的推动力。

市场化运作,让保护的归保护,让传承的归传承。一是带有“留存”性质的保护,就是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对其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书面辑录分析等,尽可能去保留那些曾经存在而现在已经消亡或者濒临消亡的民间音乐,不管将来商业化变成什么样子,起码可以找到这种文化的“原点”,这是为子孙后代保留我们祖先的文化烙印。二是传承,传承的是既可以反映本民族特色又可以为世界所接受的民间音乐中优秀的部分,经过我们的努力与适应性改变,最终发扬光大。要么想方设法保护其“原生态环境”,让它依然顺其自然的在原生态民间礼俗仪式中存活。要么借助市场进行产业化运作。在这一点上,通常的做法是开发当地特色旅游文化。鄂温克族自治旗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中国人耳熟能详的《敖包相会》、《吉祥三宝》就诞生于此。在坚持“保护第一、抢救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下,鄂温克旗可以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整合各种旅游生产力要素,通过加强与周边地区旅游合作,实现旅游与民间音乐文化的互动发展。

(三)实行文化民主,大力发展乡下文化

在传承、发展民间音乐方面,乡下文化是民族民间音乐发展的重要载体。而维系民间音乐生命的民间精神信仰是任何行政命令所都无法比拟的。但问题是乡下的文化在哪里?政府的“文化下乡”确实花费了大量的心力和财力,也收获了许多“功绩”,如电影场次、乌兰牧骑或“心连心”艺术团的演出、电视网络覆盖律等。日常的、乡下人自己的创作冲动在哪里?敖鲁古雅鄂温克猎民,他们长年居住在林海深处,靠打猎和饲养驯鹿生活。2003年,政府实施“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生态移民”,决定把他们从大兴安岭迁移到山下根河市,结果是驯鹿出现各种疾病,饲养成本翻了一倍,猎民不适新生活,人去房空,重返森林。这些“乡下人”有多少选择“送”来的文化的权利?

不可否认,生态移民有其积极的意义,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实践,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惠及特殊困难群体民生、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但是不得不承认,在另一方面,特别是在传统民族民间音乐方面,这种非自然地生态移民会对传统民间音乐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走出大山是必然的,但还需要一些时间,在短暂的时间里实现现代化的同时,应该多考虑一些文化民主。在物质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或许我们也应该多考虑一下信仰仪式、情感表达、传说故事、族群教育、狩猎演习……。现在与“过去”的民间艺人的最大的区别,就是不能根据现实生活的情景和情感即兴创作那些发自内心的歌。现代化对民间艺术来说,则意味着与日常生活的远离。也许20年,或更长一点,只要有时间,我们的民间音乐或许会在经过一代人以后,就可以完成自然而然的过渡,这对于民族民间音乐来说是一个福音,而这种过渡是不需要伤筋动骨的。但可惜的是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不允许的,我们在感叹经济社会的沧海桑田变化的同时,也不得不感叹这种巨变对民族民间音乐来说是也是“翻天覆地”的,因此,需要大力发展文化民主,开发群众喜闻乐见、积极参与的乡下文化。

(四)设立培训与教育的合作机构,专门培养民族民间音乐人才

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承渠道最重要的有两个,一是民间活态的自然传承,另一个是通过学校教育传承,后者正是我国百年学校音乐教育中所严重缺失的。我国的学堂音乐教育自从18世纪末期开始倾西,到如今已基本全盘西化,这将对西部地区民族音乐的传承与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要有专门培训或者教育机构。要么在财政补贴下成立培训机构,要么成立独立院校,至少要在呼伦贝尔成立相关的研究院系,以便及时跟踪当地民间歌曲的情况,特别是培养鄂温克族自己的专业人才。其次,要加强教材的开发研究,编写出鄂温克族民间音乐的相关的精品教材,由无文字向有文字转化,这是宣传和保留鄂温克族民间音乐的重要一步。最后,要勇于探索,积极开拓创新。有些民间音乐注定是要消亡的,但是有些是可以发扬光大的,这就需要勇于探索,积极开拓创新。2002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鄂温克族青年杜拉尔和平发明的3种崭新的鄂温克族乐器问世,它们是名为“诺仁卡琴”的三弦拉奏琴、名为“奥茸琴”的五弦弹拨琴和名为“鄂温克族牛角”的吹奏乐器。民族音乐的人才在民间,要有意识专门培养民族民间音乐人才。

注释:

①中央电视台:《最后的狩猎部落:驯鹿!寻路?》,《新闻1+1》,2011年10与14日。

②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5年12月。

参考文献:

[1]郭晶晶.鄂温克旗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及其现状调查与分析[J].歌海,2012(1).

[2]廖杰华.中国纯正血统鄂温克狩猎民族仅剩60人[N].广州日报,2008年11月5日。

[3]翦伯赞.内蒙访古[A].翦伯赞历史论文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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