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视野中的民族文化旅游
――对伽峰山乡村营地旅游开发的个案调查
陈巍巍 刘 青 雷昭萌
[摘 要]本文通过对富民县伽峰山乡村营地苗族村寨的实地调查研究,主要探索了以民族文化为载体的旅游开发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地方。试图从人类学的视野关注民族文化的开发、传承、保护和长远发展,尤其是苗族文化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全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前言。包括对此次调查地的概况介绍,及本次调查的主要目的和采用的主要方法。二、研究现状分析。主要介绍了目前苗族的世界分布状况,以及于此有关的中国境外苗族的寻“根”情结,和相关的国内苗族旅游开发现状。三、实地调查、资料统计及相关总结分析。包括对三个苗族村寨的当地居民的访谈和问卷调查,营地游客和工作人员的访谈,及相关实地资料的掌握和分析。四、伽峰山生态园移植苗族文化的可行性分析。该部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主要分析其苗族文化开发的优势所在和可行性条件,并主要就当地苗族文化的移植提出了几点意见。五、关于苗族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几点建议。对比当前学者关于旅游业中民族文化开发本民族影响的较为对立的两种意见,以本次实地调查所得资料为主要依据,试图提出人类学视角上的一种较为全面的理解和分析,并综合总结和提出了在整个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总的来说,这是一次以个案调查为主的建立在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之上的一次实践和尝试。努力提出并实际提出了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建设性观点,无论是在对学科的建设上,还是在现实的旅游产业的开发上。六、结束语。
[关键词]民族文化旅游 可持续发展 文化传承 个案访谈 可行性分析
一、前 言
富民县伽峰山乡村营地位于昆明西北富民县城西山麓,距昆明市26公里。乡村营地有伽峰山、老石匠山、白塔山、飞来湖和伽峰山乡村营地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组成。整个云南伽峰生态园占地12平方公里,园区地形地貌多样,景观类型丰富,生态植被茂密,气候宜人,四季花枝不断,春有杜鹃,夏有草甸黄花,秋日树分五色,冬有山茶报春。
由昊鑫集团正在策划开发的伽峰山至马场自然风景区以乡村营地为龙头,由田冲湖景区、马樱山景区、老营盘景区、马场景区和望川崖景区组成,并且该公司已经有了以当地苗族文化开发为主要内容的一期开发和二期建设重点项目。
而伽峰山乡村营地作为一个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集地,这种以苗族民族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商业开发,必然触及到当地苗族人的权益和民族文化的长远保护、发展等问题。同时,作为一种生态文化旅游开发也必然对当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带着一种人类学视角的对民族、社会和人类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的思考,我们于2005年7月深入当地进行了为期两个星期的实地调查(主要采取结构式和非结构式访谈法并结合参与观察法的调查方法),深入研究理论意义上的文化在实际的经济生活当中是怎样被运作及如何发展变迁的。
二、研究现状分析
1、苗族目前的分布状况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分布广阔并具有世界性的古老民族。在漫长的社会历史长河中,大幅度、远距离、长时期的迁徙,是苗族社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表现。中国是苗族的发祥地,至今依然是大部分苗族同胞居住的国家。主要分布于贵州、湖南、云南、四川、广西、湖北及海南等省、自治区的高山地带。
到目前为止,迁徙到美国的苗民有20余万人,其中大部分来自老挝,有一小部分来自越南、泰国。在美苗族居住特点是大分散小聚居,且都居住在城市。在法国苗民共有1.5万人,加拿大约有1000名苗民,澳大利亚有5000余名苗族同胞,(法属)圭亚那和南美约有1500名苗民,阿根廷约有130名苗民。由此看来,苗族已经散居于除主体在亚洲以外的美、欧、澳等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苗族就此成为了一个世界性的民族。
2、中国境外苗族的寻“根”情结
尽管苗族内部支系众多且居住空间跨度大,不同地区、不同支系的语言、服饰以及传统习惯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异,但苗族仍是一个凝聚力极强的民族。无论是哪支哪系的苗族同胞都只认苗族,只要是苗族,就是一家人。从历史上看,苗族人民在反抗压迫的各种起义运动中将本民族极强的凝聚力表现得淋漓尽致。
此外,从国内苗族的居住上来看,虽然就全国而言苗族分布很广,但从小范围来看,就会发现各地苗族都是聚群而居的,很少与别的民族杂居,这可以说是其凝聚力的一种体现。我们这次在富民的调查也对此深有体会,所调查的三个村子都是苗族村寨,其中只有极少的几户人家是汉族。当地村民对本民族就无支系之分,对他们来说,只要是苗族就是兄弟,在外遇到苗族就会有一种亲切感。
从国外情况看,居住国外的苗族虽然支系繁多,居住分散,但人们的群体意识却很强。长期被压迫、被驱赶的历史命运使各支系苗族同胞具有共同的民族认同感和使命感。以移居美国的苗族为例,他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维护本民族的传统,增强本民族自信心,增强民族意识。如充分利用苗族的各种传统节日和集会,举办各种怀念祖先、忠于本民族教诲的活动,讲述苗族的迁徙历史和历代民族英雄事迹,以激发青年一代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他们还定期召开苗族问题讨论会,成立苗族联合会,苗族文化协作会等。
这些都从侧面表现了苗族同胞极强的凝聚力。
正是这种极强的民族凝聚力促成了海外苗族同胞的寻“根”情结。与古代苗族跨越中国边境移民东南亚等国家不一样,苗族移民到西方国家,不仅空间上跨度大,而且文化、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跨度也大。以美国苗族为例,美国苗族经历了并仍在经历着一个十分艰难的文化生活、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的适应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遇到过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障碍,使得他们的怀乡情绪越来越浓厚。根据贵州民族学院吴晓萍教授的田野调查,美国苗族的寻“根”意识越来越浓,他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回忆起本民族的“根”以及文化,如从中国引进苗族服装开商店(其中以从中国云南带过去的苗族服装最受欢迎)。此外他们还来中国购买各种有关苗族的音响制品,想办法邀请中国苗族学者及艺术家去美国做讲座、演出等等。
他们用这些方法来把自己关于故乡的概念从抽象的、神话般遥远的中国变成具体的、看得见的中国。中国就是美国苗族的故乡,他们的镜头下着盛装的青年苗族妇女就是自己留在故乡的亲人形象。
3、国内苗族的旅游开发现状
90年代以来兴起的民族旅游热,在多民族的中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全国各地各民族都以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民族旅游。而少数民族最集中的云南在民族旅游的发展方面尤其显著,如石林彝族、西双版纳傣族、大理白族、丽江纳西族、宁蒗摩梭人等都借着民族旅游的开发而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就苗族而言,国内苗族人口最集中的是贵州,其次是湖南,云南苗族人口排第三位。与以上所提到的少数民族相比,苗族文化旅游的开发相对要逊色一些,但苗族人口最集中的三个省份在苗族旅游方面已经做出了很多努力,如以“苗疆腹地”和“天下苗族第一县”而著称的贵州台江县就有着丰富的苗族民间文化和多姿多彩的苗族服饰。台江就借着本身的丰富民族旅游资源而迈开了开展民族旅游的步伐,同时还加大了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工作。湘西苗族旅游文化开发也比较突出。
云南苗族最集中的地区是文山,其次就是昭通。文山目前正借着云南民族旅游业的兴起而加紧苗族旅游的开发步伐。而旅游相对比较落后的昭通市也已经开始了民族旅游的开发。昭通有苗族人口18万多,2005年昆明国际旅游文化节期间,昭通市大关县是分会场之一,并经过研究决定将大关县境内黄连河风景区内原本就居住着苗族同胞的地方规定为昭通市的苗族花山节的固定地点,每年在此举办一次大规模的花山节。
除了苗族集中分布的地方正在大力发展苗族旅游以外,其他以别的民族为主开发民族旅游的地方,只要有苗族居住,当地芦笙舞、苗族服饰等苗族文化也同样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开发。
虽然作为中国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的苗族在整个中国旅游大环境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但综观这些开发,我们可以发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大型的、容纳了全国各地甚至境外苗族文化要素的景区,各地都主要注重以当地为特色。在这种情况下开发一个大型的将各地典型苗族文化因子集于一处的景区是很有必要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建设一个这样的苗族文化园其本身就具有很大的独特性,可以填补这方面的空白。
三、实地调查、资料统计及相关总结分析
(一)问卷的统计分析
1、村民调查问卷分析
①访问对象基本情况
表一:访谈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 (略)
②主体问卷回答情况统计
本次调查有效问卷共计26份,以下主体问卷各题各选项后括号内数字即表示26位访谈对象中选择该选项的
总人数:
③调查问卷统计分析
从访谈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可看出,我们的随机访谈男女性别比率基本持平,年龄从18到60岁以上不等,全部访谈对象均为苗族,文化程度普遍为小学,职业除两人为村干部,另有一人为农村知识分子以外,其余为普通农民。从表中可以得出的一个明显的结论是村民文化水平比较低,普遍为小学水平,还有两个文盲,只有一人上过中学。此外还可看出,村民的生计方式主要是务农,我们的调查也表明村民主要靠种玉米、土豆、荞麦及饲养牲口为生。
从主体问卷情况可以看出,就伽峰山旅游开发对村民经济收入的影响而言,访谈对象中有4人表示收入提高,表示收入下降及收入没有变化的各为11人。可见,就此项而言,旅游开发对当地村民至少暂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这是应该引起重视的。旅游开发对村民的生计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9人表示没有影响,其余17位表示有影响,这从我们的调查中也可得知,这些影响主要是生态园区划定后造成村民放牧区减少,有的村民不得不卖掉一部分牲口,这影响了他们的畜牧业发展。就旅游开发对环境的影响而言,表示环境变坏的有6人,5人表示环境变好。明确表示支持政府开发伽峰山旅游的有11人,表示无所谓及不支持的也有11人,另有1人的回答的是要看政府具体如何操作。虽然有这种表示的只有一人,但也表明村民很希望政府在开发当中应体现他们的主体位置。如在调查中就有一位访谈对象特别强调:“这不是支持与不支持的问题,关键是要让我们知道”。
在开发苗族文化这一点上,绝大部分访谈对象表示支持开发苗族文化,只有一人明确表示不支持。问题在于虽然大多数人持支持态度,认为开发苗族文化可以提高本民族的文化素质,有助于保护和传承苗族传统文化。但支持归支持,从我们的入户访谈情况来看,很多人认为开发苗族文化前景不容乐观,原因在于目前当地传统文化已所剩无几。不仅多数村民这样认为,就是熟悉当地情况的营地员工也多认为此地苗族传统文化无特色,开发前景令人担忧。
问到村民是通过什么渠道知道政府要开发苗族文化旅游的,答村干部通知及听别人说的各为7人,另有8人表示没有听说过,这说明开发商与村民之间的沟通还有待加强。虽然可以说“我们要开发的是苗族文化,而不是小风口和硝水塘”,但这两个村寨都在园区范围之内,而且还是苗族村寨,人是文化的载体,开发过程中是不可避免地要与他们发生关系的,如不将其在开发中的位置摆正,不但会对两个苗族村寨的文化及经济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而且也会影响到整个园区甚至整个伽峰山旅游的长远发展。
从问卷调查来看,绝大部分访谈对象对苗族文化“知道一点”,只有5人表示“知道很多”,有1人甚至表示完全不知道,这说明由于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很闭塞,人口较少,与外界的交流稀少,村民文化水平偏低及经济落后等因素的存在,使得两村村民对自己本民族文化了解很少,传统文化流失很快。这一方面表明要在此挖掘苗族传统文化不容易,另一方面也表明设法发展当地经济,挖掘保护并传承传统文化也是十分紧迫的。
如果开发苗族传统文化,村民最想展示给游客的是服饰,其次是歌舞,接下来为手工艺制品、饮食文化、宗教文化及苗医苗药等。从村民的回答来看,服饰及歌舞开发是最具有开发潜力的项目。根据我们对游客的调查,这两项文化要素对游客而言也是最具吸引力的。
村民普遍反映本民族与其他民族关系很好,而且政府开发苗族文化几乎也不会影响他们和其他民族的关系。这也许跟苗族友善热情的民族性格有关,他们非常朴实善良,很容易与别的民族和睦相处。但也有苗族(如小水井村的一位苗族同胞)认为苗族胆小怕事。总之,如果不考虑别的周边民族的反应的话,村民的反应表明开发苗族文化是不会影响民族关系的。
此次调查虽然问卷份数不多,但除了问卷以外,还有我们的入户访谈。以上分析的依据也包括了一些访谈资料,而不仅仅只是问卷。我们认为,将两者结合起来得出的以上初步分析结论是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的。 (二)个案访谈部分
1、各点调查情况及访谈个案
小风口村
我们到达的第一个调查点是永定镇小风口村。共有10户人家,房屋均为土木结构,有的还是茅草顶,正屋旁有畜圈,畜圈二楼堆放着一些柴薪及草料等。
(1)访谈个案
个案一:
访谈对象情况:张孜阳,男,18岁,初中未毕业,苗族,未婚,在家务农。
家中有20多头羊,有几头猪、牛;主要种玉米、土豆及小麦;基本能解决温饱。
个人看法:
①关于苗族文化:传统歌舞方面,传统礼仪只有村中老人知道,在村中已经看不到传统歌舞表演,村中没有特别的苗族节日。民族服饰方面,新娘穿自己织的衣服出嫁,新郎的衣服是他的母亲和姐妹制作的。村中会刺绣本民族服饰的年轻女性减少了,现在的民族服饰的布料及花纹花边都用机器制作。婚俗方面,传统的习俗还保有一些,但也已经处于改变和流失之中。
②关于旅游开发:伽峰山旅游开发后,家中经济收入并未得到提高,但对生计方式有所影响,表现在:园区内不许放牧和砍柴,造成放牧范围缩小和木柴来源减少。没有恶意的对苗族文化的开发可以接受,但前景不乐观。用苗族的传统文化去换钱是作为苗人的耻辱。开发苗族文化的事,是听别人说的,上一任村长对开发苗族文化不关心,所以当初开发伽峰山时没有与公司签合同。每个苗人都有义务继承苗族的传统文化。村里的传统文化活动之所以搞不起来,是因为村里人太少了,对现实生活比较满足,认为没有改变的必要。公路可以修,但车还没有人跑得快,意义不大。这里很偏远,又不通公路,村里生活状况又不好,来这里游玩的游客真是闲得没事干。
个案二:
田间地头访谈
访谈对象情况:退休老教师张启耀老人,60多岁,家里有5口人。
个人看法:
①关于苗族文化:这里的苗族属“大花苗”,平常都说苗语。苗族服饰已经很少穿了,只在做客、节日时才穿。对于传统文化,父辈知道的一些东西,我们这一辈及年青人都已经很少有人会了。现在过的节日已经与汉族差不多,只是一些内容稍有不同,如过端午节不吃粽子而吃肉,不过清明节等。外出时如果遇到会说苗语的苗族会感到很亲切。过“踩花山”这一重要节日时要吃猪头。村子里最好的一点就是整个村子的人关系都非常融洽。最希望政府能解决电的问题。
②关于旅游开发:
苗家人非常欢迎游客来旅游,就是交通不便利,不好实施。旅游开发对苗族文化没有什么影响,对经济收入有影响,好的一面是可以通公路。对自然环境也没什么影响,对生活的影响却很大,因为山被封了,不准割草、砍树,柴火就成了问题。
个案三:
访谈对象情况:小风口村张村长,33岁,苗族,上过小学,家有5口人,年老的父母,妻子及一个三岁的女儿。
个人看法:
①关于苗族文化:节日方面,因为人少,经济困难,花山节已不举行,只是煮一顿好吃一点的饭纪念一下。别的节日还有中秋节、火把节、春节等。语言方面,整个村子都说苗语,用苗语唱现代歌,至于吹芦笙及苗文,老一辈人都很少有人会,又没有人教,年轻一辈会的就更少。宗教信仰方面,现在几乎没有什么宗教信仰活动。服饰方面,很少穿苗族服装,现在不种麻,从集市上买布回来绣花,织布机已不用了,年轻人会做衣服的越来越少。
②关于旅游开发:开发旅游之后我的经济收入也不会有什么变化,对生活习惯有很大影响,不可能没有影响的。苗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很好,政府开发苗族文化也不会影响苗族与别的民族的关系。至于伽峰山旅游开发初期的冲突问题,主要是因为他们(公司)说话不算数。生态园区划定后放牧区减少并远了很多,现主要困难是通电问题。
(2)访谈个案总结分析
①经济方面
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为出售猪、鸡蛋和一部分玉米。主要农作物为玉米、土豆及小麦。村内大量饲养牲畜及家禽,主要包括猪、羊、牛、鸡等。主要燃料为木柴,交通依靠畜力。
②文化现况
语言方面:村内交流通用苗语,现已很少有人识苗文。现很多人用苗语唱现代歌曲。
服饰方面:因现已不种麻,衣服原料是从集市上买的,村里会做苗族服饰的人越来越少。平时一般已不穿民族服饰,只在结婚过节等重要场合穿。
节日方面:花山节已不过,原因是人口少,经济困难,只是简单纪念一下。一般只过春节、中秋节等。
建筑方面:房屋为土木结构,住屋和畜圈分开,均为两层。畜圈一楼关牲畜,二楼为仓库,主要堆放柴薪及草料。房屋建筑基本不能体现本民族建筑风格。
婚俗方面:传统的习俗还保有一些,但早已处于消失及改变中。程序为说媒-喝小酒-订婚-迎娶。结婚时不拜堂,不拜祖宗,穿本民族服饰,吹芦笙,跳芦笙舞(外村请来的人跳)。
社交方面:由于村子小,且属于同一家族,关系非常融洽。与外村的彝族和汉族关系也很好,农忙时会互相帮忙,婚丧等重大时节会请彝汉朋友做客,还常在一起放牧。
宗教信仰方面:几乎无特别的宗教信仰活动,文革以前有人信仰安息教。村民都认为本民族文化保存下来的已很少,文化流失很快,部分人对此表示十分担忧。村里的确已很难发掘出原汁原味的苗族传统文化,这对开发而言也是一个大问题。
③对旅游开发的态度
根据各小组在小风口的调查可以看出,小风口村的村民对开发伽峰山旅游总体上持支持态度,希望旅游开发后可以改善当地的交通及解决通电问题。持支持态度的前提是各方面情况要让他们知道,心里有底,他们才会支持。目前,伽峰山旅游开发对他们影响不大。村民只反映生态园区划定后放牲口的范围减少,且放牧场更远了,有的还迫不得已卖了一部分牲口,经济上有所影响。其他方面如环境、生活习惯与周边民族的关系等都未受到影响。与伽峰山旅游开发相比,村民对开发苗族文化普遍采取不支持的态度。有的村民认为村子穷,不通路不通电,苗族传统文化保存的也少,所以没有什么值得开发的。有的一方面认为苗族传统文化所剩无几,另一方面还认为用苗族传统文化去换钱,对苗族来说是一种耻辱。总之,对苗族文化开发,他们认为前景不乐观,照调查对象的话说就是“苗族文化是要继续传承的,而不是用来赚钱的”。
硝水塘村
我们到达的第二个调查地点是硝水塘村。该村大概有20多家住户。靠近新修的一条马路,附近有一片玉米地。房屋多为土木结构,正屋旁几乎都有畜圈。
(1)、访谈个案
个案一:
村民家中访谈
访谈对象情况:张某,男,苗族,25岁,未婚,小学文化,在家务农。家中有几头牛,有一群鸡,主要种植玉米、土豆、小麦,家用补贴靠卖鸡蛋、自编鸟笼及野生菌子等。
个人看法:
①关于苗族文化:现在穿的衣服大多数是买的,村子里的苗族文化正在消失,没有什么开发的必要。
②关于旅游开发:因为营地因修公路占了该村土地,无法改变事实而被动支持开发旅游。占用土地修路时,每平方米土地只补偿五分钱。村里有人去营地找工作,但没有成功,他们说要下面的(人),不要上面的(人)。
个案二:
访谈对象情况:男,苗族,50多岁,四五十年前从楚雄迁到此地,有两个儿子,一个已婚,另一个在外地打工。因政府禁止种大麻,所以只有种些玉米、土豆等,养了羊牛猪等数头,每年收入约有1000―2000元。
个人看法:
①关于苗族文化:村里人都说苗语,但很少有苗族风俗活动,只在晚上偶尔会有人跳舞。自己说苗语,所以与别的民族不同。自己会吹一点芦笙,但不喜欢。家里虽有织布机,但已不用了。
②关于旅游开发:对伽峰山旅游开发知道得不多,仅从村干部那儿得知一点。所有的开发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游客也常来村里,我们也完全可以接纳这些外地人。土地被占了一些用以修路以后,耕地减少了。山上也限制放牧,牲口也少了,这些都对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个案三:
访谈对象情况:女,苗族,33岁,家里未养牛、羊、猪等牲畜,只有几只鸡。屋子里有柴木、简单的炊具及几样农具等杂物。
个人看法:
①关于苗族文化:自己没上过学,对苗族文化也不了解。除了穿的衣服和说话有点不一样以外,苗族与别的民族没有什么区别,跟他们的关系也很好。现在穿的衣服,布是买的,只是拿回来自己绣。扎染也还有,但用得很少。
②关于旅游开发:欢迎游客来,她们人好,不会骂人,也不会看不起人。关于旅游开发方面的事是听村干部说的。圈了生态园之后,不准割猪草,不准砍柴,而农民是离不开柴和土地的,沼气只能用来煮饭,其他方面还得用柴,所以对生活的影响很大。
个案四:
访谈对象情况:张某,男,56岁,苗族,小学文化,有相当丰富的阅历。家里有40多只羊,6头牛,20多头猪。种玉米,每年卖牲畜的收入有几千元,同时他本人在工地建房子,并且开了农家乐,总收入相当可观。
个人看法:
①关于苗族文化:了解很多,参加过苗语培训班。自己会吹芦笙,而且村中的老人专门学习苗族传统文化,年青人也愿意去学。但传统文化流失不少,应该注重保持原有文化。村中办了文艺团,主要成员为年轻人,同时也教小孩汉语和苗语。
②关于旅游开发:支持开发,因为这样增加了收入来源,可以提高自己的收入。以前主要靠养殖和种植,现在不仅有自己打工的收入,还有开农家乐的收入及土地补偿。对传统文化的开发有助于将传统文化发扬下去,如传统的结婚程序,民族歌舞、服饰、饮食、节日等。开发并未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以前有少数游客乱丢垃圾,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如果开发苗族文化,最愿意展现的是节日庆典、歌舞娱乐、饮食文化和风俗习惯,这些东西非常有特色,可以吸引很多的游客。开发不会影响苗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开发前景也会很好。
(2)、访谈个案总结分析
①经济方面
主要种植玉米、土豆及小麦,几乎所有的村民都养牲畜,牛羊最多,此外还养鸡等。收入来源主要靠卖牲畜及山货,还有人捕鸟卖。目前有一两家开农家乐。每家都有沼气池,但沼气只可用来煮饭,其他方面如煮猪食等还得靠木柴。一到旱季就缺水是该村的一个大问题。
②文化现状
语言方面:村内通说苗语,但会苗文的少。大部分男子和一部分妇女会说普通话。
服饰方面:目前多数妇女穿苗族传统蜡染裙子,上装多为汉族穿的服饰样式,妇女头发盘于头顶。男子穿着和汉族无异。重大节庆时穿苗族盛装,平时也有人穿绣苗族服饰。我们也看到村子里好几户人家的门外树上或房檐下都挂着很多苗族传统服饰。
节日方面:过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有老人会吹芦笙及跳芦笙舞,至于年轻人,有人愿意学,也有人认为没有什么意思而不愿学。
宗教信仰方面:有30%的村民信仰安息教(教义为新约全书与旧约全书)。除此之外无别的宗教信仰。
③对旅游开发的态度
在硝水塘村的调查中,当问及对旅游开发的看法时,村民们的反映是激烈的,多数村民说有利有弊,但弊大于利。有利的方面主要是交通得到了改善,使他们与外界交往及买卖东西变得更加便利。弊处则在于当地特殊的生计方式――畜牧,随着旅游开发带来的封山建园而使得村民放牧、砍柴、割草的范围大大缩小,这大大影响了当地苗族的生计。村民对开发的支持态度有些被动,村民有怨言的较多。此外,还有村民说规划限制了一些民俗活动,比如斗牛、唱歌等都因规划没有了场地而不得不中断。有村民说欢迎游客,原因仅在于游客对他们好,不骂他们,可见实际上村民对这方面的认识是有限的。很多村民对旅游开发了解不多,仅从村干部那里听说一些。到山下找工作也处于绝对劣势。
对于苗族文化开发,有的认为对传统文化的开发有助于将传统文化发扬下去,比如说传统的结婚程序,民族歌舞、服饰、饮食、节日等。但更多的年轻人认为苗族传统文化消失的很快,目前除了服饰以外没有什么特别的民族文化事项可以展示。总体上认为没有必要开发苗族文化,开发前景也不会好。
通过对小风口及硝水塘两个小型苗寨的实地调查,我们发现这两个村子丧失了绝大部分的本民族传统文化。主要原因在于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偏僻,人口稀少,经济困难。有一位调查员谈到:“由于经济较为落后,为了生存,当地村民已经以牺牲民族传统文化为代价了。”同时也有调查员认为,虽然他们目前保留下来的传统文化已经很少了,但他们有自己的民族记忆,他们文化的根还在,苗族就是苗族文化的载体,应该是有一定挖掘潜力的。
大营镇小水井村
本村较之前两个调查点整体经济水平较高,全村大部分村民都信仰基督教。有自己的教堂。全村共一百多户人家。
(1)访谈个案
个案一:
访谈对象情况:张圣福老人,长老之一,任职近二十年,先后当过唱诗班班长,礼拜长及长老。
个人看法:自己对基督教信仰十分虔诚。与对基督教文化的了解相比,自己对本民族文化了解不多。
村中130多户人家只有十几户不信教,不信教的人不是说他们不认同,而是客观条件不允许,如劳务负担重,时间不允许,早先就沾染上一些恶习或者因生理缺陷而无法信教。此外就是村干部因是党员而不信教。信仰基督教对于苗族文化来说有利有弊,一方面强化了一些苗族文化,如信教活动中很多是与苗族语言、服饰等文化事项直接挂勾的,并且基督教教义使得信众更加宽容、忍让,从而使整个村庄都处于和睦融洽的大环境中。另一方面,信教也会将一些苗族传统文化挤出历史舞台,如苗族传统节日花山节就因某些节日内容与基督教教义不符而被放弃。实际上苗族的传统节日与基督教节日是合二为一的。如人生礼仪中除了传统习俗之外还有洗礼、祷告。
个案二:
访谈对象情况:龙胜花,女,16岁,小学毕业,到过昆明、昭通、富民县城等地唱歌和唱诗,现为唱诗班成员,虔诚的基督教徒。
个人看法:村里的唱诗班曾参加了“同一首歌”在云南的演出,被邀请到外地去唱时,还多次获奖。外出唱诗不要报酬,因为这是在荣耀上帝。关于节日,除了过花山节(去别的地方过)等传统节日外,信教者还过感恩节、圣诞节及复活节等。在花山节上,教徒基本上都不参加传统仪式活动,如对歌等。礼拜时间一般是周三、六晚上及周日的全天。每次礼拜时间约两个小时。关于苗族服饰,现在村里很多人都用买来的布料自己绣衣服。关于语言,村里人都说苗语,但很少有人会写苗文。
个案三:
访谈对象情况: 女,苗族,26岁,已婚。
个人看法:信教是自愿的,信仰很自由。这个村子信教的时间很长了,具体情况不太清楚。信基督教的人不再信其他的神,只信仰耶稣。这里大多数人都信仰耶稣,所以都很诚实、正直,一般不会偷窃、打架,去教堂也不会影响我们的 生活。对自己苗族的东西知道的不多,衣服上的花纹没有什么意义,只是为了好看。没有听说过苗族的传说等。从小听到的就是关于耶稣的故事以及圣经的故事 。唱诗班唱歌唱法也跟苗族的传统唱腔不同。 苗族的山歌,会唱的人还是很多,跳舞已不多见,苗族的很多风俗习惯都已记不得,但村里的长老知道。自己知道斗牛,也喜欢,每年三五月都会有。苗族和周围别的民族的关系很好,但不会通婚,大多数的人都与信仰耶稣的苗族通婚。
(2)访谈个案总结分析
①节日
端午节:每年都过,吃一种用白面做的食物,唱歌、跳舞。信教的人一般唱教会歌曲,跳的舞也是随着教会歌的节奏而走的。不信教的人,唱的歌和跳的舞都很杂,其中很多是从现代传媒中学来的。
八月七:白天的活动是跳舞、斗牛、打篮球等。晚上唱歌跳舞,但已没有对歌的节目。
中秋节:除了吃月饼外,更重要的是吃包子。包子都是自家做。晚上联欢时,聚集在一起,各家吃各家的,当晚绝对不送人。当晚没有做包子,也没有包子吃的人家,会被村里的人瞧不起。
腊月三十:苗年,由村子里管事人负责举办,主要活动有打火枪、骑马、跑步等。打火枪主要是为老人专设的一项活动。部分教徒当天会去教堂祷告,以安慰祖宗灵魂。
圣诞节:纪念耶稣的诞生,有圣诞老人给孩子们送礼物,钱由教会出,一般情况下全体教众都会到教堂参加。
此外还有复活节(3月27日)、受难日(3月25日)、世界和平祈祷日、感恩节等。
②婚俗
请媒人说媒,媒人一般为姐夫、大侄子及村里的两个中年人。如果之前男女双方互不相识,则男方说媒时必须带礼物。如果女方在说媒时不答应,则全部退回礼物,如答应则择日请男方家吃小酒,之后婚事就算正式定下来。正式结婚时,信教的村民举办婚礼,不拜祖宗及父母,而是拜上帝,晚上还要去教堂,由牧师主持,意味着把新婚夫妇交给上帝。
③丧葬
死去的人当天就可下葬,不会超过三天,实行棺木土葬。去世的人鞋子要倒穿,衣服反穿,衣服上无纽扣,衣服为白色,这样是为了不让灵魂回家。下葬时不允许家人哭,否则子孙的眼睛会瞎。埋葬时,要在墓坑边点上火,以便让去世人的灵魂不回来找火(因为家里都是有火塘的)。摆放棺木时,头朝东边,脚朝西边,以便能找到祖灵。信教的人家有丧事时,教友会来做祷告,以慰藉死去人的亡灵。
④服饰
平时多穿民族服装,戴银饰,上衣刺绣,裙子是蜡染的,一般是蓝白两种颜色。村内妇女尤其要穿民族服饰,不穿会被人瞧不起。未婚女子与已婚女子的服饰有所区别:已婚女子的裙子底部镶嵌有花边和黑边,而未婚女子的则没有。同时,已婚女子要将头发盘在头上,否则会引起非议。以前的衣服是用自家种的麻织布做成的,现在因被禁种麻,所以只得买布。
⑤语言
村民基本都会说苗语,会苗文的有一些,但不多。有人参加过苗语培训班,唱诗班的歌诗集有很多是苗汉双语的。
⑥宗教信仰
信仰状况:村中有80%的村民信仰基督教,有一教堂,受过洗礼的教众有400多人。该村有一名礼拜长,两名长老,四到十名执事。教众都有圣经及唱诗所用的相关书籍。唱诗班与外界的宗教文化交流很频繁,与英、韩、美等国都有交流,今年还将去英国演出。
信教原因:多数是受传统的影响,父辈信,自己就信。此外还有因亲人朋友劝告或因传教士传教而信教的。
不信教原因:一是劳务负担重,时间不允许;二是早就沾染上一些恶习,戒不掉而不能信教;三是有生理缺陷如因视力不好无法看清宣讲资料而放弃信教。此外党员也是不信教的。
信教的正面影响:村子的整体风气得到改善,对教育影响大。唱诗班提升了村子的知名度,同时也继承和保护了一些苗族传统文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语言方面,基督教教义、圣歌及祷词都以汉苗双语的形式出现,教众在唱诗时使用汉语与苗语各一遍,这实际上是苗文苗语的学习交流过程,对苗文苗语的继承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其次是服饰方面,唱诗班的礼服即为苗族传统服饰,一般在正式的宗教节日和典礼中,苗族教众都要穿上自己的盛装,以示庄重和庆贺,这对苗族手工技艺及服饰文化的继承大有裨益。此外,在文娱舞蹈方面,每逢基督教重大节日,苗族教众都要载歌载舞,而这些歌舞的原型即为苗族的传统歌舞,与周边民族的关系也因信教而变得更加融洽。
基督教信仰的负面影响:将一些与基督教文化相违的传统苗族文化排挤了出去。如传统节日花山节被认为其中有违反教义的内容而被迫放弃;苗族传统食物血旺也因信教而不再吃;婚丧习俗中有些部分因违反教义,信教者已不再依照传统习俗来做。
⑦对旅游开发的态度
也许是缘于基督教信仰的文化震撼,整个调查组在小水井村的调查对旅游开发方面的内容关注得不多。但仍然可以看得出一些东西。从总体上说,调查对象对开发苗族文化持支持态度。我们认为这主要缘于当地相对较高的开放程度,他们与外界的交流很多,在宗教文化方面甚至有很多国际性的交流,还有唱诗班的频繁外出演出等都对小水井村的整体村民意识的开放起到了强化的作用。他们认为开发苗族文化很好,这样可以使苗族传统文化(已深受基督教文化影响的苗族文化)得到保护和继承,也提高了苗族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他们非常欢迎游客,最希望游客与他们一起唱诗,跟他们分享基督的恩赐。最想展示给游客的是他们的唱诗班及苗族服饰。我们认为,只要开发得当,这里融基督教文化和苗族文化为一体的特色文化体系及村民对开发的热情是开发苗族特色文化旅游的优势所在,开发前景也应该是可喜的。
营地游客与员工调查分析
本节列举几例具有代表性的访谈个案,然后再针对这些典型个案作出初步总结。
(1)访谈个案
个案一:
访谈对象情况:男,营地附近村子的人。
个人看法:营地开发后发展得很好,周末游客很多。附近村子的村民可免费观看歌舞,丰富了村民的娱乐活动。营地中的服务员来自附近村子的只有五六个,且多为临时绿化组用工。据在营地工作的朋友说,营地老板对员工很好。开发苗族文化旅游很好,最起码可以提高苗寨经济收入。修通公路可方便山区苗民运输和对外交易,尤其是山区喂熟食的猪很受欢迎。营地开发苗族文化后,最想了解苗族文化是什么样的,对此很感兴趣。
个案二:
访谈对象情况:丁先生,汉族,营地娱乐部经理,来自附近村子,在营地工作三年了。
个人看法:营地有150多工作人员,基本来自周围的村子,解决了附近村子和山区苗族的就业问题。职工中汉族占多数,另有苗族、彝族等少数民族,摩梭人有五个。苗族文化旅游很有开发前景。现在营地内展演的苗族文化,有小水井村的唱诗班合唱(曾邀请过)和营地艺术团排演的一些苗族歌舞。伽峰山生态园开发后,会把山区苗族文化展现给游客,也会促进苗寨经济发展。
个案三:
访谈对象情况:几名初中生,来自昆明第二十四中学,都是第一次由朋友介绍而来旅游的,而朋友则是因为附近有亲戚而多次来过此地。
个人看法:感觉不错,可以欣赏歌舞,可以爬山,还可稍作探险活动,如飞来寺渡桥、溜索等。这里空气、环境、自然风光都还不错,但是还想看到更多更有特色的民族文化方面的东西,如苗族服饰、小饰品、工艺品等,少数民族的东西特漂亮。另外,希望能有更加热闹一点的活动,可以吸引我们参加进去。
(2)访谈个案总结分析
依据以上典型访谈个案,我们从中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从游客方面来说:
第一、普遍认为营地环境优美,风光不错,原生态的自然环境很吸引人。
第二、游客对苗族文化很感兴趣,对旅游开发的前景持乐观态度。
第三、游客最希望体验真实的苗族文化,而不是展演的,要有特色。
第四、强调娱乐活动要有可参与性,要有体验而不仅仅只是观看。
第五、了解伽峰山营地的渠道主要为参加旅行团和朋友介绍。
从职工方面来说:
第一,觉得营地发展不错,对发展前景很乐观,同时认为应从各方面加强,以吸引更加广泛的游客,并作好广告宣传。
第二、认为开发苗族文化旅游是件好事,能促进苗胞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
第三、鉴于苗族传统文化特色不明显,因而对开发苗族文化旅游有些担忧。
第四、同事多为汉族,有一些彝族,没有苗族,对苗族文化没有什么了
此外,通过在营地内对部分游客的访谈,我们发现游客普遍反映伽峰山营地有伽峰山为依托,风光秀美,自然生态环境很好,可爬山,稍作探险活动,也有民族歌舞。但游客和一些职工也反应少数民族文化没有特色,艺术团节目单一,且除摩梭表演外,别的节日都没有少数民族的味道。年轻人认为娱乐项目太少,想了解的民族文化也没有。很多游客反映希望到此地能够体验到真实的苗族文化,希望增加有特色的旅游项目。游客和职工对开发伽峰山旅游都持乐观态度,但对开发苗族文化旅游的前景有些担忧,原因是他们认为此地苗族传统文化特色不明显。
四、伽峰山生态园移植苗族文化的可行性分析
“任何民族都是在特定的生存环境中构建文化的,并由此形成了各民族文化的专用性。” 不可否认,文化是特定环境的产物,这里所说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这就说文化的移植至少在一定的程度上与其环境相适宜。
(一)可行性
1、社会环境优势
据考察,富民县有苗族人口近万人,县城附近就有3个小型苗族村寨,分别为永定镇小风口村和硝水塘村及大营镇小水井村。三个苗族村寨人口共约600人,虽然其民族文化由于经济落后、交通闭塞等原因消失了许多,很多苗族节日已不过,苗族服饰也在消褪,惟独苗语是村子里通用的。但这并不是当地村民自愿的。以节日为例,他们不过花山节是因为人口少,又无经济条件,或者针对小水井村而言还有一个原因是受基督教信仰的影响,而不是当地村民有条件而不愿意过。当村民在谈到不过花山节的原因时表现得很无奈。有时他们也会去别的大型一点的村子参加花山节。这些都表明,移植苗族文化是有一定文化及环境基础的。在以后的开发中若将花山节恢复起来,将其节日内容完善,将整个富民县的苗族同胞召集起来,并邀请周边县市甚至外省的苗族同胞来参加。这样的话,当地苗族会在很大程度上回忆起自己本民族的各方面文化,如节日文化、服饰文化、宗教文化等,这对恢复当地文化,促进当地苗族同胞文化和经济两方面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2、自然环境优势
伽峰山生态园整个园区占地12平方公里,园区地形地貌多样,景观类型丰富,生态植被茂密。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不但对游客观光者具有吸引力,更为苗族文化的移植提供了天然的场地,有利于再现苗族文化。
如开阔的草甸可作为花山节场地。原始森林里的大树上可建造小屋表现苗族远古巢居,天然岩洞可表现穴居等。此外,小风口及硝水塘两个苗族村寨离县城仅十公里,目前已通公路,并且位于生态园区内,这也是移植苗族文化的更具优势的天然场地。
3、大环境优势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开拓本土文化资源,展示民族风情为主题的民俗旅游业,在中国尤其是在以多民族著称的中国西南地区,发展势头很快。全国各地根据本地的特色,对民俗文化资源做了多种形式的开发,树立了丰富多彩的区域性文化旅游形象,如兴建民俗博物馆、民俗文化村就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民俗文化资源开发形式,这可以推动民俗文化资源的综合性、移植性开发,增强展示性审美价值。类似的动态移植开发可作为移植苗族文化的参照,并对此进行深入的研究,吸取经验教训,发扬其做的好的一面,同时避免再次出现与之类似的问题。
此外,首先就苗族分布而言,它是一个世界性的民族,不但国内分布广泛,东南亚及一些西方国家也居住着苗族。其次,由苗族凝聚力强这一民族特性所决定的境外苗族同胞的寻“根”情结,使得越来越多的境外苗族同胞来中国寻“根”。再次,就全国民族旅游开发来看,目前还没有一个大型的、上档次的、集中了各地苗族文化因子的景区,这就为苗族文化园的建立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最后,富民伽峰生态园还在苗族文化基础、区位及资源等方面有着自身的优势。因此,综合上述几点分析可以看出,建立苗族文化园是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一旦做好了,对于开发与保护苗族优秀文化,提升旅游文化内涵,促进苗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都将具有重大意义。
当然,值得强调的一点是,无论苗族文化园的建设有多么大的意义,它的首要条件必须是苗族文化的成功移植,而文化移植本身就有很大的难度。因此,必须将两个方面综合起来考虑,文化移植须得有充分的准备工作,而文化移植的成功与否则直接关系到苗族文化园的建设。
(二)几点建议
文化的移植牵涉面很广,在行动之前必须要有充分的相关准备工作,政府、开发者、研究者及当地人都必须要有各自的无论是资金上的、研究工作上的或者是心理上的准备。此外,文化分有形文化和无形文化,对于文化移植而言,有形文化的移植相对容易控制一些,但对无形文化的移植却是很难把握的。对任何文化事项的移植都必须要以对苗族文化的深入理解为基础,否则就很难表现苗族文化的精髓。总之,移植苗族文化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必须深入思考多方面问题,以下是几点粗浅的建议: 1、挖掘苗族文化时一定抓住各文化事项的深层文化内涵,防止文化的粗浅化表演文化移植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之一是文化底蕴不足及文化再现中的偏颇。90年代,民俗模拟景观成为投资热点,在全国各地兴起了建设的浪潮。民俗事项的移植开发难度较大,缺乏细致的研究。其次,民俗旅游的文化演示中,尤其是对少数民族文化的表述中带有“失真性”,追求“落后”与“原始”,满足发达国家和地区游客的猎奇心理。而我们应该展示的是“富有独特民族风格的现代文化”,使之符合旅游文化的审美价值。
文化与旅游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旅游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现象,文化是旅游的灵魂,任何缺乏文化要素的旅游都是缺乏吸引力并不可能得到持续发展的。缺乏深层文化内涵的所谓文化展演只会使旅游者产生厌恶感。因为随着旅游的深入发展,旅游者从总体上说变得越来越“精”,很多旅游者已不再满足于在导游的带领下走马观花似的看看舞台表演,也不管这种文化表演的质量如何。他们越来越追求“真实”,越来越注重所见到的文化事项的深层文化内涵,越来越趋向于对具有更深层次文化意蕴的旅游景点感兴趣,近年来正在不断升温的生态旅游热、文化旅游热及民族旅游热就是很好的证明。这与旅游发展初期的以观光为主的大众旅游是有所不同的。这种不同就表现在旅游者不断向更具独特文化内涵的旅游点集中,随之而来的是旅游开发者不断增加旅游景点的文化筹码。这就是许多以自然风光为主的大型风景区为了留住游客而加紧提升景区文化内涵的原因所在。
鉴于此,在移植苗族文化的整个过程当中,必须以挖掘深层文化要素为核心工作,一定要防止只是将别处的文化事项的表象移植过来,而不移植文化核心要素。如果在挖掘苗族文化事项时只看到外表,而没有抓住文化的“灵魂”的话,那么这一文化事项就是经不起推敲的,同时也不是旅游者希望看到的。如此一来,可持续发展就成了一个问题。
2、挖掘苗族文化要有选择性
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民族文化也是如此。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有优秀的部分,但也存在一些文化糟粕。我们要恢复弘扬民族文化,提升旅游内涵,促进经济文化及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就必须要有选择性地进行文化的挖掘。移植苗族文化更是如此,苗族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同时其文化当中也有一小部分是我们该屏弃的,如一些封建迷信活动,一些巫文化要素等。这些文化要素会对民族的经济文化生活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因此,在挖掘苗族文化时就必须注意到这一点,只努力发掘那些优秀的特色民族文化成分,领悟其优秀文化内核,从而做到上文提到的挖掘苗族深层文化,做到发扬优秀传统文化。
要有选择性地挖掘苗族文化的另一方面还表现在,苗族是一个分散性很强的民族,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的民族。国外的暂且不说,单看中国境内,苗族人口分布于全国各省市各地州,居住非常分散,只在小范围内是聚群而居。这种多种多样的居住环境也就造就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另外,苗族支系繁多,各支系文化现象也不尽相同,无论是语言、服饰还是节日宗教信仰等文化都各有差异,这也使得挖掘苗族文化时要有选择性。这种选择性除了表现在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而去除一些文化糟粕外,还表现在要挖掘最具代表性和最典型的苗族文化。因为不可能做到将不同地方不同支系的苗族文化全部移植过来,所以认识到这一点是很关键的。当然,何为具有代表性以及何为典型就需要我们在全面、系统而深入地把握了苗族历史文化的基础上来进行判断。
此外,这种选择性还表现在要考虑当地苗族同胞的文化状况,同时还要以当地自然地理环境为基础。举例来说,假如要将某地苗族建筑吊脚楼这一特色建筑文化事项移植过来,就得考虑当地人文环境及自然环境是否能容纳这一文化事项,或者要在开发过程中考虑哪些问题等。
3、移植苗族文化要以当地苗族同胞为依托
当地几个苗族村寨的各方面发展状况的确不好,也的确是旅游开发中的一个难题。但这却是一个不得不面对,又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因此在开发移植苗族文化这一过程中,当地苗族同胞有其主体性位置,这是不容忽视的。虽然要解决这一难题需要很大的人力财力及物力的投入,但考虑到旅游业的长远发展,考虑到苗族文化的持续弘扬,做这一努力是值得的,同时也是必须的。比如可以想办法提高当地苗族同胞的文化水平,改善当地环境设施,重建当地苗族同胞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使得他们对即将移植进来的本民族文化有一种渴望接纳的心态。同时无论在物质环境上还是心理上都有能力接纳,以便当地苗族同胞能够真正融入到这一过程当中,并从中找到主人翁感,从而积极投入这一活动,在主动参与的过程中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提高文化生活水平,同时也为本民族文化的发扬及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绝非易事,旅游开发者可能会认为这是政府应该做的事。这也许是对的,但如果政府暂时没能做到的话,我们就应该积极参与到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当中来。如可先将调查情况及初步解决措施向上级汇报,以求得到政府的同意和支持,并进一步合作以解决问题。只有先做好这些基础工作,以后的开发及发展的可持续性才有可能实现。总之,这一过程必须考虑当地苗族同胞的主体性,这是民族旅游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4、要以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基础
前面已反复提到移植文化是一系统而复杂的工程,牵涉面广,各方面投入也很大,一旦失败则后果不堪设想。正是基于这些想法,我们强调在启动这一工程之前一定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首先,当地政府要从宏观发展出发,自始至终有效指导并支持这一工程的开展,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努力改善当地大环境。
其次,苗族文化的挖掘工作要做扎实。此外还要特别强调当地苗族同胞的利益,当然不仅只是经济利益,还有文化、社会方面的利益。总之,这一工程的启动必须要先做好包括硬件(如基础设施等)及软件(如当地苗族同胞的态度等)两个方面的准备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苗族文化移植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文化移植之后的良性发展。
五、关于苗族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几点建议
对于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的关系,旅游及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达成一致的看法。有的研究者对此持肯定态度,认为发展旅游业是最好的保护文化的手段之一。这些研究者认为,一方面,发展旅游业可以恢复和挖掘出许多民族文化,而这种文化的恢复和弘扬又可以增强当地人的民族自豪感,从而有利于当地人自觉保护文化;另一方面,旅游业是一个连动性很强的产业,它可以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并由此促进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又可以保护文化。将两个方面综合起来就可以表明旅游业的发展不仅可以保护民族文化,同时也可以大力推动经济的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以得到有机的融合。一些研究者还认为这种理论尤其适合应用于落后民族地区,因为这些地区经济落后,但旅游文化资源非常丰富,而且由于各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这些地区的文化都急待恢复和保护。因此,一些学者认为,发展旅游业是促进这些地区经济发展和文化保护的有效手段之一。
而另一些研究者则持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正是因为旅游的开发导致了文化的消失及变异。其中一部分人认为旅游业的发展导致了文化的商品化,旅游行业只顾追求经济利益,要不就是“重经济,轻文化”,有的甚至打着保护文化的幌子谋取经济利益,完全以牺牲文化为代价。“把文化当作商品展示,这对政府来说只需花几分钟的时间,而这一做法却把具有350年历史的传统文化毁于一旦。” 康纳尔大学的戴维.格林伍德针对西班牙某城政府因为某种需要而决定将其“阿拉德”仪式在同一天举行两次而这样表达了他的看法(该仪式起初是为了庆祝公元1638年该城打破法国人的围攻取得胜利而举行的一种带有娱乐性的活动)。可见这部分学者对于旅游开发可以保护文化的观点彻底持怀疑态度。
持否定态度的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旅游业的发展导致了地方文化的“失真”,他们认为为了迎合游客的“猎奇”心理而被人工制造出来的文化几乎完全丧失了民族文化本身的真实文化涵义,而变成了肤浅的、表象的“展演”。有的地方甚至为了经济利益而不顾当地人的反对对当地文化进行随意改变。如西双版纳曼龙村的傣族园,“傣园公司于1998年在勐巴拉剧场推出了傣女沐浴表演,由于村寨的傣族妇女不愿去表演,公司便请了山上的哈尼姑娘扮作傣族来表演。曼龙村村民十分愤怒,认为这严重侮辱、扭曲了他们的文化。”此外还有一个关于傣族招亲的项目,对此,“曼龙村民说:‘我们寨子的姑娘不愿去招亲,怕羞,他们招亲要碰屁股,那不是我们傣族的风俗,让别人知道会毁坏我们的名誉。傣园只知道赚钱,这样不好。'” 可见,旅游业的发展不但保护不了文化,而且还糟蹋了文化。
以上两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但都趋于极端化、绝对化。我们认为旅游开发对文化的保护而言正负面的影响都会有,我们所要做的是最大程度地强化正面影响,同时最大程度地弱化、避免甚至消除负面影响。当然,从以上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要处理好开发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是很困难的。而关键在于我们必须正视它,必须想方设法处理好这对关系,这是文化保护的需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参考建议。
(一)、在开发中将重心偏向于对文化的“重塑”
经济的全球化要求我们转变一些观念,比如将民族文化看作是可以被开发利用的资源。在世界旅游业蓬勃发展的今天,民族文化作为旅游产业的核心内容之一,其价值是十分巨大的。富民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这对当地那些有着独特民族文化、却被贫困所苦的民族来说,无疑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脱贫致富的良好契机。但是,发展经济的确会给民族文化的保存带来很多冲击,如何来解决这一矛盾呢?
我们的思考是,“民族文化即使只作为一项经济资源来看待,也还存在着一个重塑的问题,” 而不是象我们一些人理解的那样――采取一种简单“开发”的态度。现在通常的做法热衷于那些能吸引人,甚至是招徕人的表面浅层的东西(不管是否健康)进行加工渲染,以迎合旅游者的猎奇心理。这样“开发”出来的民族文化,多半是假冒伪劣的东西。长远说,这并没有真正的吸引力,相反只是对民族文化的糟蹋。我们以为,“重塑”而非“开发”,这才是民族文化作为旅游资源的价值所在。
所谓重塑,其要义在于,第一,是弘扬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第二,是培育活的、实实在在有生命力的文化。当旅游者不再满足于走马观花看热闹似的表演节目,而希望能进行真实体验时,重塑的民族文化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
深一步说,旅游也是一种文化的交流,只有重塑的民族文化才是文化交流的主体。毫无疑问,民族文化只有在不断的变迁、重塑和更新中才会对人类文化的发展、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养料,并朝着自身的目标迈进。
(二)、把苗族文化的开发与其他资源的开发有机结合起来
旅游资源不同类型的有机组合可以增强资源的吸引力。自然风光与文物古迹的有机结合,大大提高了旅游价值。同样,把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与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有机结合起来,也会产生良好的旅游效应。
如云南的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就把滇池西山自然风景名胜区与云南民族村叠合在一起,集自然山水风光、民族民俗风情、人文历史文化于一体,增强了旅游区内的资源密度,使云南的美景、风情和文化在有限的空间内得到充分的展现,因而越来越成为旅游的热点景区。此外,张家界、石林等著名风景名胜区也都是多种资源类型有机结合的典型,比如石林就是奇特喀斯特地貌景观和撒尼人及其文化的有机组合,使得撒尼人和石林一起走向了世界。
而就伽峰生态园而言,当地苗族文化原本就有其独特性,尤其是小水井村将苗族传统文化与基督教文化融于一体的苗族文化。如果苗族优秀传统文化移植成功,苗族文化园成功建成的话,当地的民族文化资源就十分丰富并且具有很强的不可替代性。除了民族文化之外,当地自然风光也是一大吸引点,许多游客到达伽峰山的第一印象就是自然风光的优美。生态园内植被茂密,花卉种类繁多,还有广阔的高山草甸。这些属于特具优势的自然资源。此外,当地还有飞来寺、著名画家廖新学故居等宗教历史人文资源。在开发中应将以上几种资源类型,即苗族文化、基督教佛教文化及自然风光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开发,以增强当地旅游内涵,增强吸引力。
(三)、客观再现苗族文化事项的特色和文化
旅游资源的魅力在于特色,似曾相识往往激起旅游者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闻所未闻往往唤起旅游者的好奇和求知欲。自从旅游业出现以来,特色就是其生命力所在。如果旅游者到达一个旅游目的地看到的仅仅只是与自己生活的地方一模一样或者毫无特色的东西的话,他们只会觉得遗憾甚至后悔。因此,旅游开发必须注重突出特色。然而,需要认识清楚的是,突出特色并非是毫不顾及传统文化的真实性而将文化事项进行歪曲,这样做的结果只会是哗众取宠,不可能有可持续的发展。
我们强调在开发中突出并保持特色的基础条件是对文化的客观再现。在再现民族旅游资源的特色时,要切忌几种偏离倾向:一是杜绝牵强附会或标新立异,如把印地安人的“图腾柱”搬到我国西南少数民族的身上;二是要清除追求低格调式的猎奇把民族文化庸俗化,打着弘扬民族文化的招牌大建地狱、龙庙、神宫等,把糟粕当作精华加以弘扬;三要克服再现民族文化而不按其规则办事的现象,如永宁摩梭人的母系大家庭房子,内有女、男中柱,这不仅是家庭的象征,也是妇女颇受尊敬的标志,舍此而立其他柱子,就不是摸梭人的房子了。再如上文曾提到过的西双版纳曼龙村傣族园关于“傣女沐浴”及“招亲”的民族文化展现也是不按原本的民族文化呈现规则来办的事例。
结合苗族文化的开发而言,也要切忌以上几种不当做法,如应将苗族文化中的巫文化成分祛除,突出苗族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以苗族热爱和平等民族特征为主题进行开发。此外,再如苗族传统节日花山节的举办,我们认为不应搞成类似于云南民族村里的傣族泼水节一样与原本的民族节庆日期无关,无论何时只要有需要就进行,而是应该照样按期举行,同时作好个方面的准备工作,包括对外宣传工作。我们相信这对游客而言将会更加具有吸引力。而鉴于随着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大众型的观光旅游者、仅仅只是为了满足猎奇心理的旅游者、只重观赏而不重对目的地文化的“理解”和“探索”的旅游者将会越来越少,这样一来,像云南民族村里天天都可以过的、与真正的傣族泼水节的文化内涵脱节的、缺乏必不可少的文化氛围的节日,其可持续发展是很值得怀疑的。所以,我们应该吸取教训,紧紧抓住当前的旅游发展态势,打造出既可以吸引游客、创造经济效益,又可以保护和弘扬传统民族文化的旅游产品。
(四)、坚持动态保护的原则
随着旅游业的深入发展,随着民族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等旅游方式的兴起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对旅游资源特色的强调,加上旅游业及现代化对文化资源的一些不可避免的冲击,使得文化的开发与保护变成了一个热门话题。但究竟何种开发何种保护方式才是最好的呢?是在开发中保存所谓“原汁原味”的文化吗?是在“保护下的开发”吗?亦或是隔离式的“保护”?民族文化是否也需要现代化?
我们认为,“绝对的保护,纯自然主义的保护方式,既不利于自然与文化的保护,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不是一个力求原样的过程。因为社会是处于发展当中的,民族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也应该是一个不断总结、提升与创新的过程。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文化传统中的有些内容已经丧失了意义和生命力,而新的社会生活中又会出现了新的文化内容。这就需要把这些新的文化因子加以鉴别,使好的因子成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从而使当地人既能与外部文化沟通,又能保持自身文化的独特性,成为多元文化中具有真正意义的一元。“有了这种心态和共识,就不会陷入‘不要碰我'这样的保护误区,也不至于总是强调‘保护下开发'这种似是而非的开发理念。”
任何一种民族文化,要想整体地、“原汁原味”地保留显然是不可能的。文化的保留或传承从总体上看,只能是文化符号或文化因子的保留或传承。对一些在流传和发展中丢失的文化因子可做合理的简单修补,而对一些明显是流传中后人所作的附会成分加以删除。如苗族的少女出嫁,要花费若干年的时间准备一套刺绣精良的嫁妆,我们在开发保护中就可以把刺绣这一因子保留下来,而把其繁缛性减低。只有这样,民族文化才能保持蓬勃的生命力,这也就是对民族文化的“动态保护”。
此外,动态保护还表现在我们保护的最终目的究竟是什么?是作为研究的资料、教化的工具、还是财富的储存?我们认为文化资源的开发,除了获得保护文化资源所必要的收益外,还能起到十分巨大的教化作用。比如中外游客参观秦始皇兵马佣和万里长城,无不赞叹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源远流长,对中国肃然起敬。这是纯自然景观不可能起到的作用。但是,如果进行纯粹的关闭式保护,其经济效益和教化作用何来之有?相应地,对苗族文化的开发与保护的目的除了经济效益之外还可以弘扬苗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苗族同胞的民族自豪感,增进民族团结和繁荣。
(五)、重视当地人的参与
目前的许多旅游相关理论都强调社区的参与,为何要强调?原因就在于目前的旅游开发中存在一个不争的事实,即很多资源地居民在旅游开发中获利微薄。这种状况如得不到改变,当地旅游业及整个社会都不可能得到良好的发展。
社区理论强调社区参与规划和决策制定过程,它把旅游地居民作为旅游地规划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和规划本身的一部分,充分考虑了居民在当地旅游业发展中的作用。
借鉴社区理论的分析,我们认为,重视当地村民的参与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这是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以及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如在2002年广西南丹县实施的“甘河白裤瑶新村”旅游项目中,首次采用了参与式旅游开发的方式,除了专家学者、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参与以外,还特别强调农户在项目开发中不再是旁观者,不再是被动地接受,而是参与者,是项目的主人,他们把自己作为民族文化的载体投资到旅游景区,积极主动地将自己与旅游景区连结为一体。这种方式直接提高了广大农户参与旅游开发的积极性。该项目的实施,使广大白裤瑶农民走上了小康之路,也使当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有了保障。另一方面,村民的参与是保护民族文化最有效的方式。“民族文化的保护必须是基于本民族自觉的内在的意愿”, 而如果村民在旅游开发中缺乏参与、缺乏积极性,并因此而缺乏真正的“文化自觉”,那么要他们保护自己的文化是不可能的。民族传统文化的真正传承应该是由当地民族自我自觉地完成和完善的,这是文化发展最根本的原生动力。因为,当地苗族村民即文化主体会根据祖祖辈辈早已深化在血液中的传统意识和直觉,准确把握自己文化的脉搏,从而自主选择保存和发展的方向。鉴于此,重视当地苗族同胞的参与对于当地人的脱贫、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苗族文化的恢复、传承和保护都具有重大意义。
旅游业是一柄双刃剑,旅游业发展的前期曾有许多人将其视为“无烟工业”,如今这一神话早已被打破,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旅游业的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及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文化内涵作为旅游业的一种关键性因素,使得当地政府和开发商都必须考虑如何将当地文化有机的融入到旅游景点当中,努力实现文化与旅游的有机结合,使旅游产品具有深厚的内涵、鲜活的形象和持久的生命力,同时让旅游为民族文化的保护,挖掘、提炼和交流提供有效的平台渠道,使生态旅游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优势互补,从而打造出具有民族文化内涵,特色鲜明的旅游文化精品,真正实现旅游与文化的互动发展。
而综合起来考虑,我们可以将当地政府和开发商开发苗族文化的意图描述为以下两个方面,即一方面是文化保护的需要,另一方面是要挖掘当地苗族文化,并将其融入到旅游产品当中,以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结束语
本论文是集体的智慧,是建立在参与此次暑期实践调查之上的所有人员的辛苦和努力之上的。在此,感谢所有调查的参与者。同时也感谢在此次调查中大力支持的昊鑫集团和所有被调查者。
参考文献
爱德华.布鲁纳著,李全敏译.《民族旅游:一个族群,三种场景》,载《旅游、人类学与中国社会》,
杨慧,陈志明,张展鸿主编,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
戴维.J.格林伍德.《文化能用金钱来衡量吗?――从热门类学的角度探讨旅游作为文化商品化问题》,载《东道主与游客》,瓦伦.L.史密斯主编,张晓萍,何昌邑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 陈志明,杨慧.《导论:旅游与人类学在中国》,载《旅游、人类学与中国社会》,杨慧,陈志明,张展鸿主编,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
富民昊鑫建筑实业公司内部资料:云南伽峰生态园开发建设情况报告
富民昊鑫建筑实业公司内部资料:关于建立昆明国际苗族文化园的建议
黄继元,《迪庆旅游开发的文化思考》,载《旅游、人类学与中国社会》,杨慧,陈志明,张展鸿主编, 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342页
施惟达.《民族文化的价值及其经济化》,载《思想战线》2004年第3期
施惟达,《民族文化与扶贫》,载《人类学与西南民族》,王筑生主编,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44页 孙九霞,保继刚.《社区参与的旅游人类学研究――以西双版纳傣族园为例》,载《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
潭厚峰.《中国境外苗族的分布与变迁》,载《贵州民族研究》,1997年第3期
吴晓萍.《“根”文化对跨国移民民族特性的影响――美中苗族文化交流研究》,载《贵州民族研究》, 2000年第4期
吴晓萍,何彪.《美国苗族移民的社会网络关系》,载《贵州民族研究》,2003年第4期
徐万邦.《论西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载《贵州民族研究》,2003年第4期
杨慧.《民族旅游与族群认同、传统文化复兴及重建――云南民族旅游开发中的“族群”及其应用泛化的检讨》,载《思想战线》2003年第1期
杨军,曹学文.《云南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经济养护的实践――以云南宁蒗摩梭社区家庭旅社经济为例》,载《亚洲民族论坛》第一辑,方铁、肖宪主编,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
杨寿川主编.《云南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1月
杨正文.《复兴与发展:黔东南苗族社区的变迁态势》,载《人类学与西南民族》,王筑生主编,昆明: 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
于鹏杰.《族群认同的现代含义:以湖南城步苗族为例》,载《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
张晓萍.《西方旅游人类学中的“舞台真实”理论》,载《思想战线》2003年第4期
郑萍.《旅游空间中的传统与现代性――西双版纳傣族曼龙村旅游人类学分析》(硕士论文)
周娅.《旅游资源核心优势的形成及整合模式――以云南旅游资源开发为例》,载《思想战线》2003年第1期
见李伟,《文化边缘地带旅游业的发展选择》,载《民族研究》,2004年第2期,第89页。
相关论述见彭文斌,《中国民俗旅游的发展及中国学术界的参与趋势》,载《人类学与西南民族》,王筑生主编,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80页。
见戴维.格林伍德,《文化能用金钱来衡量吗?――从人类学的角度探讨旅游作为文化商品化问题》,载《旅游、人类学与中国社会》,杨慧,陈志明,张展鸿主编,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195页。
见郑萍硕士论文《旅游空间中的传统与现代性――西双版纳傣族曼龙村旅游人类学分析》,第25页。
文化“重塑”相关论述见施惟达,《民族文化与扶贫》,载《人类学与西南民族》,王筑生主编,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44页。
见黄继元,《迪庆旅游开发的文化思考》,载《旅游、人类学与中国社会》,杨慧,陈志明,张展鸿主编,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342页。
见李伟,《文化边缘地带旅游业的发展选择》,载《民族研究》2004年第2期,第91页
“动态保护”相关论述见施惟达,《民族文化的价值及其经济化》,载《思想战线》2004年第3期,第96页。
杨军,曹学文,《云南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经济养护的实践――以云南宁蒗摩梭社区家庭旅社经济为》,载《亚洲民族论坛》第一辑,方铁、肖宪主编,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80页。
相关内容见潭厚锋,《中国境外苗族的分布与变迁》,载《贵州民族研究》1997年第3期第112页。
相关论述见吴晓萍,《“根”文化对跨国移民民族特性的影响――美中苗族文化交流研究》,载《贵州民族研究》2000年第4期,第69页。
(来源:云南大学人类学《田野》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