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律格:《雅债:文徵明的社会性艺术》 (附李公明书评)

文徵明的“艺术史”……通行证与墓志铭 

作者:李公明 

英国学者柯律格(CraigClunas)的《雅债:文徵明的社会性艺术》(邱士华等译,石头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9月)是一本很值得关注的艺术人类学个案专著。原著ElegantDebts:theSocialArtofWenZhengming,1470-1559出版于2004年,作者自述该书是近十多年来英文学界的艺术史研究中“专书写作方式”(即一本书专写一个人)复兴的产物。然而此时的这种专书与过去的专书(那种被“新艺术史”所批评的专书写作)已经有很大的不同,作者认为这种区别主要是“意识到艺术史已经是个更宽广的学科,并试着将之与其他领域所关心的知识课题相连结。如人类学家的作品,以及那些讨论‘自我’与‘个人’在不同时代里如何被建构、并挑战艺术史于十九及二十世纪初成为学科时所依凭之哲学论点的著作,对我而言便格外重要”(第7页)。这是关于本书写作背景的一个简要说明,它使我们认识到在所谓的个案研究背后应该有着宽广的多学科资源与之相联系,而且应该在观念上有所更新开拓。

从本书的内容来看,无疑是在文征明研究中开辟了新的领域:在社会的、社交的情境中的文徵明,大写的“艺术家”被还原为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文人雅士,在各种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机中展露着他的才华和性情。这种研究取向除了要以与文徵明相关的所有文献资料和他本人的作品为基本依据以外,还要借助于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与方法,特别是从人情义务与礼物交换的角度重新审视文徵明。全书分三大部分、共八章,第一部分主要处理文征明的前半生活动与场域,第二部分论述其仕途与官场网络的关系,以及以苏州为中心的地方性归属与表达,第三部分着重研究他后半生的活动、交往场域,包括顾客与弟子;最后一章检视在文徵明死后如何凝聚出一个一贯且鲜明的“伟大艺术家”形象(第20页)。这种“专书写作”虽然篇幅很长、资料也极为丰富,但是与过去汉语读者所熟习的“个人研究”专书(如过去我读过的刘纲纪写的《文徵明》)有很大的区别。作者自言该书并不处理文徵明的“生平与时代”(第19页),也较少着墨于过去文征明研究中最重要的主题:风格与笔墨,尤其是后者已被西方评论家作为问题提了出来。作者对后一问题的回答是,一是由于亲身经验的局限,二是对风格与社会情境之关联的复杂性和细微性的警惕。

但是,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地把上述探索看作是对文徵明的生活与创作的社会情境的复原(在作者看来这仍然是一般的“艺术的社会史”),仍然会错失本书最重要的核心问题:文徵明是如何在各种活动场域中建构主体与自我的?在以礼物为核心的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相关理论场域中,所有的逢迎、巴结、编织人际网络都与艺术家声望的建立有着极为真实而且复杂的关系;或者以今视古,以对今天艺术名利场的人际网络的观感回首古人的社会生活,可能会对认识人情往来与艺术品作为“物”的性质和意义有所帮助。不管如何,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很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无欲无私、只受审美理想召唤的艺术家,有的只是在社会脉络中的经营与建构。

与对“艺术家”称号背后的真实主体的披露相联系的是对“艺术品”的看法。作者清楚地知道有批评家会把该书观点看作是使艺术品降格,使艺术品成为不具有自身意义的、仅代表某种社会关系的记号(第18页);他的回答是,艺术品作为一种物品究竟为何存在是不可以被作品的外在形式研究所取代的,而且表达了这样的意思:应该在“物品”与“艺术品”之间寻求最丰富的阐释空间。顺着这样的思路,我想甚至可以尝试不避简单化的嫌疑,对“雅债”这个别出心裁的书名作一点演绎:“债”是人情、是物品、是交换价值,“雅”是书画、是艺术;“雅债”是文徵明建构自我主体、进入艺术史的通行证与墓志铭。

美国艺术史家魏斐德的《宋代诗画中的政治隐情》(中华书局,2009年10月)以一个略带敏感和比较隐晦的主题引起读者的兴趣,我想中译本的书名本身也值得多说两句。已有艺术史家正确地指出,原著的书名PoetryandPaintinginSongChina:TheSubtleArtofDissent译为“宋代诗画中的政治隐情”,对书的主题有些模糊,认为应为“宋代的诗与画:政治异见者的讽喻艺术”(缪哲《画可以怨》,见《上海书评》2010年2月7日)。我觉得这两种译法各有可取之处,但是也都有些问题可以再探讨。现译书名的好处是比较简练,以“政治隐情”作为对本书主题的一种概括也不无道理,但是毕竟与原来的题意有一定区别,而且容易联想到某种仍希望在现实政治中生效的诉求;“政治异见者的讽喻艺术”的确使主题更显豁,而且“讽喻”也与中国古代文学中以诗歌讽谏政治的传统有所关联。但是,这与原题中SubtleArt的意思还是有差异。修饰“艺术”的Subtle原意中的“微妙的”、“难以捉摸的”、“敏感的”等意思与原著的核心概念相关联,与“讽喻的”(allegorical)颇有差别。

我认为不妨从作者的两篇主要谈写作主旨的序言中思考书名的翻译问题。作者在中文版序言中说,“问题的关键在于认清宋代学者是如何处理视觉隐喻的”;“就像文学一样,画作在私人间交流,若要其中的隐喻达到效果,就要依赖于这一群体具有一种共通的认知”;另外在自序中认为宋代的“一些士大夫探索出了一种表达不满的优雅而微妙的方式——绘画”,“隐喻诗歌的绘画变为承载无声怨抑的媒介”。接着明确指出了这些绘画中的怨诽是与心有灵犀的朋友交流,其目的不是劝谏,而是排遣失意。作者还认为“并非每个感觉自己正在观赏‘诗意的风景画’的人都能破解其中的隐喻”,最后带有总结性地概括本书主旨:“尽管本书研究中的很多隐含在绘画中的信息是忧郁失意,但对遭受磨难的知识分子而言,以一种微妙而新颖的方式传达这种悲伤,其过程是大有裨益的。运用诗意的隐喻传达藏而不露的讥刺,应是表达自我的最佳形式”。至此,我认为该书的“隐喻”作为核心主题已经非常彰显,已无需再援引在“结语”中也一再出现的“隐喻”。那么,与Subtle的“微妙的”、“敏感的”之意比较靠近、同时也的确是该书核心主题的概念应该就是“隐喻”。另外,严格说来,“政治异见”也可以再推敲,因为在这些人和作品中固然有持不同政见者,但有些实际上只是对失意和忧伤的排遣,其抗争的色彩已经褪色到很弱的程度。Dissent本身既包含有“持异议”之意,还有“不顺从”之意,在本书主题中它可能更偏向于因遭放逐而失意的意味。因此,我想也不妨考虑这样的译法:“宋代诗画:政治失意者的艺术隐喻”。当然,绝不敢说这样的译法一定就会好一点,只是由此也可以对该书的主题再作一些细致的分辨而已。

日期:201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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