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2024)艺术民族志田野工作坊 10月28日讲座——知行合一,漫步田野

第一届(2024)艺术民族志田野工作坊"由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与绵阳师范学院联合主办、绵阳师范学院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承办,由四川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研究中心、四川青少年美育研究中心等单位协办,以“从实求知"为主题,旨在探讨艺术学与人类学的前沿理论,分享田野工作经验。10月28日由王建民教授与赵书峰教授,为参加工作坊的学员做了精彩的讲座。

王建民艺术民族志的形态描述与理论探索

10月28日上午8:30,“第一届(2024)艺术民族志田野工作坊”第五日学习活动在绵阳师范学院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小音乐厅如期举行。中央民族大学民族艺术研究院教授、新疆艺术学院天池学者、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王建民老师以“艺术民族志的形态描述与理论探索”为题,从“问题的提出”“艺术形态学的理论探讨”“形态与意义的关系”“形态与模态的关联”四个方面出发,为学员们带来了精彩讲座。

 

王建民教授讲座现场

王建民教授开门见山地提出了形态学在艺术研究和实践中的重要地位,认为其也是艺术学与人类学、民俗学等学科进行跨学科研究的重要切入点。接着,王教授以卡冈、托马斯·门罗、福西永、瓦西里·康定斯基和苏珊·朗格等艺术家和美学家的理论成果为引,梳理出传统艺术形态学的研究内容与演变脉络。

王建民教授讲座现场

王建民教授指出,对形态和意义的关系的研究是一个艰巨的学术难题。如果只是从研究者和艺术创作者立场出发去识别图形、动作、音声等形态表现,所得的可能并非一个表达意义的最小单位。这意味着在跨文化艺术形态研究中,想要理解形态的意义,就必须从艺术实践者或者文化主体的立场上去研究形态的意义表达,而艺术实践者对于同一种意义的表达可能出现差异性,需要研究者细心进行捕捉、理解和阐释。

王建民教授与学员们互动现场

讲座中,王建民教授提出多模态视角对艺术的认识和理解将会有助于实现对艺术更全面的思考和认知。我们应当认识到,在面向实践的艺术形态民族志研究中,艺术形态不仅仅是艺术的类别或者形式,也是艺术的整体面貌,是艺术的存在方式和存在样态,更是艺术实践主体的意义体系和情绪情感模式表达。

赵书峰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田野工作规范漫谈

10月28日下午2:30,在绵阳师范学院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小音乐厅举行的“第一届(2024)艺术民族志田野工作坊”理论最后一课由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艺术人类学研究所教授赵书峰老师为大家主讲,主题是“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田野工作规范漫谈”。

 

赵书峰教授讲座现场

赵书峰教授首先为大家简要介绍了“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的学科发展历程。他认为从当代研究态势来看,民族音乐学和音乐人类学两者之间可以划等号,但是这两个概念产生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他强调:田野工作是民族音乐学研究的立身之本,是学术问题意识与灵感的触发地,是检验理论有效性的试验场。

赵书峰教授与学员们互动现场

讲座中,赵书峰教授分别围绕田野工作的定义与特征,田野调查的具体方法,田野中如何选点,田野考察中场记与日记的区别,田野后续工作,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的“主位”与“客位”研究的区别,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四度”,田野的“再调查”“再研究”(重新研究)、田野记录的四个部分,田野工作关键词:民族志,田野工作采集提纲等十二个部分展开分享,用自身的田野实践为例证,为大家系统梳理了田野工作中的规范。针对学员在田野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和痛点,赵书峰教授向大家推荐了丰富的书目,如《摩洛哥田野作业反思》《民族民间音乐工作指南》《天真的人类学家》《参与观察法》《民族志:步步深入》等。

赵书峰教授与学员亲切合照

撰文:张倩 于梦蝶 杜敏航

摄影:于梦蝶

排版:秦韵 杨嘉辰

责任编辑:刘侗勋

核发:王永健

总编辑:朱阳

 

 

日期:2024-10-29
阅读:
作者:
字体: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David | 来源: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