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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稿约

[日期:2010-05-05] 来源:  作者: [字体: ]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稿约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是民族艺术理论学术刊物,为公开发行出版物,并加入清华大学期刊光盘版。其办刊宗旨为:坚持“双百”方针,活跃学术思想,推动民族艺术理论研究,促进内蒙古民族艺术的繁荣,服务于艺术实践与艺术教学。《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为季刊,大16开本,136页,季末月20日出版。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旨在推动中国北方民族艺术,特别是蒙古族艺术研究的更大发展,致力于培养一支民族艺术理论研究的学术队伍,为国内外学术同仁提供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为此,本刊特别欢迎民族艺术研究尤其是北方民族艺术研究方面材料充实、联系实际并且具有新观点、新成果的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并鼓励新人新作。《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将民族民间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作为自己的重点研究组稿对象,对于质量上乘的艺术人类学田野调查论文,优先采用。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初拟的栏目有:“北方民族艺术专题研究”、“蒙古族艺术研究”、“文艺美学研究”、“艺术教育研究”、“研究生论坛”、“翻译之窗”、“历史·民俗·艺术”、“艺术人类学研究”、“北方民族历史与文化研究”、“田野调查”及“全国艺术类期刊重要论文摘要”等。本刊将随中国及世界文化艺术发展的动态设置新栏目。欢迎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及有志于北方民族艺术研究的中青年学者不吝赐稿。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坚持以规范的学术理路编辑刊物,实行稿件复审制度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以维护学术的严肃性和采稿的公正性,所有刊发的稿件一律经过专家评审。来稿的取舍以稿件学术水平为惟一标准。本刊将本着提倡学术争鸣、推动学术创新的宗旨,相应开辟特色专栏,并努力每期推出几篇实力作者的高水平论文。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要求来稿必须是首发稿,一式两份打印稿,附交软盘(含JPG格式的清晰图片),一律不收手写稿。要求思想创新,学术性强,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述简练,资料数据和反映的情况务求核实准确,字数以6000字为宜,高质量论文不超过10000字;文章的具体项目格式一律以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推行的规范化要求为准(见来稿须知)。此外,请附第一作者的出生年、性别、学位和职称,并注明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E-mail地址。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要求来稿请勿一稿两投。文稿自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未收到采用或修改通知者,请自行处理。来稿一般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论文著作权属于作者,文责自负。本刊编辑及编委会对来稿文字有删改权,作者若不允许本刊编辑部对文稿做修改,或不允许其他报刊或数据库等收录、转载、摘编发表后的论文,请在来稿时声明。合著论文投稿时应征得所有作者的同意,其所有作者应为参与创作并且可以对内容负责的人。论文内容如有摘引他人作品之处,应在参考文献中予以著录。稿件一经刊登,按有关规定酌致稿酬。对于著名专家学者的特约稿件及有创意优秀学术论文稿酬从优。欢迎国家、省、部等各级基金资助科研项目的论文投稿。

凡向本刊投稿均视为同意上述各项约定。

投稿信箱:ndyyxb@163.com,电话:0471-4973150,0471-4973152。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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