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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恩平:中国戏曲:一种“委曲求全”的剧场人生

[日期:2011-04-18] 来源:作者惠赐  作者:刘恩平 [字体: ]

中国戏曲:一种“委曲求全”的剧场人生

●刘恩平

程式——戏曲生命的根本基因

戏曲离我们有多远?

或者说,戏曲离“现代”有多远?

如果我有一阵子不去剧场了,便觉得戏曲只存在于海天渺渺的静默里。——甚至也包括比较“接近”生活的话剧。

而生活,川流不息;却往往,声不可闻。

我在夜半至鸡鸣的分秒里,静默以观。

——戏曲,你到底美在哪儿呢?戏曲赖以延续生命的根本基因是什么呢?

程式。

只能是程式。唱腔的一唱三叠,伴奏的锣鼓板眼,念白的如歌似咏,台步的欲前先后,身段的化直为圆,动作的潜在虚拟,角色的行当脸谱等等,一系列要素都有着极为严谨、完整,几乎趋于超稳定化的程式法则。程式,是中国戏曲的“牛津语法”。高度程式化,是戏曲的基本特质。我觉得,戏曲“可以”立意平庸,“可以”情节俗套,“可以”趣味缺乏,它仍旧“可以”称之为“戏曲”;但如果没了程式,则万万不可以。

程式,作为一种“脱离”了日常生活视象的艺术语汇和“行为规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约定俗成”的过程,需要与观众达成长期耳濡目染后的欣赏默契。否则,一个现代的新观众单凭一时好奇,是无法真正培养起欣赏的兴趣,甚至是观看的耐心。

这种默契断代良久,枯涸已深。

那么,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戏曲?

这里无法三言两语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一旦走极端地完全抛弃程式,戏曲所失去的不单是表现手段,而是它的全部肌理细胞结构。——也不想草率地去讨论守成与创新的长短,那很容易流于纸上谈兵。

我很关心一点,如果说程式意味着一种规范或技术格式,为什么戏曲却“独立不迁”地最具这种特质?如果说它属于一种科学精神,为什么很难质变新生?如果它属于一种理性思维,为什么很难自我否定?如果它属于一种情感积聚,为什么又很难宣泄爆发?

——当然,似乎西方话剧中有关时间、地点、事件的“三一律”法则,也是金科玉律之一,但是整个20世纪,各种现代派戏剧的风起云涌,早就冲溃了“三一律”的一统江山;而在这一百年中,戏曲则完善到“精不可摧”的地步。

在西方,芭蕾也是一种“脱离”生活的舞台艺术,其弹跳、托举、旋转等体态语言,以及由男女首席舞者的“双人舞”构建舞剧基本冲突的语汇范式,同样被视作创作圭臬。可是这并不能阻碍它进一步“超越”,并蜕变出现代芭蕾、现代舞等新的艺术样式。我们虽然也有“现代戏”一说,但所指的是戏剧的内容反映现当代生活,是一个在题材上与传统戏、历史戏相区别的概念,并未有“颠覆”性的新质裂变而生。

在塑造形象上,就写意性、象征性、心理性等特点来说,芭蕾的规范之严并不亚于戏曲,但二者所体现的文化精神大不一样。如果说,芭蕾艺术立足的是一种“哥特式”的宗教意识,那么戏曲艺术,表现的就是一种“庭院式”的伦常关系;芭蕾,指向天空,肃穆典雅,是一种“足尖艺术”,戏曲,拥抱大地,宛转亲和,是一种“圆场艺术”;因而,芭蕾趋于开放,戏曲趋于内敛。

善——曲尽人情的道德之美>

实际上,开放与内敛,也正是西方戏剧艺术(如话剧)与中国戏剧艺术(如戏曲),在既定创作思维和文化心态上的“精神程式”的差异。西剧源于具有征服情结特征的外倾型海洋文化,中剧生于具有乡土情节特征的内倾型陆地文化;西剧具有不羁的父性气质,中剧具有包容的母性气质;因此,西剧的造型线条多伸展,中剧的造型线条多圆融;西剧的创造注重标举“学派”,中剧的创造倾向延袭“流派”;西剧的冲突展示对立面的撞击与毁灭,中剧的冲突追求对立面的消解与中和;西剧净化至宗教意识,中剧终归于“礼教”观念。

同样是有理性传统,西方发展为科学精神,中国恪守于道德规范。这一点,单从今天常见的好莱坞大片与国产影片的制作思路上,也一望而知。

所以,从本质上讲,西剧是以真求美,中剧是以善求美。在中国传统哲学与美学中,善是美的核心,所以孔子论乐,有“尽善尽美”一说。艺术之美,在中国哲人看来,不在乎其形式之赏心悦目,而在于其“人情物理”皆合乎“至善”的准绳。这个准绳,就是调解个体在人际关系中的安身之法,及其在天地之间的立命之度,从而强调个人内在道德上的不断完“善”。善是什么?道德也。

《周易》上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乐记》说:“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返人道之正也。”《礼记》中则记载孔子直接宣扬:“温柔敦厚,诗教也。”连那位奉行以“游戏自快”的庄子,也将“德”、“和”、“乐”三者齐观,实则与孔子殊途同归。这就决定了中国的“天人合一”论,先天地染有浓厚的道德色彩。“天人合一”论反映到群体进取上,则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章法;反映到个体操守上,则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信条;反映到文学艺术上,则为“浑然一体”的综合。

就戏剧来说,中、西戏剧最早都具有诗、歌、舞的相当综合性,但演变趋向各异。西剧在日益分化与纯化中,独立出诗剧(话剧)、歌剧和舞剧等各个品种;中剧则在间次分化与杂化中,整合出“以歌舞演故事”的总体性戏曲。而现代中国的话剧、歌剧、舞剧等独立样式,却无一不是从西方引鉴发展而来。可见,西剧的传统内力是“合久而分”,中剧的传统内力是“合而弥合”。——如何保证并巩固戏曲中间各个要素的“稳定团结”,成全其节奏形态与虚拟意象的“浑然一体”,则非高度严谨的程式,不能“中央集权”。明代批评家陈继儒认为:“夫曲者,谓其曲尽人情也。”实在是很有道理。

如果说,西方文化的精神实质是一种张扬的“博爱文化”,那么中国文化可谓一种含蓄的“自恋文化”。我认为,戏曲不仅是中华文化的集大成,更是民族性格的镜子,因此可谓是中国的“活宗教”。但究其实,中国本土从未能产生过严格意义上的宗教。道教是混杂了老、儒、释等诸家之说的,自不必论;然而,由“诗教”发轫,直接成全了“礼教”。礼教的核心就是教导中庸、中和,无论为人还是艺术。这也是“至善—至美”的最高境界。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也即是“以礼节情”,以抵达“人道之正”的道德之美。换句话说,个体的欲望表达与价值实现,必须凛遵于“克己复礼”的社会规范。这样,“礼教”就浸淫于万千百姓心中,积淀为孔子倡导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道德程式和行为程式。

无论是儒家之“仁”所要求的人与社会的和解,还是道家之“德”所向往的人与自然的和谐,都归结为一个以“道德美”为修炼宗旨的“信仰”。道德是一种很现世的价值构成,宗教却是一种很超越的价值系统。

比如在艺术创作里,同样写鬼神,西方多写神,中国多写鬼。因为神在“天上”,鬼在“地下”,中国人认为鬼比神要更“接近”于人;所以,西方“神话”绚烂,中国“鬼话连篇”,《西游记》里的小鬼们最顽皮,《聊斋志异》里的女鬼们最动人。在古老的仪式或宗教剧里,西方“装神”者多,中国“弄鬼”者多。因为在西方人眼里,神要比人更加“完美”,而在中国人心里,连鬼也可以比人要更为“完善”。如钟馗的形象就非常典型,极为狰狞,又极为妩媚,在乎一个“善”字。中国人永远会认为,一盏烛灯会比满天繁星更为重要,所以七仙女死活要下凡嫁给董永;西方人恰恰相反。因为这盏灯代表的是举案齐眉,男耕女织,合家和睦,是夫妇、民生之伦常所在,也即是人世道德秩序中最基本的阶石。至于“星空”,对于传统的中国人来说,不仅显得太过缥缈,遥不可及,而且心生“恐惧”之感,如《牛郎织女》、《天仙配》、《嫦娥奔月》等作品里,“天上”的“情境”意味着劫难、惩罚和悲剧,甚至也包括《西游记》里的《大闹天宫》。

于是,强调以道德尺度均衡一切而走向极端,反映到历史发展的各个层面,农民的“政治观”是“皇帝轮流做,明天到我家”;市民的“经济观”是“只患不均不患贫”;世俗的“情感观”是“发乎情,止乎礼义”。

——反映到中国戏曲上,每部作品都要固执地加上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或雪冤,或重圆,或得道,或登仙,以之中和其间的悲欢离合、爱恨情愁、忠奸善恶。“至情派”大师汤显祖,以“泛论情”导向百姓“贵生”的思想;“市民派”戏剧家李渔,作品再受欢迎,也不能不鼓吹自己仍旧“有裨风化”;洪昇写《长生殿》,开篇就告诉你“情至”之处,不过“看臣忠子孝”;也就无怪乎孔门嫡裔孔尚任在《桃花扇》结尾,赤裸裸以孔子“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之语,自夸该剧“岂非近代一大著作”!道德礼教,使得这些大家创作时,自觉不自觉地都要以“惩创人心”这类口号为旗帜,或为标榜,或为掩饰。他们以作品内容的“风流+道学”(才子佳人+道德风化),调和着自己为人的“入世+出世”的二元悖论,寄托着笔下台上的虚幻理想。这样的“言志+载道”,成为中国文人极为普遍的一种创作程式。

试看当代著名川剧作家魏明伦,当年曾以《潘金莲》一剧为“淫女”翻案,近年又以《中国公主杜兰朵》复归道德本位,歌剧大师普契尼《图兰朵》的爱情讴歌被强行置换为道德礼赞。歌剧版是为了“美”而有人“争先恐后”,最后王子一吻暖得美人心;川剧版则是为了“善”而有人“前赴后继”,末了王子一走引得美人追。前者之“勇”与后者之“隐”,姑且不论其中高下,而在于“道德程式”的根深蒂固,《杜兰朵》剧终的帮腔唱道:“情天高,爱河深,公主驾舟追平民,柳儿留下真善美,杜兰朵追赶美善真。”——可见一斑!

这也就非常容易理解,在西方,像《特洛伊战争》、《埃及艳后》、《罗马》等这样的作品故事里,为什么男人为女人而战,战争看来非正义,但女人与双方的男人都赢得了主体价值的肯定;而在中国,为什么传统上最为流行的却是“女人祸水”、“红颜薄命”论。

戏曲——“委曲求全”的剧场人生>

同样可以理解,对于“人”,中国惯常“定义”为“社会关系的总和”,西方则可以“定义”为“个体自我的选择”;分析到“人格”结构上,中国传统上讲“身”与“心”,西方传统上讲“灵”与“肉”。其实,“身”(如生命、存在)与“心”(如情感、欲望),终究属于一个现实性的此岸性的范畴;唯有“肉体(身)”之外的“灵魂”,是属于一个超越性的彼岸性的范畴。所以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实质上缺乏真正的彼岸性的终极关怀。这也是中式“人道观”与西式“人本观”的分歧所在。

文艺复兴的巨匠但丁写《神曲》三部曲,实际上构建了神、人、鬼三个不同的世界格局。在中国人的传统观照里,神、人、鬼的世界并非那么“泾渭分明”,而是一个可以循环“轮回”、相互“媾和”的“浑然”世界。这在《牡丹亭》、《雷峰塔》等名剧里十分明显,恐怕不能简单地以“封建迷信”、“糟粕”而论之。从“欧洲文学四大名著”来看,《荷马史诗》的英雄神话,《神曲》的三重世界,《哈姆雷特》的人性苦闷,《浮士德》的理想奋斗,其间趋向贯穿的共通点皆是“灵”与“肉”的冲突。而在“中国文学四大名著”里,《三国演义》的“是非成败”,《水浒传》的“替天行道”,《西游记》的“西天取经”,《红楼梦》的“无才补天”,都无疑更为趋向“身”与“心”,即生命与情感、存在与欲望之间的冲突,从而就更具有现世的意味。——固然,《红楼梦》可能最接近“灵”与“肉”的冲突本质。然而高鹗对小说后半部的改续——如科考与隐遁等——在诸多前后抵牾与矛盾破绽中,还是注入了世俗的“团圆”笔墨。所以,综观中国文艺史,既无绝决的现实主义,亦无绝决的浪漫主义。这正是由中国的人格结构程式所决定的。

睿智如鲁迅,一面痛斥中国的“大团圆”模式,急声呐喊,倘若如此,“不但卢梭他们似的疯子绝不产生,并且也绝不产生一个悲剧作家或喜剧作家”;一面还是“不恤用了曲笔”,在小说《药》的结尾,给瑜儿的坟上“凭空添上一个花环”。

有学者认为,西剧是“痛感文化”,中剧是“乐感文化”,——这样的“乐感”到底是知命乐观?是知足常乐?还是执迷不悟,自我安慰,乃至不无自欺欺人?

也许,由于自古以来中国的地貌,就实在太过广袤复杂,历来多灾多难,水旱频仍,一部中国史,说得夸张一点,几乎就是一部“斗天斗地,其乐无穷”的治灾史——当然,既有天灾,也有人祸。于是,垄头田间的社火秧歌不能太悲,庙宇戏台的迎神赛会不能太悲,酒馆茶园的饮食观演不能太悲,锦筵氍毹的拍板清唱也不能太悲,宫廷皇家的承应连台更不能太悲,一部戏曲史,也就不能太悲。

究其实,中国人何尝没有悲剧,举凡荣辱沉浮、风花雪月、柴米油盐中,皆有悲剧。对于这种悲剧,说到底,中剧只能是道德悲剧、集体悲剧、社会悲剧;西剧则是意志悲剧、性格悲剧、命运悲剧。中国的悲剧是水中的圈圈涟漪,涟漪再广,也趋寂灭无痕;而西剧则是这水中抛下的一块硬物,——那怕是一粒小小的石子,却也有着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力量!

因为,中国戏曲里的程式,不仅是和谐,也是妥协。

你看,屈原沉了汨罗,中国人两千年来的纪念形式是赛龙舟、吃粽子的欢欢喜喜。我们不悲哀。我们要让这天这地,都知道,悲剧是历史的,而日子才是自己的。

正是那些来自内外的各种程式,裹挟并结成一股强悍的“程式力”,使得戏曲成为中国细民百姓们苦乐交错而不可离弃的人生剧场。

姜子牙在渭水河边直钩钓鱼,周文王不解,子牙答曰:“宁在直中取,不在曲中求。”你若对姜太公的堂正不阿、物我两忘信以为真了,那就上了当。他是“不为金鳞设,只钓王与侯。”越是结庐山野,越是野心大得很嘞。他的貌似虚“直”,却实是最大的“曲”尽庙堂之心。这是“大曲”,大曲为了“大全”。至于,中国“隐士哲学”标榜的“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之说,其“大隐”正是为了“大显”,“大退”正是为了“大进”。这是典型的中国式“太极”思维。所以,就戏曲、音乐而言,“曲”者,曲也。

或者说,戏曲世界里上演的,便是一种“委曲求全”的剧场人生,映象着中华土地上芸芸众生的朝朝暮暮。

庄子说:“无声之中,独闻和焉。”现在,我们当然可以看到,戏曲离当代中国人很近,也很深。直至明天。

(作者:上海沪剧院导演、院长助理、艺术室主任、艺术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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