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东,1965年生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人类学研究所所长,师从中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2010年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称号。兼任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艺术人类学会副会长。研究领域包括文化转型研究,城乡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政治人类学等。研究兴趣包括:1.乡村社会结构与纠纷解决过程的法律人类学研究;2.中国意识与现代中国观念的成长;3.民族地区习惯法社会、生态与文化机制的比较研究等。并先后发表过中英文论文百余篇,具有较大影响力,代表性著作为《权力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否定的逻辑——反思中国乡村社会研究》(2008年民族出版社)、《文化的表达——人类学的视野》、《法律与文化——法律人类学研究与中国经验》、《费孝通与乡土社会研究》、《本土异域间——人类学研究中的自我、文化与他者》《结构与再生产:吉登斯的社会理论》、《文化转型人类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