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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诚:枣的象征意涵及其嬗变

[日期:2015-07-28] 来源:  作者:刘锡诚 [字体: ]

枣的象征意涵及其嬗变

刘锡诚

据考古发掘,枣在中华大地上的历史,可溯源于7000/8000年前的裴里岗文化,栽培历史至少也有3000年了。早期的栽培地,主要分布在黄河中下游的陕西、山西一带,渐及河南、河北、山东,即主要是北部地区。到汉代,枣的栽培地区逐渐扩大。到近代,除上述地区外,东北三省、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等省区,也都有出产。但无论从文献记载、还是现代报道来看,枣是我国北方居民的重要果品之一。

(一)妇人之贽[1]与早起战栗

文献中关于枣的记载颇为丰富,大多收集在历代辑录出版的类书之中,如唐代徐坚辑《初学记》、宋代吴淑撰《事类赋注》、明代蒋廷锡等编纂的《四库全书·博物汇编·草木典》、明代陈耀文撰《天中记》(《四库类书丛刊》)、清代张英等纂修的《渊鉴类函·果部》等。这些记载,大体说来可分为两类:一是枣的生物品性和食用功能,一类是枣的人文品性和象征意涵。

在诸多的记载里,徐坚《初学记》所辑早出,材料不如后来辑录者和增补者辑录得那样繁多,但对汉唐以前对枣的记述,却不仅罗列清楚,而且显示了汉唐之前有关枣的种种人文观念。他的记述如下:

《尔雅》曰:枣,壶枣,遵羊枣,洗大枣,蹶泄苦枣,皙无实枣,还味稔枣。枣李曰寔之。《周官》曰:馈食之笾其实枣。 《毛诗》曰:八月剥枣。《礼记》曰:妇人之贽,椇榛脯枣栗。又曰:枣曰新之,栗曰撰之,桃曰胆之,揸梨曰钻之。食枣桃李,不致于核。[2]

从徐坚的记述来看,《尔雅》和《毛诗》对枣的记述,可算是最早的了。如果就古籍中追述古事而言,后出的《邹子》里说:“燧人氏夏取枣杏之火。”对照裴里岗文化出土的枣碳化石遗存,也可聊备一格,后人想象先民钻木取火所以用枣木和杏木,大概是因为黄河流域生长的枣树和杏树,木质坚硬的关系吧。但毕竟还是缺乏考古学的直接证据的支持。

周代赋予枣的文化意涵,以《礼记·曲礼》所记“妇人之贽,椇、榛、脯、修、枣、栗”为代表。《曲礼》注说:“妇人无外事,见以羞物也。”何注《公羊传》:“礼,妇人见舅姑,以枣、栗为挚;见女姑,以腶、修为挚。”《正义》解释说:“妇人唯初嫁用挚以见舅姑。椇,即今日之白石李也,形如珊瑚,味甜美。脯,搏肉无骨而曝之。修,取肉腶治而加姜桂,干之如脯。所以用此六物者:椇,训法也;榛,训至也;脯,始也;修,治也;枣,早也;栗,肃也。后夫人以下,皆为枣、栗为挚,取其早起战栗,自正也。”[3]男人馈赠所用之贽,与女人不同。《左传·庄二十四年》:“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修,以告虔也。”《国语·鲁语上》也有大体相同的叙述。

周代婚礼分正婚礼和婚后礼两个阶段,两种仪式。在正婚礼之后,新妇拜见舅姑,行婚后礼,赠送枣栗等为礼物。据邓子琴先生《中国礼俗纲要》,在中国古代,正婚礼之后,尚有极重要的婚后礼须要进行,其意即新妇还有其他家属关系,应予见面,以“正名定分”。而诸多家属中,最重要者便是舅姑。拜见舅姑之礼如下:

一,妇见舅姑 翌日妇见舅姑[所以须翌日方见者,以有夫妇关系,而后有舅姑与新妇关系,此举实深有旨。惟宋儒已多不了解此意,观朱子之评闻公伊川,可以知之],夙兴,妇沐浴、纚笄、绡衣、以俟见。质明,赞见妇于舅姑。席于阼。舅即席。席于房外,南面,姑即席。妇执笄,枣栗[笄竹器而衣者,枣栗象征严敬之意义],自门入,升自西阶、进拜、奠于席。[奠之者,舅尊,不敢授也,]舅坐抚之、兴、答拜。妇还又拜。降阶、受笲、腶修[腶修象征振作之意义]、升、进北面、拜、奠于席、姑坐举以兴、拜、授人。于是赞醴妇,仪式始毕。古代挚简而意重,且又专注,不若后代之泛也。

二,妇馈舅姑……

三,舅姑飨妇……

四,舅飨送者……

五,姑飨送者……。[4]

“昏(婚)后礼”之重要,目的在达到重责妇顺,即顺于舅姑、和于室人、当于夫君。《礼记·昏仪》对这一目的说得十分清楚完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父亲醮子而命之迎,男先于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婿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盖亲受之于父母也。降出,御妇车,而婿授绥,御轮三周,先俟于门外。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事,合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夙兴,妇沐浴以俟见。质明,赞见妇于舅姑,妇执笄枣栗腶修以见。赞醴妇,妇祭脯醢、祭醴,成妇礼也。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明妇顺也。厥明,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以著代也。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

在古代,民俗成为礼制的一部分者,以婚礼中的民俗为最明显,如男女和合饮食,融入礼中,即成同牢合卺。新妇以枣、栗等为贽拜见舅姑习俗的背后,又暗含着或遮蔽着对妇女社会地位的限定和束缚:男女有别,妇女的行为受到严格的限制,要随时以枣、栗所暗示的“早起战栗”观念来“自正”自己、约束自己。

周代形成的这种婚礼之制,到两晋发生了剧烈的变革。“六礼”被省并和简化了,形成了新的“三日妇拜时妇”的新俗。“三日妇”即举行婚礼同居三日后,夫妇关系便告成立。于是回娘家居住。即我们现在西南有些少数民族的不落夫家之俗。“拜时妇”即举行过婚礼后回娘家居住的女子,于新岁或吉日,以纱蒙面,至男家去拜见舅姑。此后,男家可随时接回同居。女子拜见舅姑——即谋求得到男家及其家族关系的承认,以达到在男方家庭中明确其“重责妇顺”的契机,已不再是正婚礼后三日举行的“婚后礼”中完成。到唐末五代乱世,婚礼之变革更为剧烈。

这种婚仪中男女有别、新妇以枣、栗拜见舅姑的习俗,何时发生了变化,没有找到直接记载或证据。但明代永乐年间成书的《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的编者,在引述了《左传》的上述记载后写道:“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5]那就是说,礼俗中规定的妇人拜见舅姑以枣、栗为赠物,以“明妇顺”,确立新妇在男方家庭中的地位和责任,且以枣、栗暗喻妇女以“起早战栗”约束自己行为的观念,到明代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同时,枣、栗在馈赠礼俗中所具有的此等象征涵义——起早战栗,从此也就多少被淡化甚至被遗忘了。

(二)祝生男

新妇馈赠舅姑枣栗的习俗,在汉以后仍然被流传下来,但逐渐失掉了原意而被赋予了新义;而枣、栗在婚礼中成为兴起于汉代的“撒帐”习俗中,被赋予了与馈赠舅姑不同的喜物象征的意义,即“祝多男”,暗喻早生贵子、多生贵子。

“撒帐”习俗起于何时何因,向有两说。一说以宋高承撰《事物纪原》和明王三聘撰《古今事物考》为代表,主张始于汉之翼奉;一说以《戊辰杂钞》和清赵翼撰《陔余丛考》为代表,主张始于汉武帝。而《戊辰杂钞》被学界认定是“撒帐”第一次见诸载籍。[6]

高承《事物纪原·吉凶典制部·撒谷豆》:“汉世京房之女适翼奉之子。奉择日迎之,房以其日不吉,以三煞在门故也。三煞者,谓青羊、乌鸡、青牛之神也。凡是三者在门,新人不得入,犯之损尊长及无子。奉以谓不然,妇将至门,但以谷豆与草禳之,则三煞自避,新人可入也。自是以来,凡嫁娶者,皆置草于门阃内,下车则撒谷豆,既至,蹙草于侧而入,今以为故事也。”[7]

《戊辰杂钞》:“撒帐,始于汉武帝。李夫人初至,帝迎入帐中共坐,饮合卺酒,预戒宫人遥撒五色同心花果。帝与夫人以衣裾盛之。云得果多,得子多也。”[8]

对于这两则古代婚礼仪式的记述,论者袁洪铭指出,撒帐和撒谷豆是两回事,所喻之意也不能相提并论:“综观上列两则,可见高(指高承)、王(指王三聘,此处不引——引者)二人所说者完全是民间现行婚嫁礼俗中撒谷豆的变相,较之撒帐为视多男的意义,截然不同。……撒帐与撒谷豆显然是两种形相,而撒谷豆则为压禳法术之说,于此实有根据也,然而高、王诸人所说撒谷豆的情节,不但作者不赞同它是撒帐的起源,即清儒赵翼的《陔余丛考》对于清王棠(指所传《知新录》——引者)所演绎高承、王三聘之说,亦力辟其非。”[9]

袁论所说甚是。撒谷豆与撒帐都是古代(现在也还不同程度的残留着)婚礼中的仪式关节,但二者目的不同,手段也不同。前者是一种以压煞和禳解为目的的巫术,后者应是一种以祈愿为指归的象征。撒谷豆借助的是谷豆和草(宋以后,增加了铜钱等物件),撒帐所抛撒的五色同心花果,即现代所说的“五子”:(1)红枣(俗称“早子”,取早生儿子之意)。(2)落花生(俗称“生子”,取生男之意)。(3)榛子(俗称“增子”,取增加儿子之意)。(4)瓜子(俗称“多子”取多子之意)。(5)桂圆(俗称“龙子”,取生子富贵之意)。[10]

撒谷豆,一般于新妇下轿后进入男家之际,在大门口进行,以压煞可能危害人丁安全、家庭幸福的三煞(青羊、乌鸡、青牛之神)。如若溯源到古代社会及其观念,这种仪式与跨马鞍和跨火堆,共同组成了一个完整的过渡仪式,即从母氏家族即异家族,进入父氏家族,从而取得男方家族成员资格的象征仪式。所谓压煞,习惯上是指青羊、乌鸡和青牛之煞,深层看来,也许还带有由内婚制转变为外婚制的更为遥远的意识的遗韵,即排拒他家族的“集体无意识”,而一旦经过“撒谷豆”、跨马鞍、跨火堆等这些过渡仪式,新妇便成为男方家族的成员,从此,她要抛弃母家的信仰而以男家的信仰为信仰,尤其是祖先信仰,以绵延男方的世系和维护男方家族的利益而效力终生。

而撒帐,则是在已经被认可为男方家庭成员的新妇和新郎进入新房后的一种仪式,其主旨在于祈望早生贵子、多生贵子。在重男轻女的封建社会里,所谓早生贵子和多生贵子,当然不是指早生和多生女孩子,而是指早生和多生男孩子,男子是家族绵延的根本,故而是一种“祝生男”的祝愿象征。撒帐,主要是由男方家庭指定人在进入新房和新人上床或入帐时抛撒包括枣栗子在内的“五子”,但也有的将“五子”藏匿在炕席下面和炕头角落里,女家也把“五子”和对女儿进行性教育的骨板画等一同藏匿在嫁娘的陪嫁箱底,因为生子同样也是娘家对自己女儿的期盼。

(三)灵质仙气

西汉是一个谶纬兴盛、仙道泛滥的时代,枣这一区区嘉果之物,也被赋予了灵质仙气。董仲舒在这一点上起了很大的作用。他在《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中说:“握枣与错金,以示婴儿,婴儿必取枣而不取金也。……故物之于人,小者易知也,其大者难见也。”他是在谈论利与义的权衡时,举出这个类似后世婴儿“抓周”的例子的,但在此却无意中透露了一点当时关于枣的身份与价值的信息。

宋吴淑在《事类赋注·枣》中,把古人有涉枣的神秘思想、神话传说、典故集中起来,并予排比、分类和阐发。他说:

枣实嘉果,民之所资。或美樲酸之实,或称还味之滋。或食仁而祛邪,或茹叶而充饥。仲思紫实,周文弱枝。晏子始称于秦缪,少君亦遇于安期。七日闻之于仙传,八月载之于《毛诗》。观其纂纂离离,新之疌之,三星繁茂,五苑纷披。……伐东家而去妇,握错金而示儿,数十年仙童之顾,三千岁神女之期。若夫曾皙嗜之而靡忘,孟节含之而不食。……《戴礼》称妇人之贽。《周官》设馈笾之实。或生于石虎园中,或植于景阳山侧。羊角、崎廉,细腰、櫅白。或荫郑街,或饶冀州。名擅鸡心,用比狐裘。夏令钻之而取火,春祀笮之而用油。……或啗马而为脯,或斫树而同盟。[11]

在古文献中,枣之所涉,极为广泛,从种植、食用、药用、信仰,到象征,而道教的仙人传说所赋予枣的涵意,又极富思索和睿智之深意。下面且略举几例:

(一)仙人安期生食枣的传说

吴淑《枣赋》引“少君亦遇于安期”的传说:据《史记·封禅书》记载,方士李少君曾语汉武帝曰:“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安期生食臣枣,枣大如瓜。安期生仙者,通蓬莱中,合则见人,不合则隐。”于是才有汉武帝遣方士入海求蓬莱安期生之举。司马迁又《史记·乐毅列传》说:“乐臣公学黄帝、老子,其本师号曰河上丈人,不知其所出。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乐瑕公,乐瑕公教乐臣公,乐臣公教盖公。盖公教于齐、胶西,为曹相国师。”[12]安期生约为战国末期人。据《神仙传》,安期生是齐人,本是个卖药翁,曾修炼于泰山东南仙人山之仙人堂,后成仙。葛洪说,他服金液长生,“非止世间,或延千年而后去尔”。[13]李少君也是齐人,于安期生处得神丹之方。《列仙传·安期先生》称,安期生为琅琊阜乡(今属山东)人。李少君对汉武帝说,安期生食他提供的枣,且大如瓜者,意谓枣于安之长生不老和成仙不无关系。枣有延年益寿之功效。《神异经》说:“食之可以安体,益气力。”《本草》说:“凡枣九月采,日干,补中益气。”“三千岁神女之期”传说:“《马明生别传》曰:明生少逢神女,还岱宗,见安期生曰:‘昔与女郎游于安息西海之际,食枣异美,忽已三千年矣。’”这又是一个安期生食枣的神仙传说。马明生,临淄人,崔文子弟子。受炼丹经术,入泰山修炼。另据南宋谢守灏编《混元圣纪》,安期生以道授马明生,马明生又传于阴长生。[14]

(二)汉武帝为西王母设玉门枣

关于周穆王与汉武帝会见西王母的神话传说,汉以降,异常流行,且有种种说法。现代发掘出土的汉墓中的画像石,有关这类题材的绘画,也汗牛充栋。吴淑笔下的“七日闻之于仙传”传说乃是其中之一。《汉武内传》曰:“七月七日西王母当下,为帝设玉门之枣。”“玉门枣”,见于晋葛洪《西京杂记·上林名果异木》:“枣七:弱枝枣、玉门枣、棠枣、青华枣、梬(ying)枣、赤心枣、西王母枣(出昆仑山)。”上林苑系汉武帝在秦代旧苑的基础上扩建而成,供其春秋打猎之用。周围300里,离宫70所,苑中珍禽奇兽、名果异木。托名班固而很可能是六朝人所撰之《汉武帝内传》中,描写了在瑶池与西王母欢会,汉武帝拜请西王母授长生之道及西王母传道授书(《五岳真形图》和《灵光生经》)的神话传说,并记载了群臣各献美果,玉门之枣是武帝盛宴西王母的果品之一。各地出土的汉画像石多有汉武帝会见西王母的场面,也多经解读,但惟有玉门枣一项却未见有人专门研究和提及。

(三)烂柯忘归传说

吴淑《枣赋》引“数十年仙童之顾”故事,注说:南宋郑缉之撰《东阳记》曰:“信安县有悬室坂。晋时有民王质,伐木至室中,见童子四人,弹瑟而歌,质因留,倚柯听之。童子以一物如枣核与质,质含之便不复饥。俄顷,童子令其归,质承声而去,斧柯漼然烂尽。既归,质去家已数十年,亲旧零落,无复昔时矣。”

烂柯忘归的传说,还见于梁任昉的《述异记》和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吴淑所以选择郑缉之的记述,是为了阐述枣在烂柯忘归故事中所起的作用。在这则故事里,童子给王质的这枚枣核,是一符合道家长生不老理念、具有食之不饥功能的象征物。道教仙人多食枣,故而长生。《事类赋注》还举出别的例子。如:“窟室有仙人之饵”注曰:“《神仙传》曰:李意其于城角中作一土窟,居其中,冬夏单衣,但饮酒食脯及枣。或百日、二百日不出。”烂柯忘归成了汉语的成语和典故,而人们在提及和使用这个成语或典故时,却不再留意枣核对于王质之忘归所起的延年益寿的作用了。2011年5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流传于山西省陵川县和浙江省衢州市的“烂柯山的传说”(Ⅰ-108)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这两个地方已经提供出来的口头传说记录文本中,枣的身影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至于民间的口头传述中,是否还有枣的现身,因缺乏深入的调查和准确的记录,暂时无法做出定论。

初稿于2003年9月12日

2015年3月7日改定

[附记] 此系作者2003年9月13日在山东省枣庄市举行的首届中国枣文化研讨会上宣读的论文。

发表于《中原文化研究》2015年第4期



[1]挚,送给尊长者的见面礼物。

[2]唐·徐坚辑《初学记》下卷第463页,京华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

[3]清·朱彬撰、饶钦农点校《礼记训纂》上册第75~76页,中华书局1996年。

[4]邓子琴《中国礼俗纲要》第56~58页,中国文化社印行1947年,南京。

[5]《古今图书集成》第549册之12页。上海文艺出版社影印本

[6]黄节华《撒帐》,《东方杂志》第30卷第13号,1933年7月;又见高洪兴等编《妇女风俗考》第124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年。

[7]宋·高承撰、明·李果订,金圆、许沛藻点校《事物纪原》第473页,中华书局1989年4月第1版。

[8]琴石山人《稽古录·礼俗》第47页,上海会文棠书局1924年10月。

[9]袁洪铭《撒帐补述》,《粤风》第1卷第3期,1935年9月。

[10]参阅魏应骐编《福州歌谣甲集》,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民俗学会丛书,1928年,广州。

[11]宋吴淑撰、冀勤等校点《事类赋注》第522页,中华书局1989年12月第1版。

[12]《史记》第7册第2436页,中华书局1959年。

[13]《道藏》第5册第175页,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联合出版,1988年。

[14]《中国道教》第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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