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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与自由——从染缬艺术看中国民间图案之美

[日期:2009-04-07]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作者:蔡光洁 [字体: ]

蔡光洁 (四川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四川成都610068)

作者简介:蔡光洁,女,1972年生,讲师,主要从事艺术设计的教学工作。

摘要:本体实而花萼振,看似简单而普通的民间艺术,却包含着非常讲究的图案形式与特殊的意义。文章从格律与自由两个角度来分析中国民间染缬图案所呈现的外观造型图式及其含义,从内外两方面结合来阐释民间图案美之所在。

关键词:民间艺术;染缬;

“美如山花,灿若群星”。这是现代人对重新审视民间艺术之后由衷而发的颂扬之词。如今我们拾起一朵山花,从染缬艺术的角度来分析中国民间图案之美。染缬,是指在纺织品上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防”和“染”之后形成花纹的工艺门类的总称。染缬工艺历史悠久,品种繁多,根据不同的工艺手法和艺术效果,主要分为蜡染、扎染、拔染、夹染、印花等种类。这些手工艺是中国历史上织物染色的主要方法,也曾在全国普遍生产。随着现代工业对传统手工业的冲击,目前只有在江苏、浙江及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地的偏远地区还保存有手工染缬民间作坊。本文是从民间染缬图案所体现的格律与自由两种形式的基本构建和特征来切入中国民间图案美之所在。

1格律——美的法则

1.1格——方与圆中国图案早期就具有了格的特征。格为框架,规定着图案的外形和布局。方与圆是格的基本形式。中国的先民们对宇宙天地的认识,素有天圆地方的观念。古人云:“天者,阳也,规也;地者,阴也,矩也。”规矩出方圆,天地乾坤以方圆取象,这是早就内化在民族文化的集体无意识之中的。一切万物都存在于天地之间,方与圆成为了一种秩序的依据,一种美的基本格律、美的法则,它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片天地。

从出土的古代丝织品到现代存留的民间染缬作品,方与圆的构图格式最为常见,而且结合用品的外部造型,有的以方为主,圆为次,多数是方圆套叠、破方为圆、方中有方。回纹、方胜、万字、绵长、几形等是常用的方形纹。如福建南宋墓出土有印花织品“宋绮梅花方胜纹”,“明绢如意方格纹”;湘西一带的印染常用圆点的疏密组成层次不同的花纹;贵州丹寨蜡染最常用涡形和云纹,还有唐代曾盛行的“联珠纹”、清代的“团花纹”都是圆格式的典型;贵州重安江一带少数民族的传统蜡染将方与圆结合变化出高度几何化、抽象化的动植物纹样,在一个画面里将直线和曲线组织得天衣无缝,使它的风格细密、工整,具有很高的艺术性和观赏性。方形与圆形的结合,使中国图案体现了直与曲、动与静、刚与柔、坚与硬等许多对立因素的统一,使图案构成极具变化又很协调。方圆的意境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审美标准,人们常以“刚柔相济”来表示完美的人格。传统思想意识的根深蒂固,深深

影响着人们的审美情趣,通过民间艺术形式方方面面的体现,追求方正圆满的染缬图案造型便是潜意识的外化结果。

“艺术形象不止诉诸人于感觉,它通过感觉还可以诉诸于人的理智。图案既有感性的因素,也有理性的因素。”[1]格和数就是图案中的理性因素。它表明了图案相对于绘画,更讲究规律和形式美感的一面,所以图案又被称做“羁绊艺术”。

1.2格与数在图案的构图形式中,格和数的观念是密切相联的。由格分割成数,因数排列成格,它们相辅相成,使图案极具装饰、概括、节奏及韵律之美。中国人自古就喜用偶数。俗话说:“好事成双。”大多数民间染缬用品图案上再现的动物几乎都是成双成对的,你追我赶,你呼我应,形成十分喜乐、非常和谐的图案。人们从自然界中认识到数的存在,数与自然、数与数之间的联系,认识到了数所代表的意义,从而在生活中遵循自然的法则。同偶数一样,奇数也是人们所喜爱的。冏形格式最先就是从一个圆的边缘向中心展开三个涡线形成旋转的动态,使人联想到水涡、火焰或者太阳,“岁寒三友”、“福寿三多”等也是常用的染缬题材。五行相生相克,是中国传统思想探索事物变化规律、变化方式的一种角度。由“五行”演绎而来的“五位”——东南西北中,就是格和数的综合运用。民间染缬床单、被面等图案基本都是四方加中央的五位布局。

“有理、有数才有规范,才严整,才有装饰性,才引人入胜”[1]。中国图案根据数的单双,可以创造出许多美观耐看的几何图案,这种根据数的分布和格的交互联结表示宇宙万物间存在的内在联系和规律,产生了美的比例与秩序的和谐。强调数、理、等级、秩序的儒家思想观念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规范着艺术的内容与形式。因此,格和数的运用,在民间图案中有着不可超越的意义和价值。

2自由——意象之美

如果说格律体现了中国民间图案的理性之美,那么自由的表现则是内在的、精神的、实质的、自然流露的纯真质朴之美,是艺术创造的非认识性规律。如果说荀子强调“性无伪则不能自美”和庄子强调“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两者互补而终究于一体,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学的“中和原则”的话,那么前者更趋向于实用功能的框架构建,对艺术和审美有一定的束缚性,后者则给予这种束缚以强有力的冲击、解脱和否定。它们反映在民间图案之中,前者体现在“格律”,后者体现在“自由”,是一种感性的、意象的、更具情感的、心性的外化结果,那是一种内容和形式的相对自由。

2.1随“意”的组合 民间图案造型的一大特征,就是物象之间的自由组合。这种组合,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不受物象本身构造规律的限制,不受视觉透视的限制,不受真实存在的限制,使得民间图案具有奇异、怪诞,极具想像力的一面。民间印花图案中的许多鸟,本来是侧面的鸟身却有着正面的头和足,或者有着人的眼睛和眉毛,鱼的身体,草的尾巴;同一个鸟可以有两个头,一枝花上可以长出牡丹的花头、菊花的叶子和石榴的果实;鸟在下方飞,鱼在上空游;不同时节的花同时盛开;人龙、人凤、人蝶、人鱼等形象常常被表现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真的是一片人间天堂的景象。从中我们可以感觉到海阔天空的意境,可以感受到创作者手随心动、心随神游的自由。创作者依靠情感在时空中的流动,完成其意象表现的过程,形成了有意味的四维空间。“大巧若拙,言不尽意”。这些主题形象,冲破了现实生活的限制,实现了动物与植物的嫁接,人与物的同构,人与神的跨通。这些界限的打破,自然为民间艺术的造型增加了一分自由,其中格律对主题形象起着衬托和强化中心形象意义的作用。民间造型艺术是一种观念造型艺术,巫史文化的延续和衍化在这些图案造型中有着本能的反映。由于民间思维方式更多地延续了原始思维的朴素特点,以生存意识密切与具体事物关联的思考,使民间造型艺术在表现上带有强烈的神秘色彩。

2.2诡谲的象征 在大多数民间图案所选用的“形象”之后都有“形意”的表现,如“榴开百子”、“葫芦万代”、“吉庆有余”、“松鹤延年”等,几乎都是作为某种非本来意义的艺术符码出现的,最典型的手法就是象征的运用。“所谓象征,是在感性形象的本来意义之外附加了非本来的意义,从而使感性形象的内涵超出了形象本身的直观意义,让人们从中领悟到更多的东西。”[2]民间图案象征艺术,是一种观念象征艺术。它是供人“读”的艺术,而不只是供人“看”的艺术,需要读它的人能破译其隐藏的密码。因此,民间艺术的象征手法使所要表达的内容显得间接、曲折、隐秘,而且是巧妙和充满情趣与智慧的。

这些象征手法主要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体现的。第一,借形。在民间染缬图案中,牡丹是常用的植物题材,它的外形圆润丰满,花瓣繁多,色泽艳丽,香气怡人,使它成为荣华富贵的象征;牵牛花藤蔓缠绕,伸延长远,成为连绵不断的象征;盘长成了长久不断,子孙万代的象征。这些形象的每一“部件”、每一品性几乎都是从意义出发,它更多的作用是通过形象去引导和组织思维活动,帮助人们在具体形象中识读普遍性的象征意义。第二,借意。是指以艺术形象所表征的原形事物的内在属性或相关的意义去表达作者心中的意愿和观念。这种方式,在瑞祥主题中最为生动而多见。诸如,用松鹤、龟、蟠桃、南极仙翁、绶带鸟去象征长寿;用葫芦、石榴、鲤鱼象征多子;用梅兰竹菊荷象征清廉高洁,桃花象征好运,春燕象征劳作等等。这些都是基于人们对这些事物本性的认识、理解和评价而形成的心理情绪反映形成的。有的是出自神话、典故,有的是出自民俗信仰,有的是对生物本性的引申,这些意义的借用,实际是对生命、生存和繁衍的关注。第三,借音,即“谐音”。是指艺术形象通过对被象征事物的名称或意义的语声模拟而实现对这些事物的形象表达的。在民间图案中,造型各异的鸡是最常见的题材,鸡能驱邪避恶,又谐“吉”音;鱼莲同图表示“连年有余”;“梅”同“眉”,喜鹊立于梅梢表示“喜上眉梢”;古钱与蝙蝠、蟠桃结合喻“福寿双全”……类似的图案在染缬民间图案中大量运用,在趋祥求福的愿望背后隐藏着一个以音取义、以语征实的原始信仰。谐音的意趣在于使观者不只是停留于眼睛观赏,而是在读的过程中体会意义。“民间象征艺术正是因其神秘丰富的象征意义在艺术形象中的巧妙渗入和附着,而使这一艺术变得情深意远,韵重味浓,乃至画外之音不尽而出,使得这一艺术的审美价值大为提高”[3]。

中国的民间染缬艺术,因其制作技法和取材的局限,再加之顺应了中国色彩传统文化的品性,使图案的色彩显得含蓄而简洁,从而在造型和意义方面的发挥更加的淋漓尽致,不断

地在格律中寻求自由,在自由中寻求意趣。正如中国文化本身一样,表面冷静而朴素,内心热烈而丰富。“画中要有式,百看才不腻,出口要吉利,才能合心意。”这句流传于民间的口诀,反映了创作者们必须遵循的规律。在生活中,人们常常以实用品的工艺美来评判制作者是否“心灵手巧”,而且许多染缬用品往往是姑娘们满怀心喜、憧憬着幸福而制作的嫁妆。因此,民间染缬艺术真正实现了审美与功利价值的统一,情与美的统一,它们互为因果,互为补偿,使得民间图案始终体现着智慧和哲理,交织着庄严与诙谐,处处闪烁着美的光芒。

 

参考文献:

[1]雷圭元.中国图案美[M].湖南: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

[2]李泽厚.美的历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3]胡潇.民间艺术的文化寻绎[M].湖南:湖南美术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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