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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与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前景

[日期:2011-02-12] 来源:  作者:林庆 李旭 [字体: ]
内容提要: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建设前景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要在城市化进程中保护、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就要提高其“文化自觉性”,调整其文化心态,加强其对自身传统文化的调适、转换,进而推进民族文化的重塑和整合。
关键词:城市化;少数民族文化;前景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7X(2009)04-0017-05

进入21世纪,城市化已成为继工业化、现代化、信息化之后的又一全球性潮流。在交往全球化、社会进程城市化背景下,少数民族如何既能保持自己传统文化的特色又能融入世界文化、城市化行列中去,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城市化的内涵及进程
 
对于城市化的含义,不同的学科分别依据各自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例如,人口学认为城市化是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过程;地理学认为城市化是农村地域转变为城市地域的过程;社会学家认为,城市化是由农村生活方式转化为城市生活方式的过程;经济学家认为,城市化是由农村自然经济转化为城市集约大生产的过程[1]。尽管不同学科理解的侧重点不同,但大家一致认为城市化是一个过程,是人类文明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是现代化(Modernization)和全球化(Globalization)水平深化的结果,也是社会分工和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结果,它包括人口的非农化、产业的高级化、地域景观的复杂化等。如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学者英克尔斯给现代化下了一般定义的同时,还给出10项指标来明确现代化的状态和发展水平,其中两项指标分别是:非农业就业人口在总就业人口中所占比重超过45%;城市化50%[3]。可见城市化也是一个由低级社会不断向高级社会转化的过程,其实质是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高和交往的全球化、现代化而出现的一个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农业文明向现代城市工业社会、城市工业文明转变的过程。
城市化过程要比“城市化”概念的提出早得多。实际上,从人类早期定居开始就出现了城市化,从15世纪的地理大发现之后,城市化的进程就大大加快了。而且这个进程不是匀速直线运动,而是加速度递增的运动。从20世纪初第三次科技革命风起云涌开始,城市化的进程更是狂飙突进,其波及的范围和产生的影响甚至超过了之前几个世纪的长久酝酿。可以说,从我们的祖辈到父辈再到我们,目光所及的世界日渐辽阔。他们从没像我们这样如此关注“城市化”这个词汇。因此,从我们所理解的这种意义上,城市化不仅包括经济的城市化,也包括政治的、文化的城市化。因为城市体系的建立,不仅要把它的生产方式、经济体制输入到非城市地区,而且也要把它的政治体制以及文化观念甚至宗教信仰都传播到非城市地区。“文化城市化”的倾向是前现代以国家、地域为载体的民族文化经过几个世纪的角力、碰撞和融合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正在为我们所经验:一方面,城市经济发展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规模巨大、内容丰富的城市性文化市场;另一方面,迅猛发展的技术为我们搭建了城市性文化交流的物质载体,提供了一整套用于信息传播的基础设施。在这种情况下,文化非本土内的齐一性惊人地显露出来。我们可能崇拜同一个文化偶像,向往同一个旅游城市,穿同一种品牌的服装,喝同一种软饮料。我们为同一个文化主题激动或者焦虑。我们能切身地感受到,由于发达的电信、广播、交通设施,文化流动所覆盖的区域与达到的频率在历史上都是空前的,而人们对文化形象、文化符号的价值认同也变得前所未有的整齐划一。
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与现代化建设水平具有明显的地带性差异和省际差异,即城市化水平高的地区往往也是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东部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同时表现在城市化水平和现代化发展程度也较高;而作为我国相对落后的西部少数民族较为集中地区,它的城市化水平和现代化发展程度明显偏低。
城市化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阻挡的潮流。无论从何种角度观察,作为经济现代化标志之一的城市化都会给少数民族民族地区带来全面的挑战,尤其表现在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影响方面。城市化以前所未有的冲击力迅猛推进,以无法阻挡的穿透力渗透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刚性结构中。在交往全球化、社会进程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全球化、现代化、城市化与文化一体化、多元化的关系,是当代人类社会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关注全球化、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因此,正确认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状况,明确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前景,确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内容及其规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从某种意义上说,今天的世界在经济上的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密,但是,在政治上、文化上的认同度反而不高。事实上,相对于经济秩序和政治秩序,文化秩序和传统是更为稳固和复杂的。因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城市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现代性由西方勃兴然后传播到全世界的过程,城市化与现代性之间有一种时空关联,城市化是现代性的空间维度,而现代性是城市化的时间维度。对比经济、政治、技术、军事力量和世界影响力,城市化在现在情况下,还是一种西方中心的城市化,而“文化城市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文化西化。“文化城市化”与文化西化之间的转换,一方面是文艺复兴以来几个世纪的历史所带来的必然趋向;另一方面也是西方国家有意识或下意识甚至是想当然地在对全球化中的边缘国家和民族进行文化同化。因此,文化的全球融合也面临着一个危险,即一种整齐划一、铁板一块的普遍主义的危险。如何才能避免这样的危险?
在交往全球化、社会现代化、城镇化的当代背景下,少数民族如何既能保持自己文化的特色,又能融入世界文化、现代文化和城镇化进程的行列中去的问题,是异常突出的。从文化哲学角度看,这个问题的深层,实际上就是城市化背景下文化的“一体化”与“多元化”的关系问题,即如何才能保证中华民族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个性和资源不致丢失,保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精神得以继续传承?因此,研究此问题,既关系到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前景,也关系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发展战略,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同时更是一个紧迫的现实问题。

 

二、城市化背景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前景
 
文化始终是处于变迁之中的,希望用某种方式,尤其是借助某种外力,让一个曾经在特定的情况下非常繁荣的文化重新按照过去的繁荣方式再繁荣起来是不现实的。所以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上应有两种思路,即从生存论和意义论互补的角度去保护和传承。
我们认为,就生存论层次的现代化而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要继续生存,就只能作总体的、根本的适应性转型,走一体化的道路,并以依附性的边缘文化形态存在;从意义论层次的现代化来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则可以在有可能作个性化选择的精神信仰和生活境界的范围内,以多元化的民间风俗习惯和个性生活情趣形态长期存在,并对现代社会、现代人的生活产生参考性影响。
(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经适应性转型可以依附性的边缘文化形态存在
首先,应注意把握文化时代性与民族性的张力。这从根本上讲就是把握好普遍性与特殊性这一对矛盾的关系。一方面,历史发展成为世界历史的过程表明,城市化、现代化与全球化的进程已经不可逆转,而全球化的文化实践具有历史必然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人类的一种普遍的历史发展趋势。历史地看,少数民族多半是在“世界历史”形成的条件下被交往全球化拖进现代化、城市化的洪流之中的。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他们不得不参与现代化、城市化条件下的生存竞争,并且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现代化、城市化竞争的种种规则对他们而言都是“预设”的,他们无力左右这些竞争规则,而只能被动地适应。这就是说,在“世界历史”尚未形成,各民族社会文化的历史进程尚未世界化,族际交往的范围、频率和程度相对狭小、低缓、浅表的条件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或文化的民族性(个性、多样性)有可能在各民族社会文化进步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而在“世界历史”形成、交往全球化、城市化的现当代,则是现代文化或文化的世界性(共性、统一性)在各民族社会文化进步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因此,作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承继者,我们必须积极寻求世界文化资源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平台,总结提炼人类文化实践的一般规律,在这种普遍的、一般的、合于理性的平台基础上获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合法性与认同感,并致力于将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转化成具有全球意义的文化价值资源,对世界文化作出独特的贡献。
这种保护和传承方式我们称为保存化石的方式,目前像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所做的种种努力,都是称之为化石化努力,即非常忠实的保留一个濒危民族文化的样本,尽量排除一些现代人给予的观念,或者是现代人给予的偏见,影响我们对这些资料的观察,尽量按照它的原状保留下来。在语言方面全世界流行的做法,是当对于以这种语言作为日常交际的人不足一千人时,我们目前所能做到的就是让训练有素的田野语言学家忠实地记录他们的语言,编辑这种当地语言和流行语言的字典,如果能够完成这一步,实际上我们就将化石材料完整的保留下来了,这是我们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
其次,应改造、转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使其形成与中华文化一体的核心价值和共同理想。在中国的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与现代的价值冲突、经济与道德的价值冲突、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冲突以及个体与整体的价值冲突等等文化价值层面的矛盾冲突不可避免地凸显出来。这些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中华文化普遍价值的再次形成。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时,首先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另一方面要积极挖掘民族优秀文化精神,积极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才能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基础上保持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全民族共同的文化纽带,使中国文化的核心精神得以延续。也就是说,面对交往全球化、城市化带来的现代化竞争,面对现代化提出的开放化、民主化、法制化、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知识化、流动化等等“一体化”的要求,为了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立足,少数民族只能从根本上改变因习成风、分散自给、封闭自足、悠然自得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和全国人民一道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养和增强开放意识、法制意识、商品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服务意识和教育意识,整体地重塑、整合自己的民族文化,形成既有本民族文化特色又能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核心价值观和共同理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当前出现的市场化动向、艺术化动向,以及社会生活从原来主要靠民族习惯法、民族宗教和伦理习俗等非正式控制手段来运作,到当前村政建设、法制建设等正式控制的加强,从根本上说,都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适应、依附现代文化的表现。
第三,在生存论意义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对城市化、现代化、全球化要求做整体的适应性调整,并不意味着一定得完全放弃文化的民族性。我们知道,后发展国家现代化的进程不免要描摹西方,这种描摹在其现实意义上只能是一种经济、政治的描摹,而非全盘西化、全盘模仿。哈贝马斯就认为,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化是一个逐渐合理化的过程,社会的更新和演进,也就是社会的进化必将达到一种较为理想的状态。在这个目标状态中,文化传统被不断地批判和更新,政治形式依赖于一套形成决策的程序,人越来越自由,对现代化的进程越来越具有反思性和批判性。这种反思与批判是依托于被批判和更新的文化传统在动态的过程中呈现的文化现代性而完成的。恰恰是这种作为现代化反省和批判的文化现代性是不能完全模仿西方的——无论是西方文化还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都是生长在历史盘根错节的复杂系统中。这样,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性必须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为本位来发挥其反思和批判的作用,中国的现代化社会才能获得其整体正当性。比如,在市场化过程中,从同行业和同类商品角度看,商品生产的收益既取决于投入成本、产品质量,也受产品的文化含量和特色的影响,而少数民族正可以利用独特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生产使用价值不同、文化特点突出的商品来满足市场需求。又如,在现代社会控制方面,少数民族村政建设、法制建设等正式控制的方式当然需要加强,但由于生活环境、历史文化等特殊原因,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民族习惯法、民族宗教信仰、民族伦理对少数民族社会的稳定还将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能对现代社会、现代人的生活产生参考性影响
首先,就意义论层次的现代化来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统生活方式所反映的精神信仰和生活情趣,至今也还具有超越生存需要的人文价值。因为,人类迄今为止的文明史似乎总是伴随着这样一种悖论:在技术上的每一点进步,社会分工、协作和交易范围的每一次扩大,人的满足感或幸福感理应随之不断增长,但事实上人们却常常发现自己与自然、与他人、与天真、完整的生活越来越疏远、隔膜乃至敌对。从中国古代的老子,西方近代以来的卢梭等人文主义思想家,到马克思,甚至到后现代主义的思想家,对人类历史的这种缺憾似乎都有着特别清醒的意识。甚至有不少人还程度不同地表现出对人类童年时代的向往,并怀着在更高阶段上“还给”人类天真、完整的人性和丰富的生活情趣的理想。从这方面看,人类文化的演进就不是替代式的、“一次性”的,而必然是累积式的、“重返性”的。为了不至于迷失理想的生活方向,人类在前进的道路上总会,而且也需要不时地左顾右盼、回头张望,并借此以确定理想生活的参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至今犹存并受青睐,从根本上说,或许就在于它以丰富的形式和相对天真、质朴、完整的品格,给现代人的生活提供了某种参照和选择的可能。更何况,少数民族大多生活在自然环境比较恶劣、物质生活资源比较匮乏的境遇中,充分发掘和利用民族传统文化本身的资源来满足心理、精神上的需要,对于他们消减因物质生活困乏带来的无奈,以此维持和增加生活的自足感和幸福感来说,还是必须的。
其次,在全球化、现代化背景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生存论层次上的边缘化,绝不意味着它们在意义论层次上也一定会边缘化。因为,“每种文化构成了解释世界和处理与世界关系的独特方式,世界是如此的复杂,以至于只有以尽可能多的角度来观察它,才能达到了解它和与它相处的愿望”。[4]毕竟,文化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既出于生存的需要,更在于保证生活的充实和幸福,在于使人获得艺术化的生存——“更加诗意的栖居”(海德格尔语)。难怪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后现代主义针对现代性的缺陷提出,观察世界并非只有一种视觉,而是有许多种;每一个个体的生活和思想都是一种叙述方式,都有其合理性,并非只有一种“大叙述”;每一种理想都有各具价值,各有其存在理由,并非只有一个理想王国。他们推崇文化互补意识,认为如果说第一次启蒙的口号是“解放自我”,“第二次启蒙”的口号就是“尊重他者”,尊重差别,并强调多元文化互补特别是东西文化互补的重要性。20世纪末、21世纪初以“过程哲学”为基础的“建构性后现代主义”更是进一步提出要将第一次启蒙的成绩与后现代主义整合起来,从而超越工具理性,呼唤审美智慧。在他们看来,工具理性使人们难以摆脱以功利为目的的行为动机,而审美智慧是一种建立在有机联系观念基础上的,以真善美的和谐统一为旨意的整合性思维。在这里,科学思维、理性思维、感性思维、宗教思维、艺术思维得以相互补充、相互丰富。在此之前,受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影响,现代理性是以排斥感性、情感价值和美为前提的,而审美智慧则强调亦此亦彼的和谐思维。对于城市化、现代化引发的文化全球化的危险,中国哲学“和而不同”的原则和重“情”的传统给了我们最深刻的启示。《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末年,伯阳父(史伯)同郑桓公谈论政局时第一次区别了“和”与“同”的不同概念,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思想,他说:“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而中国文化历来强调“情”的价值,如完成于公元前2世纪之前的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篇记载:“道始于情,情生于性,性自命出,命白天降。”这一切文化传统,正和“第二次启蒙”所倡导的审美智慧即整合性思维正相呼应。因此:一方面各国、各民族要充分地相互尊重,通过对话来欣赏他者的独特性;另一方面,只有深刻地认识自身文化,才能在全球文化的图景中找到民族文化的定位,并赢得全球的普遍关注和诚恳的尊重。少数民族如果要保证自身文化在时代性和民族性的张力中稳健前行,就要首先深入民族文化传统,然后在中西文化互竞当中全面展现民族智慧的魅力和价值。事实上,从世界历史和全球化、城市化的视阈看,这不仅是一种文化责任,也是一种历史责任,不仅关乎民族文化的方向,也关乎全球文化的前景。不过,最大的问题在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如何“适履”,即什么应该传承下来?什么应该放弃?这个问题就是学界普遍提到的“文化自觉”的问题。
“文化自觉”的概念,最初是由我国著名学者费孝通先生提出来的,他说:“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5](P194)认知、理解和诠释自己的民族文化历史,联系现实,尊重并吸收他种文化的经验和长处,与他种文化共同建构新的文化语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文化自觉。费孝通先生将此总结为16个字:“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在全球化、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文化上的自觉是必不可少的。费孝通先生提出“文化自觉”的问题,依我们的理解,其中一个重要的内涵,应该是指拥有和传承着一种文化的民族和社区或者个人,一定要对自己的文化有一种自觉的意识,能冷静地看到自己文化的利弊,学习异文化的长处优点,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懂得自己的文化,热爱自己的文化;此外,要能够准确地认识到自己的文化的真正价值,这样才会珍惜它,爱护它,并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来保护它,发展它。如果没有这种文化的自觉,文化毁灭在自己的手上了,可能还不会意识到。在当今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出路应是在“文化自觉”的建构方式下,既创建符合民族现实生活环境和民族特点的发展目标及发展道路,又在新的发展目标的指引下不断阐释与建构、传承自己特有的文化。然而,在很多地方,少数民族却对其传统文化做出了很多的改变,比如,在很多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实际上歌舞形式往往和宗教仪式是不可割裂的。但是可能某些地方为了所谓的政治上的正确性,强行把这种表演形式和宗教内涵割裂开来,然后把表演形式当作是一种歌舞形式予以保存下来,把宗教的一部分放弃掉,然后只留下了一个舞蹈的形式。在西南、华南这种现象是非常之多的。这样做的后果,冯骥才先生曾尖锐地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的后代将找不到城市的根脉,找不到自我的历史与文化地凭借。当他们知道这是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我们亲手把一个个沉甸甸的、深厚的城市生命,变成亮闪闪的失忆者,一定会斥骂我们这一代人的物质与愚蠢。”[6]这段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我国当代城市建设的设计者和决策者因没有对本民族文化的一种“文化自觉”而导致的“破坏性建设的文化灾难”。
 
参考文献:
[1]谢文蕙,邓卫.城市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0.
[2]许学强,周一星,宁越敏.城市地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3]吴永保.城市现代化及其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应用[J].城市发展研究,2000,(8).
[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报告(1998):文化、创新与市场·序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5]费孝通.论人类学与文化自觉[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
[6]冯骥才.文化遗产日的意义[J].新华文摘,2007,(7).
 
作者简介:林庆(1972-),女,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 650031;李旭(1972-),男,云南教育出版社编辑。云南教育出版社,云南昆明 650034
(本文原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4期第17~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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