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藏日喀则拉孜县的农民艺术家表演的《飞弦踏春》,在2007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震撼了全国观众。从此,“堆谐”这一传承千年的藏民族歌舞开始进入全国乃至全世界观众的视野。
“民间的、原生态的歌舞艺术资源被挖掘和创新,搬上了大舞台并走向世界,标志着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得到全面保护。”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任淑琼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近5年来,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先后投入2400多万元,各地也投入近2000万元的经费,用于西藏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任淑琼说,这些经费的投入为西藏培养非遗传承人、建设非遗保护场所等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
西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内容多样,历史悠久。中央历来重视西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起国家就开始大量整理、出版各种藏文化资料和书籍,不久国家发布了普查、编辑西藏“十大文艺”的通告,使得包括民间故事、谚语、歌谣、民间音乐、戏曲、曲艺、器乐等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整理和保护。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社会文化处了解到,西藏自2005年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以来,初步摸清了非遗种类、数量与分布状况。通过普查,共发现非遗项目406个,发现传统戏剧演出机构83个,收集涉及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项目的录音带(录像带)1500余盒、照片4万余张,发现各类非遗项目传承人1177名。
在此基础上,西藏各级文化部门对收集来的文字、照片、影像等第一手资料进行了分类归档,建立健全了自治区、地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先后向国家申报了15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90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命名了三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作名录和首批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截至目前,西藏已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项(格萨尔、藏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60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2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3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34名。
近年来,西藏文化部门还投入600余万元重点开展了民间业余藏戏队的扶持工作,使绝大部分民间藏戏队得到了发展,使10余支濒临解散的民间藏戏队得到了恢复和重建。此外,每年雪顿节期间都组织拉萨周边乡村业余藏戏演出队开展藏戏演出和比赛活动,有力地带动了业余藏戏演出队伍的发展和壮大。
与此同时,西藏各地市也在“文化遗产日”和特色文化艺术节期间,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交流活动,建立了藏戏展示厅、文化遗产博物馆、民俗风情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和展示场所。
任淑琼表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层次上展开。首批21个重点非遗项目保护工作已经全面启动,这些项目主要涉及传统戏剧、舞蹈、音乐以及民族服饰等。(尕玛多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