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储静伟 邹娟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及城市现代化的发展,众多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赖以存在的生态环境,传承和保护难度加大,碎片化程度加重。”市“非遗”中心办公室主任、研究馆员张黎明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说。
非遗面临“碎片化”现象
上海市目前有国家级“非遗”项目49项,市级“非遗”项目157项,区级“非遗”项目近300项。张黎明表示,“上海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种是农耕文化时代遗留下来的,比如顾绣、竹刻等;另一种则是上海城市发展中形成的工商文明遗产,包括传统工艺和传统美术。”
“田山歌缺少田, 灶头画没有灶, 农民画没有农民, 手工棉纺没有棉田……这些‘非遗’项目的传承保护必然受到制约。”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华东师大教授陈勤建说,比如上海港码头号子,它不是“唱”的,而是在肩扛背抬时代工人们“吼”出来的,现在码头工作完全机械化了,这个“非遗”项目编成舞台艺术,也开始在中、小学校教唱,可它实际上已经有些“变异”了。
据初步统计,除已申报的“非遗”项目,上海市还有1900多项项目不完整的、或者碎片化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上海大量的民间风俗、习惯都处在片断或者不完整的状态下传承;一些传说、技艺,随着老人的去世,其传承也不再完整;随着城市的拆迁改造,一些习俗也支离破碎。”张黎明在调研时发现,法华寺的传说,随着上一辈老人的离开或去世,已经很难整合成一个完整的故事;随着龙华镇的拆迁改造,龙华公园的梅花没了,解放前曾在这里代代相传的赏梅习俗也中断了。
改变“重申报、轻保护”
“如何活下来”,是许多“非遗”项目的传承者都在考虑的问题。可以说,“重申报、轻保护”一直是“非遗”保护挥之不去的话题。一些单位只看重入选名录的社会影响,保护措施不落实,一些“非遗”项目空有躯壳,没有任何时代的生命力。
在“非遗”评审专家看来,很多情况下,“申报热”的主要动机是商业化开发,或为地方和企业脸上贴金。之所以不惜成本来申报,是因为一旦申报成功、入选名录,由此获得的利益和名誉远远大于前期投入。
正是由于对“非遗”项目的开发热情过于高涨,导致保护态度冷淡。上海社科院研究员、文学所文化室主任蔡丰明举例说,上海郊区就有水上“非遗”项目,被当地旅游公司开发为旅游项目,但因经营问题被“压缩”掉,其可持续性令人忧虑。陈勤建教授表示,有的“非遗”被掺入不少所谓“当代元素”,反而画蛇添足,破坏了原生态。
在“非遗”传承人方面,目前也有少数项目“传承人不传承”或根本无法传承的现象也屡屡出现。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郑土有曾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考核,他发现有些项目并不适合申报,有些传承人甚至是管理者而不是手工技艺的掌握者。有些项目,申请之后,也并未见实质的保护措施,可谓“徒有虚名”。为此,郑土有表示,“非遗”项目需及时复核清理,不然对项目本身也是伤害。
对于传承人不传承,“非遗”在列项目保护不好的情况,陈勤建教授表示,今年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了规定,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规定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传承人;对于传承、保护不力的“非遗”项目,则有明确的退出机制。
上海市“非遗”中心办公室主任张黎明也表示,目前,上海市“非遗”保护部门也在讨论出台相应办法,加强项目管理,考核管理办法,评估相应标准,并将根据新的非遗法,出台项目或传承人的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