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湘、鄂、黔民族民间手工艺传承方式的基本类型
湖北民族学院 吴昶
内容提要:
手工艺是文化遗产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西南山区居民传统生活的重要内容。较之手工艺作品本身和传承人而言,手工艺的传承方式一直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工作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内容。本文以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及贵州六盘水等地的田野考察结果为基础,对这些地方的民族民间手工艺传承方式作了初步的系统分析。
关键词:民族民间手工艺,传承方式,读物。
一、研究的缘起
我们知道,以工业文明为重要特征之一的现代社会,其各行各业的传承依靠的一般是由国家认可的中、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岗位职业培训等以知识传授为主要手段的现代教育系统,有专门的教员、教学场所和教育设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职业技能的培训和测试,并授以相对应的职业技术资格,从而尽量满足其实践应用的目的,并尽量避免宗教信仰、法术等通常被今人认为是“不实用知识”或“不真实知识”的传授。总体看来,具有上述全部特征的传承方式大都可以被视为属于现代工业文明中的技能传承体系的主要特征。那么与这一体系并不完全相同,甚至完全不同的各种民间传统手工技艺的传承体系又是何种形态呢?提出这一问题的意义在于能够帮助我们廓清民间手工艺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最本来的特征。
该项研究主要依赖于笔者在贵州六枝特区(1个考察点)、湖南湘西自治州(3个考察点)、湖北恩施自治州(5个考察点)的田野基础,涉及家具木艺、建筑木艺、西兰卡普织锦工艺、竹材编织扎制工艺、割漆、髹漆等若干传统手工艺门类。这些手工艺主要存在于少数民族聚居的中国西南山区,其所经常使用的汉语西南官话区方言也比较接近,因而在很多时候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相似性或可比较性,故尔将此项研究作为田野考察的主题内容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传承人案例简述
案例1:割漆师杨春山
杨春山,1947年生,湖北省利川市毛坝镇颇有名气的割漆师,15岁跟随当地著名割漆师傅袁大科学习采割生漆。在盛产“坝漆”的毛坝乡一带,师傅教徒弟的“家传”特色不明显,而传授的专业知识却非常丰富,除了栽培漆树苗、识别漆树品种、防病虫害、治漆疮、采割及储、运漆液等知识之外,还会传授一些与该行业相关的法术和禁忌知识,例如“画字讳”、“扎码子”(祭梅山神)和禁食“鸽斑鸠、犬马溜”等等。这些知识信息量丰富,生动精彩,多以口诀和顺口溜等形式传承下来,规范着割漆业者的工作方式和言行举止。
“坝漆”是一种优质的天然生漆,产于湖北咸丰县和利川市交界处的小村、毛坝两乡。“坝漆”历史悠久,最早记载见于清初的1684年。这一带曾隶属于当时的唐崖土司,因毛坝集镇处于南北湘川的古驿道上,毛坝一方便不但成了生漆的最大生产商,也成为最重要的生漆集散地,“坝漆”也因此而名。自清光绪年间以来,毛坝当地的收漆商号多达几十家。割漆、髹漆两大行业的兴盛也是如日中天。但在最近的20多年里,由于漆树遍布的土地在被下放承包的过程中,许多不懂得割漆技术的农民过度采漆,并不知如何护养和防虫,这一带的漆树大量死亡,虽然漆价逐年上涨,但化学漆的入侵对传统漆业的冲击以及行业道德涣散导致漆料掺假现象频频发生等多方原因,“坝漆”产业日渐式微的迹象已经非常明显。
近两年来,杨春山师傅亲自栽种了大量漆树苗,希望以自己所继承的手艺知识来挽救这种颓势。
(考察时间:2008年10月)
案例2:髹漆师朱胜华
朱胜华,1961年生,湖北咸丰小村乡人,髹漆师,师从族叔朱金阶。他认为,尽管师傅是自己的族叔,但自己也是规规矩矩正式拜了师的,虽然学漆工最多3个月就能出师,不比学木工那样还要花费三年时间,但师徒之间的情份也很重要:一方面是亲情与恩情的交织,另一方面,徒弟的知识经验与师傅的毕竟差得远,即使出了师,也还是需要师傅的不断点拨和建议。朱师傅对自己学艺经历的表述很好地说明了在当地,族内传承与族外传承两套传承方式是有着明显区别的,但同时两者又不排除相互结合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在朱师傅身上发生的一个原因是师傅是他的远房族叔。
朱胜华曾经说他带过一个外姓的徒弟,但又旋即否认,后来笔者得知,实际上他的这个徒弟后来并没有继续从事这一行。而后朱师傅又补充道,他的两个弟弟也跟着他在学髹漆技术,一个已经可以独立接活儿了,另一个则还只能给他们帮帮忙,打下手。
(考察时间:2008年10月)
案例3:家具木匠熊国富
熊国富,1965年生,住在贵州六枝特区梭戛乡长角苗族群所在的高兴寨,长于木器、家具制作,是当地知名的苗族家具木匠。熊国富17岁就开始掌握较为简单的木工推刨技术。22岁结婚那年,对妻子从娘家带来的嫁妆中的几个木衣柜产生了浓厚兴趣,经过观察柜子的内外结构,琢磨工匠如何穿榫,就模仿着做;24岁时,做出了第一张书桌,“不比街上卖的差多少”。后来做的木工活不计其数,大的如房子,小的如衣柜、书桌、小方桌、椅子、板凳、大小碗柜、普通床、高架床、门、窗、楼梯等等,在当地都非常受欢迎。
在学会制作这些复杂而精致的木器的过程中,熊国富所获得的必不可少的知识主要来自于他在梭戛、鸡场街上赶场的时候的“瞟眼学”——自言“看那些木工店里的师傅如何做木工活,也不敢去打搅他们,只是躲在边上偷偷看,看多了就会了。” 熊国富虽然懂得几句“开山下石”的法术咒语,但与很多正式跟师学的木匠相比较而言,却不懂得如何“画字讳”、“使法术”。
(考察时间:2006年4月)
案例4:建筑木匠覃隆德、覃隆西
覃隆德,1949年生,湖北省咸丰县小村乡小腊壁村建筑木匠,该村高大的吊脚楼不下20余处,其中有1/4是由他主持修建的。小腊壁村一方面山大人稀、林木资源丰富因而人均资源占有率较高,且先天的自然环境较为闭塞,外界建筑风格对其的同化效率较低;另一方面,曾是清代土家族腊壁土司的辖区,有着悠久的土家、苗、侗民族文化传统,因而传统建筑风格维护较好。
覃师傅师从他的四哥覃隆西,覃隆西则先是跟大舅学习木工入门知识,结婚后又跟妻子的祖父专门学习传统建筑木工。覃隆德自己曾经带过4个徒弟,但这些徒弟都不是他的家人或亲戚,而多是邻居,但他们后来都没有再从事建筑营造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小腊壁村的木匠技艺传承具有明显的家族内或姻亲关系的背景,虽然师从哥哥、舅舅、岳祖父,但他们对于正式的传承形态认识非常清楚,他们知道若要正式跟师学,必须遵循“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传承伦理准则,但同时也熟谙“找亲戚可以省掉很多钱”的道理,因此形成了一套折衷的办法。例如覃隆德师傅所受的木工技艺培训属于族内传承(家传),但他却因具备了掌墨师所应具备的所有专业知识(包括一些法术知识),因此在覃隆西那里“讨封正”,获得了“五尺块块”这一当地木匠行业最高的正式出师文凭。
(考察时间:2008年10月)
案例5:土家织锦传承者向美菊等
向美菊,1972年生,湖南省龙山县捞车村土家族村民,16岁初中毕业后,听从家人建议,学习西兰卡普纺织技艺,具体做法是,先请木匠造一台新的织机,然后把新做好的织机搬到祖母家去,跟着祖母学。祖母先教她如何“踩缬”,“踩缬”讲完了然后就讲“挑”,即如何挑线出花。再从简单的花纹(浅花)学起,向美菊最先学的是“燕子花”。然后是讲“抠缬”,这就是织“深花”所必须了解的知识了,例如椅子花、梭罗花、苗花,都是不好织的,都有一根线需要从纱的下面穿过。知识基本上讲完了之后,主要的课程就是两个人一起做了,自己织的时候不会不懂了,就来看婆婆是怎么做的,不懂了还可以问。一般情况下,婆婆做的是深花,孙女做的是浅花。深花的做法是每隔三四股经线一穿,浅花则要简单一些,只需每隔七八股经线一穿。因为从小生活在织锦户的环境中,耳濡目染,因此从看到会实际上只需要半天的功夫。而向美菊从拜师到出师,前后一共也就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学成之后,她就将织机从婆婆家搬回,开始自己独立织造。
叶玉翠,苗儿滩镇叶家寨人,上个世纪洗车河流域最杰出的织锦女艺人,其技术最早可以追溯到当地的彭氏家族,后经由叶家发展壮大,并多以具有亲族关系的长辈教习晚辈的方式在女性中迅速得到传播。今天洗车河镇的叶英、苗儿滩镇的黎承凤、叶作仙、叶水云等都是她的亲族晚辈。
田心桃,湖南湘西永顺县人,学者,回忆自己“从小就被母亲要求学习如何织西兰卡普”。
叶英,叶家寨人,15岁学艺,师傅是叶作仙(湖南著名织锦艺人,曾获得“中国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称号,叶玉翠侄女,也是叶英的堂姐)。
黎承凤,1965年生,六合村人,小学文化程度,12岁跟姑婆叶玉翠学织锦。
刘代娥,53岁,汉族,捞车村村民(祖籍在里耶镇八面山,曾祖辈迁到捞车村),12岁跟随奶奶彭妹(土家族)学织锦。
刘代英,1960年生,系刘代娥亲妹,师从其姐,她们姐妹俩的织锦技艺虽不是来自叶玉翠,但却与叶家的来源相同,都是来自洗车河流域的彭家。她俩所在的汉族刘氏家族,因六世居住于此,并与当地土家族居民辈辈开亲,加之她们所嫁入的都是土家族家庭,因此被当地人认可为西兰卡普织锦技术的正式传承者是没有疑议的。
(考察时间:2007年7月至今)
案例6:篾匠康国堂
康国堂,1939年生,从事竹篾编织50多年,目前孤身一人生活在芭蕉镇上,主要做茶篓、四脚背篓等日用竹器。茶篓销售给芭蕉乡的茶农,四脚背篓则售到附近山势较高的桅杆堡村。据了解,芭蕉乡一带的农村居民在竹器方面的消费量大,虽然年轻人外出打工的情况较为普遍,但由于茶叶生产作为该地农村经济的支柱,仍然使得一方面年轻人在外地打工一般不会超过5年就会回乡,另一方面,当地的人们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传统劳动生活的一些特色,比如使用大量竹篾扎制的容器(如芽茶篓、茶背篓、筛子、簸箕等等),有些竹器由于磨损消耗很厉害,甚至每年都要添置新的。人们除了在逢集的时候购买之外,自己也会编扎一些技术难度较小的竹器。竹器制造技艺因此在当地具有较之其它传统技艺更好的的群众基础。康老师傅制作的竹器销量很好,但却没有带徒弟,原因也正在于此。
尽管竹器市场在芭蕉乡一带目前的情势较为乐观,但值得关注的是,当地40岁以下且能够从事竹篾编扎工作的年轻人已经找不到了,篾工艺的退化也是很明显的。
(考察时间:2007年10月至今)
案例7:家椅制作技艺传承人黄祖儒
黄祖儒(侗族,1921~2005)是恩施市芭蕉乡颇有名气的民间手工艺人,擅长家椅的设计制作。如今老人已经过世,笔者在他家所能到的唯一一件家椅是1993年黄老先生为自己刚出生不久的曾孙亲手制作的,至今已十四个年头。这件家椅曾经呵护过四个孩子。1958年他开始对家椅感兴趣,当时有外县人到黄泥塘来卖家椅,他也没拜师,只是以前曾经听别人说过怎么做竹椅子,知道要把青篾(竹材最外层的青色表皮)去掉,把里面的黄篾(青篾之下的黄色竹料层)翻出来,还要用黄沙灌进竹筒然后再加以炙烤等等复杂工序,难度很大,别人都不怎么听得明白,但他却听懂了,做成过几把竹椅子,当天就在集市上卖掉了。这次做家椅也是自己仔细研究,难度比竹椅子大很多,也失败了很多次,后来终于做成功了。
黄祖儒之孙黄正沛评价其祖父“天性聪明,爱好丰富,自学过书画、篆刻”。1975年到1976年间,黄祖儒因为家里非常穷,才开始学做家椅,做出来可以卖钱,但当时的政策不允许,于是他就在黄泥塘小学背后的山洞里偷偷做,那时一个家椅可以卖到两三元钱(按当时的农村食品价格,相当于现在的七八十块钱)。黄正沛说:“爷爷会扎龙灯,1986年黄泥塘成立侗族乡大会的时候天气很热,街头的电线杆子上特地装了台大电风扇,请他帮忙装饰一下,他就用竹篾做成了一条盘在电线杆上的纸龙,把风扇装在龙的口里,龙尾打开,便于吸气。通电后,随着电扇的转动,龙头、龙尾也跟着左右摆动,让周围的人啧啧称奇。可惜他老人家的手艺我跟父亲都没学会,爷爷也曾经想教我几门手艺,我说这个手艺找不到多少钱,就没学,现在我在镇上开饭馆,日子过得也还可以,要说赚钱,比那个活路(指篾匠手艺)赚得要多。”
(考察时间:2007年10月至今)
案例8:家椅制作技术传承人毛贤才
毛贤才,1957年生,黄泥塘乡水井湾村村民,凉椅背篓制作技艺传承者, 20岁适逢大集体时代,在公社里学会了编扎藤椅之类比较复杂的竹藤质器具。据他自称,大约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时侯,他曾在黄祖儒家“看懂了”得一些做家椅的小技巧。
1986年他的小女出生后,父亲要他为孩子做一件家椅,他就跑去镇上的黄家看,黄老先生做的家椅是五个脚的,他就把尺寸记了下来,最后成功地做出了一件,成为当时全乡第二个完整掌握家椅制作技术的人。但当时只是做了自家用,没想过靠它换些柴米钱。于是这门手艺也就一度忘记了。
42岁那年,毛贤才在附近的王家村看到一个年轻后生正在家中仿照着一个买来的竹家椅在学着做,说是学会做了可以拿它卖钱,于是毛就找了一根竹片把家椅的尺寸刻量下来带回家去。经过几天试验,他做成了第一件,很快也在镇上卖掉了。黄祖儒于2005年去世之前,当地也陆续有人尝试制做凉椅背篓,但因技术不稳定或工艺水平较低,芭蕉镇上的篾商老曹一般不收购他们的产品,这些家椅大多为村民们自家使用。
毛贤才说,制作家椅所需的水竹材料对质量要求非常高,必须是生长在含水量较少的黄泥地里面,并且是在开春的时候采割,才能达到要求;制作工序也异常复杂,首选是尺寸计算和划线必须非常精确,有些曲线型的部件需要通节、灌沙、炙烤、开榫等技术组合运用才能做出来,这样才能达到严丝合缝的要求。在被问到为何能掌握这门技艺时,毛贤才经常这样解释:“其实那个时候很多本事是被生活给逼出来的,如果挣不着钱,那时谁也不会这么认真去学。”虽然两次提到黄祖儒老先生,但毛仍然否认自己曾经拜他为师,只是在他家“瞟了两眼,做了个‘比子’(用竹片做成的简易刻度器)”而已,自己真正是“自学成才”。在被问到是否将这个手艺传给后人时,他说后人不愿意学,在外面打工,过得比这好。
(考察时间:2007年10月至今)
三、上述地方手工艺传承方式的基本类型
首先要解释一下的是本文对手工艺传承方式进行分类的基本依据,是依靠对信息传播方式特征的识别来作区分的。经过考察研究的情况来看,上述地方的民族民间手工艺传承方式可分为正式传承和非正式传承两种。
正式传承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传承行为要具有正式性,必须达到教与学双方的互相确认,比如中国的木匠、石匠等行业,不论徒弟、师傅各来自何方,他们的师徒关系都是互相认可的。根据大量田野考察资料提供的情况来看,家族或家庭因素对于中国西南山区的手工技艺传承方式而言,有着极其紧密的关系。一般来说,由于家族或家庭成员经常在一起生活,彼此极为熟悉,因而家族或家庭内的技艺传承双方教与学的身份往往都是互相认可的,并且沟通交流比较顺利,技艺传授的时间也比较充分,因而在传承的有效性方面,家庭或家族内部的职业技艺传承毫无疑问具有“彼此身份认可”的正式性。
因此,我们又可以把正式传承分为族外正式传承和族内正式传承两种类型,这种差别的出现主要与利益成本转换的群体经验有关,长期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的地方,人们通常愿意拿时间成本来取代经济成本;长于货币及物资流通的地方,人们通常愿意用经济成本去取代时间成本。
非正式传承的几个明显外在特征就是无仪式、无符凭、师徒互不认可甚至互不相识,在最极端的情况下,传承过程甚至仅仅依靠“读物”的方式来维系。传承者都声称自己是无师自通、自学成才,因而也没有“事师如事亲”的义务,但他们实际上又都离不开“读物”的观察能力;而非正式传承也有两种类型:“稳定型非正式传承”“不稳定型非正式传承”;究其形成原因,前者是由于这类技艺的产品有着大量需求,“群众基础”较好,研习者甚多,因此虽然不能排除其衰落失传的可能性,但具有这一传承类型的民间手工技艺毕竟尚不及后者严重。后者则是技艺难度大、从常规功能角度来看,社会需求量较小,但又需要特殊的个人学习智慧,因此所面临的突然消失的可能性十分明显,但在环境和人的条件合适的情况下,也不排除偶然再传的可能性。
1.正式传承(Formal Inheritance)
(1)族外正式传承(formal inheritance without family boundary)
族外正式传承的基本特点是具有“师徒名分”,双方能够比较清楚地履行彼此的权利与义务,例如起初师傅和徒弟之间可以相互选择,通过正式的拜师仪式或公开而明确的口头承诺建构起师徒关系。师徒关系一旦确立,徒弟就只能称师傅为“师傅”,而不能再有别的称谓。此后,师傅就应教给徒弟与这一技艺相关的经验知识,并用语言或以示范的形式解答徒弟的相关疑问;而徒弟则理应接受师傅交给的实践任务。这些实践任务一方面是相关技艺学习的阶段性考核测试,另一方面又往往是经济活动,师傅可以拥有报酬的分配权。除此之外,徒弟还要履行一项毕其一生的职责,即在年、节或师傅生日、疾病、终老之时按晚辈亲属规格奉礼慰问。基于以上特点,族外正式传承也可以被简称为“师传”,或“跟师学”。
生漆采割师杨春山是这一类型的手工艺传承人,在他关于这一技艺传承类型的许多精彩的描述中,有不少现象是非常值得关注的。
杨春山回忆师傅袁大科在教他如何使“扎码子”法术时,特意嘱咐必须要“闭目回想师傅施法时的动作姿态、模样神情,法术方才能如师傅那样奏效”。
此外,还有一些旁证的材料也能说明族外正式传承中师徒彼此之间构建认同感和传承秩序的一些行业经验,例如:髹漆师朱胜华则谈到了族外正式传承方式中师徒之间的“情分”问题,即“封正[1]”前后师徒关系的变化因素和不变因素,具体如徒弟如何才能获得“封正”,以及“封正”之前师父分配经济利益的一般法则。而建筑木匠覃隆德则也提到“跟师学”的木匠在获得“封正”后,会从师父那里获得一种名叫“五尺”的木尺块,“五尺”的顶端有个小孔,里面藏着一卷红布,上面有师傅亲自写下的自己“生辰八字”和为徒弟驱邪“保平安”的“ ”字符。生辰八字位于上方,驱邪符在下方,表示“师傅在上,徒弟在下”。这样,获得“五尺”的传承人就具有了将来担任建筑营造工作“掌墨师”的资格。而当他年老力衰,不能再担当此任时,就要将“五尺”并其中的红布取出,打点香纸一并烧掉“还给师傅”,表示自己从此不再担任掌墨师了。用覃隆德的话来解释,“五尺” 表示的实际上就是“师傅在此”。
(2)族内正式传承(Formal Inheritance Within Family)
族内正式传承的基本特点是师——徒关系与长——幼关系相重合的情况居多,虽有师徒关系之实,却不一定要有师徒关系之名。这个时候,传承关系即使确立,继承者对传授者也多以亲属关系称谓来称呼,而极少使用“师傅”这样容易对亲属关系有一定破坏力的称谓。在这一类型的传承过程中,继承者除了在年、节或传授者生日、疾病、终老之时按晚辈亲属规格奉礼慰问之外,他们之间在经济上较少出现分配矛盾。传授者一般不会让继承者吃亏,反而由于彼此接触的时间较长,信任感更强,从而使后者在知识技能方面受益的程度更深。这一类型的传承也可以被称为“家传”,或“家学”。
建筑木匠覃隆西与覃隆德兄弟、以向美菊、刘代娥与刘代英姐妹等为代表的洗车河流域的绝大部分西兰卡普织锦艺人都是这一类型的手工艺传承人。
湖北咸丰县小腊壁村的建筑手工业者的传承方式具有明显的家族内或姻亲关系的背景,属族内正式传承类型。值得关注的是,在迄今所知的所有案例中,属于族内正式传承类型的师徒关系的确立都隐含着“避免过度的货币交换行为对传承绩效产生负面影响”这一因素,这与笔者在贵州研究长角苗族群的建房合作习俗群体时所观察到的利用亲属关系合力建房的情况如出一辙[2],也说明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的道理在民族民间手工业者那里实际上是心照不宣的。小腊壁村“家传”木匠覃隆德对他们师从兄长、母舅、岳祖父进行解释,首先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然后却又作了最为重要的补充:“找亲戚可以省掉很多钱”,其语义相关之处即此。
在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族外与族内两种正式传承方式在概念上存在着明显区别,但又不排除现实中存在一个过渡地带的可能性,即以师传方式在家族内进行传承的可能性。以族外正式传承方式获得髹漆师资格的朱胜华正是如此,在谈及对髹漆师行业的看法时,朱胜华使用了“按照四川人的规矩(理论上)”与“我们这里的做法(现实情况)”之二分法,说明髹漆师行业也存在着族内、族外两种传承模式,因此这与工种本身并不构成必然关系。之所以会存在这样的二分法,也是与族内正式传承在经济上“满足内需”的优势有着密切关系。族内正式传承这一特色现象多发生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带,比如梭戛苗乡和大、小腊壁的土家山寨。在这些地方,人们出于害怕货币交换手段对传统的传承绩效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出现的应激必然。与之不同的是,毛坝割漆师杨春山的学艺和授徒都没有采取族内传承方式,因为毛坝乡是中国闻名遐迩的“坝漆故乡”,不仅经济较前二处地方要发达许多,而且当地原产的“坝漆”还是国内外髹漆行业众所周知的上等货品,因此货币交换手段在这里不但不会对传承绩效构成威胁,反而却有一定的刺激促进作用。
2.非正式传承(Informal Inheritance)
(1)稳定型非正式传承(Stable Informal Inheritance)
稳定型非正式传承的基本特点是其传承者获取知识的方式主要靠“自学”,其自学的能力具体体现在“读物”和人际间的技艺交流两方面。人际间的技艺交流程度影响着该项手工艺传承状况稳定程度究竟如何,而这又与当地人的生活爱好、用具习俗等地方性知识有着密切联系。也就是说,是“群众基础”在决定其传承状况究竟稳定与否。
梭戛乡建筑木匠熊国富和芭蕉乡篾匠康国堂的技艺传承方式属于此种类型,他们都生活在一个市场上众人都有消费需要、技术上众人都半懂半会的乡民社会中,他们的技艺职业化并非必然。换言之,即在“群众基础”较好的地方,很难不出现这样的稳定型非正式传承者。
恩施芭蕉乡一带的农民学习篾艺,往往都是“瞄眼学”(即没有经过正式拜师,而是通过旁观、闲聊和个人试验摸索等方式获得相关手工技艺),这个技术只要看,就能掌握,除了打晒席,因为技术难度大,必须专门拜师傅,其它的篾匠都不是专门拜师傅。
工艺材料的资源环境较优越和器具长期以来被当地人群高频率使用是“反而不需要拜师”的非正式传承现象得以存在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现象有点像洗车河谷一带西兰卡普织锦业者们自幼所受的人文环境影响,但西兰卡普走向正式传承是因为织锦技术本身的难度更大,其社会应用面更窄、使用寿命更长因而劳动成本更高。芭蕉篾艺之所以能够不通过正式传承就延续下来,一个关键的因素正是由于这些器具在盛产“漆茶桐倍”的湘鄂川黔相邻的武陵山区一带至今仍然有着广泛的社会应用需求。但这些小范围的传统手工艺兴盛也并非永久的,一旦当地的农村产业结构发生重大调整,或者年轻人外流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稳定型非正式传承也极有可能转化成不稳定性非正式传承。
(2)不稳定型非正式传承(Instable Informal Inheritance)
另一种非正式传承方式的小类型是不稳定型非正式传承。它的基本特点中有一点与稳定型非正式传承相同——其传承者获取知识的方式主要靠“自学”,而不同之处则是在传承绩效方面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它与稳定型非正式传承的界限区别就在于缺少良好的“群众基础”。进而言之,互动性的技艺交流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很微弱,对它们的延续完全不起关键作用,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并且,这类手工艺产品对于其消费人群而言也并不是必需品和消耗量大的商品。这一传承类型中的传承人自学形式主要以“读物”活动为内容。
所谓“读物”(Object Reading _the self-taught approach),是指通过对物质材料以及前人或他人留下的作品进行观察(视觉行为)、琢磨、分析、想象,从而在这种手工劳动的物质媒介中获得前人制作经验的个体行为,用四个字来简要概括,就是“以物为师”。这种读物活动,在几乎所有的手工艺传承过程中都是不可或缺的,不论以正式传承为特征的,还是以非正式传承为特征的手工艺行业,都是重要的学习环节。这里我们可以举几个具体的例子,如洗车河流域的西兰卡普工艺传承者,在初学织锦的时候,就离不开“读物”,用她们的话说,就是“看样版”,即观察分析前人留下的西兰卡普作品,从而判断出需要准备哪些颜色的线,是丝线还是棉麻,是深花还是浅花,需要在“踩缬”的时候注意些什么。这种读物的能力在西兰卡普传承活动中需要师傅指导,否则,即使出生在织锦世家的女子也不能掌握。又如贵州长角苗木匠熊国富也曾仔细描述过他学习木匠的经过,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学习契机就是他22岁结婚时对妻子从娘家带来的家具发生了浓厚兴趣,他曾“仔细看了半天,观察柜子的内外结构,琢磨他如何穿的榫,就模仿着做”。恩施黄泥塘侗族乡的篾匠黄祖儒和毛贤才学做“家椅”,也是以“读物”为契机,悟透了技艺的关键内容。
不稳定型非正式传承的案例是比较容易让人忽视而又容易令人为之感到担忧的。他们学艺的关键几乎就在“读物”环节上,如果没有足够的聪慧、信念和耐性,这种传承就非常容易断掉。黄泥塘“家椅”篾匠黄祖儒和毛贤才就是这样的例证。他们获得“家椅”制作技艺诀窍的方式几乎都是依靠“读物”。虽然毛师傅承认自己曾在黄家“看懂了一些名堂”,但他却否认黄是他的师傅,黄师傅逝世前既没有收他为徒,也没有指责过他偷学技艺。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二人的学习方式其实是一样的。迈克尔·波兰尼认为:人类的知识有两种。通常被描述为知识的,即以书面文字、图表和数学公式加以表述的,这是一种类型的知识。而未被表述的知识,像我们在做某事的行动中所拥有的知识,是别一种知识。他把前者称为可言传知识(articulate knowledge),将后者称为默会知识(inarticulate knowledge) [3],因此我们对于黄师傅和毛师傅之间的技艺传承现象可以这样理解:他们彼此认同的不是传承人获致身份问题,而是这样一种“缄默”的,或者“默会”的学艺方式。
较之其它类型而言,不稳定型非正式传承方式的存在依赖于传承人的个体特质,这些特质综合起来,即使用“孤寂的心灵、坚韧执着的品格和灵悟的智慧”来形容也并不为过,因为我们能较之湘、鄂、黔等地目前的民族民间手工艺其它类型而言,不稳定型非正式传承方式的存在依赖于传承人的个体特质,这些特质综合起来,即使用“孤寂的心灵、坚韧执着的品格和灵悟的智慧”来形容也并不为过,因为我们能看到,在家传系统、师传系统和社会环境这三大助力因素最微弱的时候还可以有这样一种传承形式在延续,一方面我们关注到“读物”环节在手工艺传承活动中的特殊性和关键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关注到人本身的能力禀赋在传承过程中的可贵性——这使我们不得不把融于身体经验之中的个体禀赋视为贯穿各种手工艺传承过程的充要条件。看到,在家传系统、师传系统和社会环境这三大因素的助力因素最微弱的时候还可以有这样一种传承形式在延续,一方面我们关注到“读物”环节在传承活动中的关键性,另一方面也关注到人本身的能力禀赋在传承过程中的可贵性。
四、结论
综上所述,传承方式可分为正式传承和非正式传承两种,正式传承又分族内正式传承和族外正式传承两种类型,这种差别的出现主要与成本交换的群体经验有关,长于自给自足生活方式的地方,时间成本比较容易让位于经济成本,因而比较容易形成族内正式传承类型;长于货币交换的地方,经济成本容易让位于时间成本,从而更容易形成族外正式传承类型。较之非正式传承而言,正式传承一般都不同程度地具有仪式、法术、社会组织性和符凭四种特征或其中的某些因素。
非正式传承的最大特征就是无仪式、无符凭、传承者都认为自己是无师自通、自学成才,但实际上又都离不开“读物”的观察能力;而非正式传承也有两种类型:“稳定型非正式传承”、“不稳定型非正式传承”;究其形成原因,前者是由于这类技艺的产品有着大量需求,“群众基础”较好,因此衰落失传的危机远不及后者严重。后者则是技艺难度大、从常规功能角度来看,社会需求量较小,但又需要特殊的个人学习智慧,因此所面临的突然消失的可能性十分明显,但也不排除偶然再传的可能性。
博厄斯曾指出:“翔实的材料证明无论是各种产品还是生活习惯,其形式总是不断的变化着,有时经过一段时间的稳定之后,又会发生迅速的变化。在这种变化过程中,有些文化因素乍看起来属于某些文化单位,但不久又会各自分离,有的继续存在有的从此消亡。”[4]在手工艺传承方式领域,情况也大都如此,一门手工技艺,有可能先是师传,而后家传,继而流向稳定或不稳定的非正式传承,抑或反向地发生变化,这都要由时代、社会环境及个人意愿等多方因素决定。
总之,根据以上湘、鄂、黔地区的考察分析,这些地方民族民间手工艺传承方式存在类型差别的主要原因可概括为家传系统、师传系统、社会环境和以“读物”能力为内核的个人禀赋这四种因素,前三种因素是助力因素,而最后一种因素是整个手工艺传承环节中充分且必要的关键因素。
[1] 封正,恩施当地木、石、漆等行业用语,意即取得行业内“获致身份”(Achieved Status)所必须经历的出师仪式。
[2]参见吴昶《梭戛长角苗建筑文化及其变迁》第42页“建房习俗”,中国艺术研究院2007届硕士论文。
[3] Michael Polanyi·Study of Man[M]·The University ofChicago Press,Chicago,1958·12·
[4] Franz Boas,Primitive Art,19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