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京剧院今日举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京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仪式”,国家京剧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京剧代表性传承人杜近芳、李世济、张春华、刘秀荣、刘长瑜、李金泉、李维康、王晶华、冯志孝、张春孝等知名老艺术家出席并接受命名。
京剧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被誉为“国粹”艺术,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为加强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2008年,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审议,国家京剧院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刘长瑜、刘秀荣、杜近芳、杨秋玲、李世济、李金泉、张春华、李维康成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09年,国家京剧院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王晶华、冯志孝、张春孝同志成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