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思考
王晓灵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是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发扬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庆阳市大力实施“特色文化大市”战略,各级党政部门及社会各界为之做出了巨大努力,使庆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保护,形成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各级档案部门也主动介入了历届中国庆阳民俗文化香包节等重大活动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一是各级党政组织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庆阳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成功申报了个国家级和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项目,积极筹建市民俗文化博览馆,加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工作。
二是民俗文化产业开发有力地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全市上下把以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红色革命文化为重点的特色文化大市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全力开发民俗文化产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特别是以中国庆阳端午民俗文化节和博览会为平台,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不断加大产业开发、对外合作和企业创建力度,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中不断开发、在开发中得到保护。
三是专家学者开展理论研究推动了保护工作。有一大批致力于庆阳民俗民间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不断挖掘、积极探索、精心钻研、著书立说,或追寻历史根源,或进行域内域外比较,或提出意见建议,积累了许多珍贵资料。目前,庆阳已经涌现出一批民俗艺术研究所、民俗产品研发中心,发掘整理出版了《庆阳香包民俗艺术品规范标本》《庆阳传统刺绣纹样》《民间传世剪纸纹样》《北豳神怪皮影》《古民俗图纹释译》《古文化符号释疑》《庆阳民间艺术之魂》《百蝶图》等民俗专著,创新设计了绌绌、线盘、挂件、绣片等大系列、多种新样品,更新了设计理念,提升了文化品位,为进一步发展开启了新的起点。
四是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在多年工作实践中形成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档案资料。市、县(区)每年举办多种形式的民俗民间文化传承活动,丰富了各种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拓展了文化空间,从而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和工作原则得到了较好地贯彻落实。各类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更好地宣传、继承、发扬和保护,形成了大量的档案资料。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是一个新的课题。庆阳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处于起步阶段,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是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不完整、不系统;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建档,相关的文件、音像资料零星存放,存在着管理不严和流失现象。由于空档或者建档不完整、不系统,极大地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永久保护。二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约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管理保护措施不够完善,在遗产保护上虽然以政府为主,但在遗产传承、挖掘和资料的整理上仍然以个人行为居多,一些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后继乏人,依靠祖辈口传身教继承的文化遗产的档案管理急需加强。三是尚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十分短缺,专业人才相对缺乏,技术保护、人员培养以及档案管理资金和设施难以保证,遗产档案管理松懈甚至流失,严重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四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档案管理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民众保护意识淡薄,一些部门单位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管理,一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化资源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一些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亟待补救。
针对庆阳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一、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必须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开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良好局面。坚持聘请专家指导和培养乡土民间艺术人才相结合、民间文化宣传和青少年民间艺术教育相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挖掘整理、保护开发、教育传承,增强民俗文化的本源性和亲和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不仅仅是档案、文化部门的事,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通过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仁人志士的作用,形成全社会人人重视、关心、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档案管理工作队伍的建设,开展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制订符合实际的普查方案,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发展现状全面普查,收集相关文件、活动记录、音像光盘等资料,细致整理,为每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系统的档案。在摸清家底后,区分轻重缓急,对以口头和行为传承为主的处于濒危状态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民俗民间文化门类,优先抢救并建立档案;对濒危门类和年老体弱的传承人所掌握的技能技艺,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抢救性、传承性记录;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资料和实物积极征集,妥善保管,可有偿征集,颁发捐赠、征集证书。
三、加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积极实施“民俗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进行超前介入和监督指导,把档案的收集整理作为一个重要项目来抓,贯穿于“保护工程”始终。对普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诸如民间神话、民歌、民谣、音乐、舞蹈、戏曲、曲艺、香包、刺绣、皮影、剪纸、纸扎、布贴、绘画、雕刻、面塑、草编、印染等艺术和技艺,以及各种民俗礼仪、节日和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等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实行专库存放、专室展览、专人管理,逐步建立并形成全市统一标准、统一规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框架;对各门类的传承历史、具体内容、艺术流派、艺人组成、技艺演变、代表作品、经济价值、发展趋势等进行研究整理,分期编写出版专集;对所有档案资料尽可能多地编辑制作成音像作品和电子文档,创建“庆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互联网站和基础数据库,加强保护和管理,积极主动地为宣传庆阳、展示庆阳,为社会各界查阅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对香包中“生命树”、“抓髻娃娃”等典型图式以及其它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产品,进行品牌登记注册,积极申报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法律手段加以保护,为民俗文化产品走向更广阔的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对宋、元、明、清、民国以至更早的民间艺术遗物,对年迈艺人的作品,对世代传承的家庭收藏珍品精心保护,避免文化血脉的断流。
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法规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出台《庆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办法》,确立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具体任务,细化管理措施,明确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作的命名、称号授予、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具体内容,为加强档案的保存、研究和开发利用奠定基 础。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坚持传统民间艺术的传承与现代企业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形式,解决文化生产关系不适应文化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带动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
五、加快建立协调有效工作机制。《档案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和领导机制。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各组成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一协调保护和管理工作。市县(区)档案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行政和业务指导,跟踪和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建设,克服以往工程后期收集、整理容易遗漏、丢失档案的弊端。广泛吸纳各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工作。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应积极配合,开展咨询、展示和保护工作。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档案管理工作的投入,配备必要的仪器和设备,加强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在“保护工程”中不断健全和完善档案资料,强化档案管理。
(来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