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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美美与共”文化创新发展专委会 “ 费孝通田野调查征文活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3-07-20] 来源:  作者:秘书处 [字体: ]

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美美与共”文化创新发展专委会

“费孝通田野调查征文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国艺术人类学的田野调查和理论研究水平,促进艺术人类学研究人才的培养与推出。同时,提升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的学术影响,具体落实“美美与共”文化创新发展专委会的工作计划,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美美与共”文化创新发展专委会(筹)决定在学会内开展“费孝通田野调查征文活动”,并经2023年2月19日召开的专委会理事会会议通过,确定从2023年暑期开始实施。

“费孝通田野调查征文活动”旨在鼓励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的会员老师和学生广泛了解社会现实、深入调查现实问题、开展田野调查,锻炼田野调查能力与团队协作能力,分析了解社会现象,理解现象背后的机制与原理,积累一定的研究素材和成果。

 

一、评选范围

 

1.参评者需为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正式会员。

2.参评论文从学会每届年会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论文中评选,逾期视为放弃评选。

3.评委的参会论文不得参与评选。

 

二、评委及评选办法

 

1. 由学会相关学科学术带头人组成评审委员会,由专委会秘书处代行评选组织工作。

2. 专委会秘书处负责对参评论文进行资格审定,然后交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匿名评选。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3. 每年度的6月中旬至7月中旬由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费孝通田野调查征文活动”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发布评奖通告。

4. 每年7月15日起开始接受参评作品,截止日期为每年度的9月15日。

5. 评选结果将在学会网站公示,并在学会年会闭幕式上公布。

 

三、奖励办法

 

1.“费孝通田野调查征文活动”每年开展一次,评审工作由学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实施。

2.首届“费孝通田野调查征文活动”奖励设置如下:

 

活动名称

参加对象

发放标准

篇数

“费孝通田野调查征文活动”

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正式会员

2000元/篇

10篇

 

3.获奖论文将推荐在《民族艺术》《民俗研究》《民族艺术研究》《内蒙古艺术学院学报》等相关学术刊物发表。

 

四、论文要求

 

学术成果应是申报者近两年内“亲身经历、亲眼目睹、亲耳聆听”的“三亲”文章,需体现作者的观察和思考。可反映社会的变迁,也可对有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作者应在文章备注中说明田野调查的时间和地点。

1. 论文选题应体现社情民意的议题。

2. 参选论文符合学术规范,应该具有原创性,未经正式发表。

3. 参选论文不存在任何学术不端和知识产权问题。

4. 参选论文可为一篇田野调查学术论文或田野调查报告。其中,学术论文正文篇幅为8千至 1.2 万字,调查报告以9千至1.5万字为宜。

5. 提交论文统一用脚注;正文用5号字,宋体。论文中图片不得超过6张。

6. 期刊的著录格式:主要责任者, 题名,原文献题名,期刊年期。

7. 著作的著录格式:主要责任者, 书名,出版者出版年,页码。

(注:请诸位参加征文活动的老师和同学严格遵守格式要求。)

 

五、附则

 

1.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费孝通田野调查征文活动”评审委员会。

3. 参评作品投稿邮箱:mmyg2023@163.com

4. 联系人:王天歌;联系电话:18801083197

 

   

 

 

 

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

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美美与共”文化创新发展专委会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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