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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耐德、帕尼尔-肖:图绘恐怖(与艺术恐怖)

[日期:2013-02-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图绘恐怖(与艺术恐怖)

Steren Jay Schneider, Paniel Shaw文,李修建译

何谓恐怖?恐怖是一种怎样的情感?正如有人不把复仇称为一种情感一样,这又为那些声称恐怖根本不是一种情感的说法,留下了些许余地。也就是说,它并不被视为一种抽象的情感,而至多是一种与情感有关的现象(恐怖是引起某些情感的原因,复仇是某些情感所造成的后果)。或许我们应该将恐怖称之为一种“情感现象”,从而把这一问题进行技巧性地处理。但是正如我所指出的,我认为“情感”类型的界限是如此之模糊,以致这种限定的意义不大。很显明的是,恐怖包含有情感,甚至是很强烈的情感。经常有人指出(尤其是针对艺术恐怖),尽管恐怖本身不是一种清晰的情感,它却包含多种情感。(在将爱视为一种情感的问题上,我也经常听到这种观点)。不过,我认为这种谨慎态度并不适用于对情感的分析,即使恐怖(像爱一样)的确也会出现于其他情感之中,不过在它自身的范围之内,它仍然值得进行一种尝试性地分析。看过我其他著作的读者无疑会想到,我的分析在本质上主要是(不过并非全然是)“认知的”。

首先,我们或许应该区别恐怖(horror)与厌恶(disgust),这两种情感经常会先后出现,这毫不意外。厌恶常常被列举为一种“基本的情感”,它(至少是部分地)或多或少是自动的(或,更精确地说,自律的)反应, 这种反应见于表情与腔调(如皱起鼻子与压低声音)。另一方面,人们认为厌恶过于简单,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情感,恰恰是由于它是如此地自动与僵硬。道德上的厌恶观念从而也就被指定为该词的附属与派生用法。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恐怖有大致类似的处理,特别是在吉瑞•列文森(Jerry Levinson)的一些著作中。列文森质疑对于恐怖的占据支配地位的认知办法,他指出卡罗尔(Carroll)( 沃尔顿(Walton)亦是如此)忽视了非理性的意义,它是知觉的基础,是认知力无法理解的,这与信仰相似。我认为列文森是对的,恐怖确也如此。实际上,我认为恐怖亦可侯选“基本的”情感,因为它有其起源,它源于婴儿的无助,它也显示出其特征,如僵硬的面部表情(眼睛大张,嘴巴张开,就像在尖叫)。不过,就像我把生理的厌恶视为厌恶的典型一样,我不会把婴儿的恐怖视为恐怖的典型。正如列文森指出的,在艺术恐怖中,我们可能会引发并激活真实的情感,这些情感本身并非基于艺术。作为对比,现实中的恐怖由真实的情感组成,亦即,非理性的情感,构成知觉基础的情感,以及认知力无法理解的类似的或“达尔文的(Darwinian)”情感。经过上述分析,恐怖应该亦被视为“初始的”或“基础的”,而理智化的恐怖(大量的艺术恐怖)应该被视为间接的和派生的。

我相信有大量论据支持这种分析,不过我认为:(1)在所有认知(cognition)与理智(intellect)必须明确加以区分的地方,恐怖并不缺少认知,(2)恐怖与厌恶判然有别。我们可从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开创的神经学研究中得到佐证,该研究将感知和“硬性”反应(自动反应)视作情感的核心。近来的研究十分清楚地表明,情感的反应(害怕(fear)通常是被讨论的情感)是如此之快速与自动,“更高级的”大脑皮层中心根本没有时间卷入此中,换句话说是 “情感先于理智”。不过认知并非理智,最初始的认知,如果算做认知的话,包含识别recognition)(这并不是说包含了所有像认识到一件事物的全部意义或者联想到所涉及事物的所有名字之类的事情)。在恐怖中,识别应该是粗略的、非特定的,就像“发生了(或者正在发生)恐怖的事”,或许它应该有具体的细节,像“我的姐姐,曾经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姑娘,现在却变得面目可憎,冷酷无情,成了一个凶恶的荚壳人(pod person),就像来自另外一个星球”(参见迪杰(Don Diegel)1956年执导的《天外魔花》)。换句话说,如果仅仅在于它认识到某种东西是恐怖的,而不管它是否包含(或需要)更高级的理解能力,那么,恐怖的的确确是认知的。

这至少表明了恐怖与厌恶之间的一点张力。厌恶的确常常是很为初始的,它是如此之初始,人们可以认为它根本不需要识别。不过这依赖于我们在何种论点上确定这种反应。当婴儿的嘴里被放进一口腐臭的食物,他/她会表现出典型的厌恶表情。当一个成年人看见血液、血块或闻到腐烂的肉味,他/她(或许是以恶心的行式)会感到厌恶,而无论是否能够清楚地表现出刻板的面部表情。可以认为,除了对一些有害刺激物的生理性“寄存”的极为细微的感知,这并不或不需要包含任何的认知。相反,恐怖依赖于一种更为成熟的对于意义的感觉,例如,对于期望某物是什么样子和它显现为什么样子之间的比较。恐怖的对象与厌恶的对象可能(在一种简单的存在论的意义上)是相同的, 比如相同的腐烂了的死尸。不过就厌恶的意义而言,它并不关心是谁的尸体或者是什么尸体,它只是厌恶。相反,就恐怖而言,它十分关注是什么尸体或谁的尸体。人们能够想到,在看到一具腐烂的尸体时,他们会怀着恐怖,认出了某人的导师或邻居的尸体。这并非否认,一个有感知的人会对任何腐烂的死尸感到恐怖(也会厌恶),不过对于恐怖来说,在人们可能期望什么(比如,那人依然活着)与是什么(谁)造成了恐怖,两者仍然是有区别的。

在艺术恐怖的事例中,我认为区分恐怖与厌恶尤为重要,因为二者常被混淆。大量所谓的恐怖电影叫做厌恶电影似乎更为贴切,或者叫做卡罗尔所称的“喧闹(结巴)电影”。有才华的导演或编剧不会用血块(即使是巧妙地运用一些熟练的技巧)去恶心观众。与厌恶相反,恐怖通常会包含某些情节的演进,具有充满悬念的场景,不过,恐怖电影运作时间既长,会形成传统,可能使它变得模式化。然而,卡罗尔的批评家们指出并非所有的艺术恐怖包含情节发展与叙事,他们是正确的。恐怖电影中的某些时刻是恐怖的,它们远远地脱离了任何的情节演进或叙事。(这是许多充斥于恐怖电影剧本的剧照的来源。)有些绘画亦反映凝固的时刻,在那些时刻描绘恐怖或引起观画者的恐怖。(想一下布鲁盖尔(Breugel)和布歇(Bosch)的作品,还有巴里岛(Bali)某些仪式中的恶魔面具。)某些观念在本质上似乎是恐怖的和能够引起恐怖的,尤其是那些带有鲜明的个人意味的观念。但是不管怎么说,(不管是在电影,绘画,还是在观念之中)引起恐怖的是对象的意义,而绝不仅仅是简单的刺激物,仅有厌恶不足以造成恐怖。

不过,引起恐怖的东西往往也是让人厌恶的,让人厌恶的东西也很可能是恐怖的,尤其是当厌恶不只是“粗俗”类型的时候。道德上的厌恶与道德上的恐怖十分类似,事实上,把道德厌恶解释为恐怖的一种类型,而不是将其理解为厌恶的附属或派生,这是把握道德厌恶现象的一种方法。如果像许多人所称的那样,厌恶局限于本能的感觉,那么,恐怖则没有那么局限。人们可能会被同伴的不道德行为吓到,却不会心生厌恶。一些作者(如列文森)可能还会坚持一个类似于“本能的”恐怖概念。恐怖与厌恶,无论是在现实中的恐怖还是艺术中的恐怖,应该加以区分。恐怖必须应对意义,这需要一种复杂的识别。厌恶是一个保护机制,它在进化阶梯中处于相当低的层次,而恐怖则被视为只有最高级的动物才具有(猿、大象、海豚、狗、马)。同时,这也是恐怖如何使艺术恐怖成为可能的原因,因为它可以以一种巧妙的方式呈现,而厌恶则不能。

同样,我们应该区分恐怖与单纯的震惊(shock)或心理学上所称的惊吓反应(startle reaction)。卡罗尔多次声称恐怖体验典型地包含着震惊,但他很精明地就此打住,告诫说单纯的震惊不是一种情感,它不足以表现恐怖体验的特性。再次,三流的导演们或许会通过把一个人(或任何什么东西)突然转换到镜头上,呈现于毫无准备的观众的面前,或者使用突如其来的巨大声响来惊吓观众,以激起观众强烈的生理反应。不过这对恐怖毫无进益。惊奇(surprise)具有更多的迷惑性,因为惊奇是一种充分认知的情感,而受到震惊或惊吓并非情感。(受到惊吓是一种简单的生理反应,根本不需要认知的介入。感到震惊则更为复杂,从简单病症、外伤引起的循环功能部分丧失,到精神压抑,都可引起震惊――但它自身并非一种情感。某人听到父亲刚刚去世会感到震惊,但是(悲痛、惊愕等等)情感会相继而来。)与恐怖类似,惊奇包含着一种对于内心期望与现实呈现之间的对比。一些情感理论家(如凯斯·奥特利(Keith Oatley))坚称,所有的情感依赖于我们经验中的这样的一种对比的变换。不过我认为这是错误的,正如玛莎·努斯鲍姆(Martha Nussbaum)所指出的,它极大的歪曲了诸如爱、高兴和沮丧等这类情感。不过清楚地是,如果一种情感完全在预料之中,预料到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强度,那么便不会产生惊奇。人们会对他的朋友为他举办的“惊奇的晚会”感到惊奇,那也只是在他没有被预先告知的前提下。(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假装惊奇会是多么的困难。)

因此,恐怖包含着一种对比,但不是对任何事物都有同样感觉的情况下,所期望与所经验到的对比。相反,它是“正常”的东西和怪异的东西之间的对比。(因此,许多作者,特别是卡罗尔和Schneider,将“怪异”(“the monster”)视为恐怖的核心。)同样的事件能够让人感到惊奇(surprised)恐怖(horrified),但这并不是一回事。惊奇与恐怖都具有被动性——我们受惊了,我们受怕了。世贸中心的惨剧让国人感到惊奇,而这一事实更是增强了恐怖,面对受到不断的恐怖袭击的可怕光景,没有什么会证明恐怖——与惊奇恰好相反——将会消失。

由于认知的含混性,我们将惊奇(surprise)当成惊讶(wonder),笛卡尔(Descartes)将其列为他的六大“基本”情感之一。(如果集中注意力去关注看上去既少见又特别的对象,那么惊讶是一种惊奇。)这里,我们开始探讨崇高的概念以及美学领域内崇高的适当范围(尽管对艺术恐怖并不必要)。尽管恐怖或许会让人震惊,让人感到惊奇,甚至让人惊吓,但是恐怖不是震惊,不是惊奇,也不是惊吓,尽管它与惊奇有着同样的对于特别之物的认知,那至少是一种隐而不显的认知。

最重要的是,要把恐怖与害怕(fear)进行区分。这在有关艺术恐怖的文献中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论点。例如,柯南道尔·沃尔顿(Kendall Wallton)在他著名的文章《害怕虚构》以及他的著作《作为伪装的模仿》中,对害怕(以及虚假的害怕)谈论得全面之极,却鲜有触及恐怖(尽管他正在写作有关恐怖电影的作品)。相反,卡罗尔对恐怖写作的穷形尽相,却没有涉及害怕,他将他的注意力严格限定在艺术恐怖,这在此处有着重要的意义。由艺术恐怖所引起的恐怖是否是真正的恐怖,对这一问题有着复杂的争论(当然,对于由现实中的恐怖所引起的恐怖是否是真正的恐怖的问题,不存在争论。)不过我认为在我们进入这一争论之前,应该确定在该问题中的情感指的是什么。如果本问题中的情感是害怕,那么马上会有自相矛盾的关系。如果害怕是(至少部分的)避免或逃离危险的强烈欲望(预设相信危险的存在),那么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困难,如果我们知道没有这种危险,那么我们如何产生这种情感。H.G.威尔森(H.G.Wells)与奥森·威尔斯(Orson Welles)的事例表明:观众并不知道来自火星的入侵完全是虚构的,而是相信它事实上正在发生。那里不存在虚构害怕的矛盾。它就是纯粹而简单的害怕。对于那些知道威尔斯在做什么的人,根本就不会害怕,只会体验到娱乐(或者,可能是理智上的厌恶)。

不应根据直接的或即将发生的危险来分析恐怖。人们可能会被根本没有形成威胁的东西吓到,比如某人失踪了数月死了很久的猫儿的尸体就让人感到恐怖。斯坦利·卡维尔(Stanley Cavell)指出:“恐怖行为(terror)关乎暴力,我或许会施加这种暴力,这种暴力也可能会降临到我的身上。雷声可能会使我害怕,但不会让我感到恐怖。”对于他的意思我们表示认同。我的十四岁大的狗,经历过上百次的雷暴天气,但每当新的雷暴到来,它还是瑟瑟缩缩,发出悲嗥。雷声让人害怕,却毫不可怖(ghastly。人们可能会对他在新闻里或会议上间接听来的东西感到恐怖,尽管那对他本人或对他认识的其他人不会有任何危险。我们不必回退到仅仅是生理层面,(“鸡皮疙瘩”(goosebumps)给出了单词“恐怖”(horror)的来源:单词“horror”出自拉丁语“horrere”与法语“orror”——发怒或战栗。)虚构之物都能造成害怕与恐怖的此种生理症状,即便人们知道它们是虚构的,不过这种症状本身不是什么情感。(因此,将情感从认知中分离出来作为这一矛盾的解决办法是行不通的。)我们也不需要回到“与害怕类似的反应”,那种反应不会作出(逃跑或喊警察)的反应。面对恐怖,人们并没有内在的逃生欲望;实际上,那种“笨拙”的冲动所表明的情况恰好相反。“类似的”行为不能算做任何一种情感,以及逃生欲望的缺失,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削弱那种情感是真实的的观点。不过,少有关于“纯粹”恐怖的例证,害怕总是搀杂其中。以此来看,恐怖电影或许是最让人接近“纯粹”恐怖的了。不过,其中自然混合着娱乐以及其他的“杂质”(假定艺术恐怖是真正的名符其实的恐怖。)

面对恐怖,人们吓得站住了(或坐住了),僵立在某处或“瘫在座位上”。当然,害怕(fear)也会让人僵硬(或“瘫痪”),不过那时候害怕就变成了恐怖。恐怖含有一种无助感,而害怕则规避这种感觉。害怕的这种规避举动可能毫无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不过它们是一些行为,一些能够伪装的行为。恐怖是一种旁观者的情感,因此它尤为适合电影与视觉艺术进行表现。不过这仍然没有解决那个明显的矛盾,即那些我们明明知道并不真实的东西,却让我们感到恐怖。如果说人们对他知道并不真实的东西感到害怕,成为一个问题,那么,人们对他知道并不真实的东西感到恐怖,同样也构成一个问题。人们被夜半35号州际大道上流血的尸体吓到,同样,人们被或貌似被屏幕上展现的受害人流血的尸体吓到,而那不过是虚构的恶人以及虚构的受害者,以上两种感觉是相同的吗?与害怕相反,面对恐怖时并没有逃生的行动准备,艺术恐怖并不考虑这些。

现实中的恐怖与艺术中的恐怖的差异,说明了丹·肖(Dan Shaw)与我对恐怖(指艺术恐怖)中力量的理解的差异。他提出“假定一种恐怖—快乐的宣泄理论的类型分析”,并诉诸尼采(我最喜欢的作者与导师之一)哲学,尼采的强力意志哲学指出,力量激发所有人(与非人)的行为(尽管促成这种最终动机的,到底是力量的获得,力量的感觉,亦或是力量的释放,还不很清楚。)肖声称,我们在恐怖电影中获得的快乐来自

 

我们对此类作品中危险的反派与正义的主角的双重认同。妖怪或精神病人那令人惊骇的伟力最为吸引我们,因为其力量与能力远远超出了正常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着迷于他们那不可测度的破坏倾向。藉此,我们分有了他们的超人能力,因为享有禁果,我们既兴奋又慌张。

 

或许,想一下世贸大厦的浩劫,不管那一景象是多么地可怕,也不管那一计划是多么地邪性,然而,令我们恐怖的,不是那种力量的强大亦或它所展现的智能,毋宁说是此事的绝对可怕以及我们对此完全无能为力、无计可施的事实。人们可能会想象一个基地组织的成员,正处在一个安全的距离,观看他的兄弟们的“杰作”,因沉浸于那种释放出来的可怕的力量而欣喜无比。当然,他绝然不会感到恐怖。他把自己视为反面人物(或者,对他来说,他们是正面角色?),展示那种可怕的力量,这很可能会给他带来快乐。但这不是恐怖。因此,在观看恐怖电影时,我们可能会把自己当成正面角色以及(正如弗罗伊德解读的梦中)所有其他的角色,这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快乐。不过,当我们这样做时,我们并没有感到恐怖。Shaw的解释了实际上说明了我们对部分恐怖艺术类型的一些反应,但是我发现如果将其延伸到现实中的恐怖领域,那就是很大的误解。

害怕(fear)与恐怖(horror)之间的差异同样适用于区分骇惧(terror)与恐怖(horror)。骇惧是害怕的一种极端形态(我认为,它像恐怖一样,也必然排斥快乐)。骇惧同样需要一种真实的危险,或者至少相信存在着真实的危险。当卡罗尔声称“我会被雷声吓到,但不会感到恐怖”,他假定了我(就像我的狗儿)相信这对我构成了真实的危险。骇惧有时会导致恐慌(panic),但恐慌与骇惧的区别仍然不小,恐慌与害怕的区别同样如此。恐慌实质上是一种心理反应,一种近乎“无意识的”逃生欲望导致了逃跑,此时已经没有了自制力。帕特里西娅·克拉斯兰德(Patricia Chruchland)使我确信,即使没有感知到任何危险,通过电流刺激(比如在猫身上试验)也会引起恐慌。人们可能会说,恐慌之区别害怕,在于它不光缺少念头,还在没有实物,不过,我认为这种说法离题太远。骇惧导致恐慌,是在缺少思考而又常常被迷住心窍的情况下。相反,恐怖可能是无法抵抗的,不过,如果仅仅因为无处逃生,还不能构成恐慌的原因。(当然,人们可以逃离恐怖之物,但却无法逃离恐怖,当他逃跑时,恐怖会如影随形。)

因此,我们应该将恐怖(horror)从诸如焦虑(anxiety)与畏惧(dread)等情感中区分出来。人们认为焦虑亦是因为缺少一个适当的目标,尤其是弗洛伊德,他正是用那种方法界定了“自由漂移的焦虑”。(对象或对象与焦虑之间的关联具有“无意识”的观点,有时决定了焦虑缺乏一个目标的观念。)不管怎么说,焦虑具有一个“模糊的”对象,相反,恐怖具有一个鲜明而具体的对象。对于畏惧来说,它是另一种情感,其对象仍保持一段距离,克尔凯郭尔(Kierkegaard) 以一种超乎寻常的意味深长的方式,用这一概念来指涉“未知的”。畏惧与害怕具有同样的对于即将到来的危险的感觉,它与焦虑具有同样的模糊的对象。所以它在两个重要的方面区别于恐怖:没有即将到来的危险,没有具体的对象。

那么,什么是恐怖?它实际上是一种“初始的”情感,人们无法明了这种情感,对其不能认知(或用最近的术语,“认知无法理解”)。然而,它由这样的一种让人恐怖的认知构成,事物不是它们应是的那样,它接下来需要一种内在的对比,以及一种可估量的判断与评价。恐怖的对象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尽管我们有时会使用这样的句子:“那个想法让我感到恐怖……”)是有细节的,而非模糊的。因此,人们可能会对未知之物感到畏惧或焦虑,但只会对具体的和即将发生的事件或认知对象感到恐怖。恐怖是与行动相分离的,至少是保持着距离的,这使其有别于害怕。因此,恐怖不能引起“行动的准备”,尽管人们可能会对恐怖有所反应,却与对害怕的反应不同(例如转过脸去或者尖叫)。即使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感觉仍是一种旁观者的情感,因而,当我们面对虚构的事件或对象(比如在电影与艺术中),在谈论恐怖时也没有什么矛盾。(当一个人明知为虚构之物,却为其触动,并引发出复杂的心意状态,这不是一种矛盾。)

节选自Steren Jay Schneider, Paniel Shaw, Dark Thoughts Philosophic Reflections on Cinematic Horror, The Scarecrow Press 2003, P234-243 ,李修建译,收入张法、李修建主编:《美学读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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