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销售方式:一是在周边地区和大中城市设立固定书肆专卖,据统计,书肆遍及全国50多个地区和城市;二是肩担手拎,走街串巷,上门服务,流动出售;三是设立书市。所谓书市,就是乡村集镇在特定日期设立卖书的专门市场,方便各地下游书商前来订货。据包筠雅 (Cynthia Joanne Brokaw) 研究,每年元宵节前后书坊在四堡举办书市,来自江西、湖南、广东和广西的书商齐聚四堡进货。通过在外地设立书铺,委托族人前去经营,四堡书商的足迹遍布全国,从南边的闽、赣、粤、滇、贵,到北边的浙、苏、湖、鄂等,大大小小的城市乡镇都是其经营范围。可见,“小地方”的发展与“大世界”紧密相连,其开放性的经营网络体系折射出乡土社会的“流动性”。耐人寻味的是,外面的“大世界”反而是以“小地方”为中心的。一般而言,外地的书肆或者说分店是不允许私自刻书的,而要听从四堡号令,书籍需要从四堡本地印刷后再发放到各地书肆去销售,这也就是说,全国的销售网络都是以四堡为中心辐射开来的。
 
  对于传统手工艺而言,这种在地生产聚集与在外商业活动互动发展的情况并非个案。诸如杨家埠年画、宣纸、徽墨,情况大抵也都如此。考察其在外的商业活动,可以发现两个显著特点。其一,充分利用乡土社会关系网络,从业者基本上都是同乡、同族之人。在四堡印刷业鼎盛时期,男孩往往很小就跟随父亲、兄长、叔父外出行商贩书,耳濡目染与家人的传、帮、带,使其入行比外人容易很多,这就间接地排斥了外人入行。其二,经年累积,逐渐形成品牌效应,进而在市场上处于优势或垄断地位。郑莉、吴重庆等学者将这种现象称为“同乡同业”。郑莉提出,所谓“同乡同业”,是指“在城市工商业经济中,来自同一地区的人群经营相同的行业,利用同乡或同族关系建立商业网络,实现对市场和资源的垄断与控制”。吴重庆认为,“同乡同业”这个概念“准确地反映了经济活动与特定社会网络之间的相互嵌入关系”,但是,在历史与现实之间,“同乡同业”的现象并不尽同,他基于对孙村“打金业”的研究发现,孙村“同乡同业”者既没有垄断市场,也没有依靠同乡网络在城市里控制生产资源。四堡的情况也大抵如此。诚如吴重庆所言,手工艺的“同乡同业”者大多是一些个体户、小业主,他们在城市里开展的经营活动,仅仅依托于各自的微型亲缘网络,很难垄断市场;另一方面,他们的生产工具、劳动力、技术、款式、信息等都来自乡村,也不需要控制生产资源。
 
  传统手工艺的“在外同行”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在地同业”的延伸。一方面,“在外同行”要借助既有的乡土社会关系链条开拓在外的商业市场,从根源上来看未曾脱离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网络与运作逻辑,而是乡土社会人际关系网络的市场化。在四堡,前辈提携后进是族人责无旁贷的义务,而且,四堡书商在贩书过程中,如果自己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就必须把有关信息通报同族商人,以免被其他商帮夺走市场。另一方面,“在外同行”的发展往往受制于“在地同业”。不仅产品、人力、资本要受制于生产基地,更为重要的是,“在地”与“在外”之间往往有着一直潜在的主从关系。如四堡在外的书商,未经特许是不可以私自刻印的,其人员大都是由在地的作坊派出。就此而言,在外的销售体系不过是“前店后院”的“前店”而已,只是在空间上远离了“后院”,但并未改变与“后院”之间的主从关系。由此可见,传统手工艺的“在外同行”与郑莉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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