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丽哲|边界与融合——艺术人类学与艺术社会学学科建设与反思
2021/1/29 19:32:04
边界与融合——艺术人类学与艺术社会学学科建设与反思
作者:安丽哲 发表刊物:《艺术学研究》2020年第1期
一、学科归属与趋向
艺术人类学与艺术社会学同样属于交叉学科,在学科归属上往往存在争议。就艺术人类学来说,它的研究有两个向度,既有从艺术现象或者作品出发去研究人类学关注的内容,也有运用人类学方法解决艺术学或者门类艺术的理论问题,这就使得艺术人类学专业在学科归属上,既可以属于人类学,也可以属于艺术学。20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的人类学研究进入恢复与发展期,人类学自身的学科建设是人类学家的当务之急,因而他们并没有太多关注到艺术人类学的学科问题,这个时期的艺术学研究者也多关注某领域的审美或者艺术理论,鲜少讨论学科的问题。自英国人类学家罗伯特·莱顿的著作《艺术人类学》在20世纪90年代传入中国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较为主流的观点是:艺术人类学是人类学的一个分支。此时,中国的艺术人类学还没有发展起来,一个学科只有发展才会有争议,关于艺术人类学到底是属于人类学的分支还是艺术学的分支,当时并没有什么争论。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00年初,随着艺术人类学研究者的增加与研究的深入,争论开始了。如郑元者认为艺术人类学是“一门立足于人类学的立场和方法、从艺术的角度研究人的学科”[1];王建民认为“艺术人类学是文化人类学的分支学科之一”[2];而以方李莉为代表的学者则认为艺术人类学是艺术学研究的深化和拓展,因此应该视为艺术学研究的分支学科[3]。随着我国艺术学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加上2006年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的成立,以及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展开,大量艺术学及门类艺术的研究者主动加入艺术人类学的研究之中,改变了艺术人类学研究的格局。笔者在2016年对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会员所做的统计中,来自艺术学及有着门类艺术学科背景的研究者已经占到了79%以上。[4]现在,艺术人类学是艺术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的观点已经成为主流。

《艺术人类学》,[英]罗伯特·莱顿著,文化艺术出版社1992年版
 
在我国,艺术社会学的学科归属问题,与艺术人类学所纠结之处不尽相同,艺术社会学学科归属的主流争议在美学与艺术学领域之间。20世纪二三十年代艺术社会学被引进中国后,经过漫长的沉寂,终于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因受到德国的哲学、英国的心理学、法国的文艺批评影响所产生的近代美学思想在中国形成热潮,艺术社会学的研究随之开始在美学领域升温。艺术社会学的学科归属是美学,成为当时较为主流的看法,如李泽厚曾在《美学的对象与范围》一文中,认为美学的范围包括美的哲学、审美心理学和艺术社会学三部分[5];滕守尧在《艺术社会学描述——走向过程的艺术与美学》中认为艺术社会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6]。20世纪90年代,一些学者相继对于将艺术社会学作为美学分支的观点提出异议,如凌继尧倾向于把艺术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也就是说,它不是美学的附庸,不是美学的一部分[7]。进入21世纪后,随着艺术学研究的发展,宋建林的《现代艺术社会学导论》[8]以及李心峰为该书出版所写的序言,都进一步论证了艺术社会学是艺术学学科体系中一门十分重要的分支学科[9],这种观点也逐渐成为主流。
 
随着艺术学201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为第13个学科门类,艺术学研究在全国持续升温,艺术人类学和艺术社会学在学科归属问题上,都逐渐向艺术学学科倾斜,走上了殊途同归的道路。
 
 
 
 
二、研究边界与融合
要弄清楚艺术人类学与艺术社会学的研究边界,首先要对二者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进行比较。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了解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区别。从词源上来看,人类学的定义为“人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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