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保护研究伊始就起到了重要作用。一些民俗学者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从民俗学视角对其进行研究;一些“非遗”保护研究者则采用民俗学方法,认为“民俗文化”本身就是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文化土壤(“语境”)。由此可见,民俗学不仅与“非遗”保护研究具有许多共同的研究对象,民俗学方法也是“非遗”保护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二、文化人类学方法在“非遗”保护研究中的应用
文化人类学是一门研究文化的应用性的社会科学,以社会文化为研究对象。文化人类学自诞生以来,出现了进化学派、传播学派、法国社会学派、功能学派、美国历史学派等诸多理论学派,每个学派都提出了各自的理论和方法论体系。20世纪30年代,文化人类学传入中国,便在中国的土壤中生根发芽。中国的人类学者运用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促进人类学的中国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人类学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以文化人类学为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将这些理论运用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
(一)进化论学派方法论及其在“非遗”保护研究中的应用
进化论学派几乎与人类学同时诞生,是人类学最早的理论学派,对后世人类学理论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19世纪末期,进化论派逐渐衰落,受到新兴人类学派的强烈抨击,然而,它在人类学中的历史地位依然不容置疑。20世纪中叶以后,进化论重新回归到人类学视野,被称为“新进化论学派”,早期进化论则被称为“古典进化论”。古典进化论认为文化是进化的,技艺、工具以至各种文化现象都有其发展的历史,都是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时间序列,强调文化的纵向发展。这一时期的进化论学派以摩尔根、泰勒为代表,认为社会、文化发展是单线、有序的,因而又被称为“单线进化论”。19世纪末期,“资本主义已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而帝国主义者是不愿意继续进步的” ,这与进化论派认为的“各族都经历相同的道路,逐渐从简单文化向复杂文化发展” 的观念相悖,因而出现了反对进化论的思潮。直到20世纪中叶,以怀特、斯图尔德、萨林斯、塞维斯等人为代表的“新进化论派”,努力恢复了进化论在西方社会科学中应有的地位和价值。他们坚持进化论思想,并提出了与19世纪古典进化论不同的观点。
新进化论认为,社会、文化的进化具有多样性,提出“多线进化论”(斯图尔德)和“特殊进化论”(塞维斯、萨林斯),以此来解释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和相似性。他们还认为,文化是一个有机的复合系统。怀特将文化分成三个亚系统,即技术系统、社会系统和思想意识系统,三个亚系统相互影响,其中,技术系统起主导作用。怀特坚定地认为:“只有技术才是文化发展的原因” 。斯图尔德提出了“文化生态学”概念,“将生态学应用于人类学研究,考察环境对人的影响,人们如何了解、利用和改变环境,从而提出文化—生态适应的理论” 。也就是说,斯图尔德的文化生态学“研究人类集团的文化方式如何适应环境的自然资源,如何适应其他人类集团的生存,即适应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简言之,文化生态学主要研究文化与环境之间相适应的问题,“文化生态”则是由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组成的复合系统。文化生态学还提出了文化核心、文化类型、社会文化整合水平等重要概念。文化核心即受环境因素直接影响,或者说与生计活动和经济安排直接关联的一部分文化特征,是文化系统的决定因素;文化类型则是由文化核心组成,核心特征相同的文化被归为同一文化类型;社会文化整合水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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