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者将民俗视为文化传统的具体表现或文化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将民俗作为文化而存在的一种相对稳定的、静止的、抽象的文化形式。这种研究方法注重历史文献的搜集与整理,是建立在对已有的民俗资料的基础上的研究,而不注重在田野作业中获取第一手资料。民俗事象研究的目的,“一是探讨文化问题,二是解释生活中的个别现象。”其最大的弊端是对民俗事象进行孤立地研究,割裂了民俗事象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关的文化事象之间关联性。
民俗整体研究是强调民俗事象与民众生活的内在关联性的研究方法,是对民俗学上的一种新的研究取向的理论概括。高丙中教授在《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一书中对民俗整体研究做出了系统阐释。他总结出,“民俗总是以两种形态存在,一种是文化的形态,一种是生活的形态;相应地,民俗研究也有两种研究取向,一种是对民俗文化的事象(要素)形式的研究,一种是对民俗生活的整体(事件)内容的研究。”书中,他引入德国哲学家胡塞尔提出的“生活世界”概念来说明民俗学的研究领域。所谓“生活世界”,就是人们日常生活的现实世界。对“生活世界”的研究,扩大了传统民俗学的研究范围,也将民俗从传统的抽象形态带入到现实世界的具体形态。
这种强调民俗事象与现实生活关联性的研究,也是钟敬文先生倡导的民俗学研究方法。钟敬文先生在《民俗学及其作用》一文中指出,民俗学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人民的“生活文化”。刘铁梁教授在《村落生活与文化体系中的乡民艺术》一文中也提出了与“生活文化”相似的“生活层面文化”概念,来说明在整个民族文化中的民俗文化现象。他指出,“生活层面文化”概念并不是指民俗本身,而是一种强调从生活层面来理解民俗文化的研究方法,“考察一种文化是怎样在实际生活中被活泼泼地运用与传承”。这种研究方法,将民俗学的研究视角从文化转向了生活,看重当下发生的鲜活的民俗事件,而不是作为文化现象的民俗事象。
民俗整体研究作为一种整体性研究方法,以“生活过程”为研究取向,注重民俗与民俗主体以及民俗发生情景所构成的动态活动整体。民俗主体是民俗行为主体,是民俗的承担者。民俗发生情景也就是民俗所处的文化系统或存在的“语境”(Context)。简言之,就是民俗本体与人和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这里的“语境”是当代民俗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对民俗研究“整体观”的主要阐释。
“语境”是美国民俗学中盛行的“表演理论”(Performance Theory)中的重要概念。“表演理论”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80年代至90年代上半期达到顶峰,至今仍具有深远的影响,并扩展到诸多学科领域,如民俗学、人类学、语言学等。表演理论改变以往研究中“以文本为中心(text-centered)、关注抽象的、无实体、往往被剥离了语境关系的口头艺术事象)”的观点,强调“以表演为中心(Performance-centered),关注口头艺术文本在特定语境中的动态形成过程和其形式的实际应用” 。这个理论将“语境”(Context)引入民俗学研究的视野,可以说是“一场方法论上的革命” 。实际上,在“表演理论”正式提出之前,民俗学者已经开始注意“语境”的考察和研究。1964年,阿兰·邓迪思(Alan Dundes)发表的《文本肌理、文本与语境(Texture, Text and Context)》一文中,就“主张在研究民俗事件时,不仅要关注文本,还应关注表演的结构和事件发生的语境” 。
表演理论与民俗整体研究的共同之处,是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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