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古代挚简而意重,且又专注,不若后代之泛也。
二,妇馈舅姑……
三,舅姑飨妇……
四,舅飨送者……
五,姑飨送者……。[4]
“昏(婚)后礼”之重要,目的在达到重责妇顺,即顺于舅姑、和于室人、当于夫君。《礼记·昏仪》对这一目的说得十分清楚完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父亲醮子而命之迎,男先于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婿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盖亲受之于父母也。降出,御妇车,而婿授绥,御轮三周,先俟于门外。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事,合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夙兴,妇沐浴以俟见。质明,赞见妇于舅姑,妇执笄枣栗腶修以见。赞醴妇,妇祭脯醢、祭醴,成妇礼也。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明妇顺也。厥明,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以著代也。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
在古代,民俗成为礼制的一部分者,以婚礼中的民俗为最明显,如男女和合饮食,融入礼中,即成同牢合卺。新妇以枣、栗等为贽拜见舅姑习俗的背后,又暗含着或遮蔽着对妇女社会地位的限定和束缚:男女有别,妇女的行为受到严格的限制,要随时以枣、栗所暗示的“早起战栗”观念来“自正”自己、约束自己。
周代形成的这种婚礼之制,到两晋发生了剧烈的变革。“六礼”被省并和简化了,形成了新的“三日妇拜时妇”的新俗。“三日妇”即举行婚礼同居三日后,夫妇关系便告成立。于是回娘家居住。即我们现在西南有些少数民族的不落夫家之俗。“拜时妇”即举行过婚礼后回娘家居住的女子,于新岁或吉日,以纱蒙面,至男家去拜见舅姑。此后,男家可随时接回同居。女子拜见舅姑——即谋求得到男家及其家族关系的承认,以达到在男方家庭中明确其“重责妇顺”的契机,已不再是正婚礼后三日举行的“婚后礼”中完成。到唐末五代乱世,婚礼之变革更为剧烈。
这种婚仪中男女有别、新妇以枣、栗拜见舅姑的习俗,何时发生了变化,没有找到直接记载或证据。但明代永乐年间成书的《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的编者,在引述了《左传》的上述记载后写道:“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5]那就是说,礼俗中规定的妇人拜见舅姑以枣、栗为赠物,以“明妇顺”,确立新妇在男方家庭中的地位和责任,且以枣、栗暗喻妇女以“起早战栗”约束自己行为的观念,到明代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同时,枣、栗在馈赠礼俗中所具有的此等象征涵义——起早战栗,从此也就多少被淡化甚至被遗忘了。
(二)祝生男
新妇馈赠舅姑枣栗的习俗,在汉以后仍然被流传下来,但逐渐失掉了原意而被赋予了新义;而枣、栗在婚礼中成为兴起于汉代的“撒帐”习俗中,被赋予了与馈赠舅姑不同的喜物象征的意义,即“祝多男”,暗喻早生贵子、多生贵子。
“撒帐”习俗起于何时何因,向有两说。一说以宋高承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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