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升“非遗”项目的管理水平;其次,要以开放与包容的胸怀虚心接受研究者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有益于“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 
[①]即在唱腔中出现的一种高八度的“后嗓”(或称脑后音),发音刚强短促,高亢豪放、激越粗犷,字多韵少的艺术风格。(参见郭全仁主编《沁阳戏曲志》,河南沁阳市文化局1988年版,第48页) 
[②]“尖弦”又称“大弦”,琴杆较短(近似京胡),是一种本地制造土乐器。身高不足一尺,弓是用二尺长的厚竹板制成,拉力有15公斤左右。里弦为牛皮筋制,外弦为丝织老弦,琴筒为红椿木或桐木掏空而成,支码面为薄桐木板粘裹。外弦为mi,里弦为la,发音高锐,音域狭窄,夜深时,五公里左右可闻。(参见郭全仁主编《沁阳戏曲志》,河南沁阳市文化局1988年版,第48页) 
[③]冯骥才,张璐晶:《“申遗”应改为“审遗”》,《中国经济周刊》2012年第15期,第44页。 
[④][美]杰夫·泰顿:《音乐及其持续性》,载张伯瑜编译《世纪之交的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2年版,第208页。 
[⑤]“原生——态”,是指“原初的或原本的形态”,而“原——生态”,则是指“原本的生态”。前者是指原生形态的民歌,关注点是民歌的音乐形态,包括音乐本体特征、演唱方法等;后者则是指在原初生态环境中民歌,强调的是民歌生成与存在的生态环境,包括社会生态自然生态。(参见田联韬《原生态:“原生——态”,抑或“原——生态”?》,《人民音乐》2009年第9期,第15页)
(本文原载《人民音乐》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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