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学术范式的转换与艺术人类学的学科建构
2009/5/27 21:44:35

学术范式的转换与艺术人类学的学科建构*
云南大学《思想战线》编辑部 何明
[摘 要]文化人类学与文艺美学因其研究对象的共域而有着源远流长的交叉互渗研究实践,但却长期滞留于材料移植和理论移植阶段,未能促成艺术人类学学科范式的形成。其主要根源在于两个学科各持一端,一者固守实证主义立场,把艺术视为与生计、交换、政治体制等几乎无差别的社会文化现象进行描述与解读;另一者坚持面对从社会文化中孤立出来的艺术及其活动进行思辨的方法,把存在于社会文化之中的艺术悬置起来不予问津。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思潮既解构了理性主义的思辨模式又颠覆了实证主义的绝对真理性,把人及其主体性移置到学术研究的中心,引发了学术范式的转换和知识资源的重组,推动文化人类学与文艺美学之间在理论和方法上积极互动和深度融合,促成具有学科意义和知识创新能力的艺术人类学的学科诞生。
[关键词]学术范式;理性主义;后现代思潮;艺术人类学
艺术,是文化人类学与文艺美学共同关注的问题,由此形成的研究对象上的交叉共域使两个学科之间形成了悠久的相互渗透和交叉研究,却一直未能形成诸如政治人类学、经济人类学、生态人类学等获得学术界较高认可度的分支学科或交叉学科,其深层原因就在于学术范式的缺失和学术话语的匮乏。为此,摆脱包括演绎理性和科学理性在内的理性主义范式,充分挖掘后现代主义思潮提供的学术范式和话语资源,应当是艺术人类学学科建构的一条重要路径。
 
一、 交叉共域:文化人类学与文艺美学的相遇
文化人类学与文艺美学之间存在着研究领域的部分重合即交叉共域。艺术及审美问题,无疑是文艺美学的研究对象;同时,也是作为以社会文化为研究对象的文化人类学的传统研究内容,被称为“人类学之父”的泰勒(E.B.Tylor)早在19世纪后期给人类学的研究对象“文化”下定义时便明确地把艺术纳于其中,他说:“从广义的人种论的意义上说,文化或文明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具有的其它一切能力和习惯。”[1]社会文化,是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同时,其作为艺术及审美问题的重要语境而时常被纳入文艺美学的研究视域,甚至被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研究,近年来在我国兴起的“文化研究”转向中,就是由文艺美学以及文学界的学者担当着研究的主角。研究对象的交叉共域,构成了文化人类学与文艺美学两个学科之间交叉的通约条件,形成了从各自学科的理论方法出发研究艺术的交叉研究历程。
文化人类学研究艺术的基点在于,艺术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人类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文化,而作为人类社会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和仪式、信仰、宗教、习俗等多种文化事象的构成要素,艺术必然地以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入到文化人类学家的调查研究视域,无论是古典人类学家还是现代人类学家都自觉而明确地将艺术纳入研究范围。如前所述,泰勒明确地将艺术纳入文化之中而列为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另一位古典人类学家弗雷泽(J.G.Frazer)的巨著《金枝》(1890年)则收集并分析了大量“原始民族”的艺术资料,不仅成为早期人类学的代表性成果,而且被美学、文艺学、民间文学等学科视为经典之作。现代人类学家们对艺术同样给予了高度关注。英国文化人类学大师、功能主义杰出代表马林诺夫斯基(B.K.Malinowski)在其《文化论》中辟出专章讨论“艺术及其在文化中的位置”,从功能主义理论范式出发对艺术的文化功能做了论述[2]。历史特殊论学派的创始人、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博厄斯(F.Boas)对艺术进行了系统的专门研究,于1926年出版了被视为人类学系统研究原始人的艺术和审美活动的经典之作《原始艺术》,最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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