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琼芳、杨超:电视传播与“非遗”剧种发展——二人台艺术的荧屏化发展思考
2013/10/7 10:12:16

电视传播与“非遗”剧种发展
——二人台艺术的荧屏化发展思考
乌琼芳1.杨超2.
(1.2.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系,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2)
摘要: 在精神文化产品日益丰富、日益新鲜且更具吸引力的今天,地方性很强的“非遗”剧种的“成长”空间受到了挑战。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如何利用电视传播促进“非遗”剧的发展,是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以二人台为例,就“非遗”剧种“荧屏化”的必要性、艰巨性、存在问题及具体的运作建议进行了阐述分析。
关键词:电视传播;“非遗”剧种;二人台;“荧屏化”
中国地方戏剧种类丰富,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就将近200种,二人台便是其中之一。二人台最初只是农民在劳作闲暇时自我娱乐的一种化装表演形式,作为劳动之余的情感表达需求和精神享受,无论是唱词还是演唱时的内在情感,都会因为没有其他利益需求的介入而原汁原味,因而也更具有朴实持久的感染力,其大众性、民间性特点是显而易见的。
清末民初,二人台才开始在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地区出现职业班社,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作为内蒙古西部地区重要的地方剧种,与许多地方剧一样,其传承与发展遇到了新的问题。面对日益丰富并且更新鲜更具吸引力的精神文化产品,二人台的艺术吸引力显然有些弱了,那么,在当前的文化环境中,小众化的乡间戏台如何与大众化的媒介平台接轨提升自己的艺术吸引力,是当前传播平台日新月异的形势下必须思考的问题。本文结合流行于内蒙古自治区及山西、陕西、河北三省北部地区的戏曲剧种二人台,探讨和阐述了“非遗”剧目在“荧屏化”过程中,也就是通过电视屏幕传播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一、“荧屏化”的必要性及艰巨性
所谓“非遗”剧目“荧屏化”,强调的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偶尔传播到常态传播的过程。就当前而言,综合公信力、影响力、接收便捷性、视听效果尤其是权威性等各方面之长的媒体还是电视媒体,如果一种“非遗”剧目能够有效利用电视媒体来让更多的人知道、接受、喜爱,那么,这种地方性特点比较鲜明的艺术生命活力必然会增强,二人台也是如此。所以,不能放弃借助荧屏保护和传承二人台艺术的这一路径。二人台艺术“荧屏化”的必要性,最不能忽略的有以下三点:
一是电视传播能够促进二人台的发展创新。当前大众欣赏水平越来越高,而电视荧屏播出的前提就是较高的艺术水平要求,理想的状态下“供”“求”之间能够实现水平上的对接。在当前人们的价值观念当中,通过电视屏幕展示艺术形象,还是比较荣耀而且是孜孜以求的事情,如果电视媒体能够提供二人台表演的平台,还是能够激发民间艺术工作者们的创作热情、并竭力提高演艺水平的。
二是日益重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需要。录制电视节目,留下的都是影音资料,这对于以表演为主要表达方式的艺术形式来说,就是记录艺术发展史的细节,这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发展是最重要的记载形式了。当然,节目背后需要的是诸多的支持,尤其是经费的支持,但对于保护一种民族艺术形式这样关乎文化发展的大事来说,还是会获得支持的,尤其是政府方面的资金支持。
再次是电视传播一定程度上满足传承人的“功利”需求。对于二人台这样地方性较强的一种艺术形式,我们必须面对的一种现状是:这种表演形式形成之初是表演者情绪或情感外化的需求——所以主动接受、主动继承的人多。而现在,人们的劳动环境、生活环境、文化环境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于有些传承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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