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民间小戏“神仙道化”剧展演功能刍议
2013/9/23 8:22:02

民间小戏“神仙道化”剧展演功能刍议*
——以丝绸之路沿线民间小戏为依据
王 萍
兰州城市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70
摘 要:神仙道化剧是戏曲艺术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元杂剧、明传奇文人表现神仙追求的精神志趣不同,民间小戏中的神仙道化剧更多蕴含了一种传承、存载于民间信仰、习俗中与当地百姓生存空间和生存理性有直接关联的价值取向、审美追求等文化观念。这主要体现在它特有的仪式性、教化性等功能特点上,而这正反映了民间信仰对戏曲神仙道化剧的影响及二者之间的互动联系。
关键词:民间小戏;“神仙道化”剧;展演功能
在丝绸之路深厚的文化积淀中,西北民间小戏无疑是一份不可忽视的宝贵资源。尤其西北民间小戏的神仙道化剧经过漫长的历史沉淀,不仅资源丰富、剧种繁多,而且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至今活态在乡间村社的草台戏楼、神庙寺院里,发挥着多种意识形态的功能与价值,为丰富丝绸之路文化研究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和平台。下面本文以丝绸之路沿线民间小戏中神仙道化剧为依据,通过分析神仙道化剧的仪式性、教化性等功能特点,揭示民间信仰对神仙道化剧的影响及二者之间的互动联系。

“神仙道化剧”,学界一般指内容上敷衍度人教化、修炼成仙,立意上带有道教思想色彩的元杂剧。明代朱权《太和正音谱》把元杂剧分成十二大类,其中第一科叫作“神仙道化”,第二科叫作“隐居乐道”。这两科在具体内容上略有区别,但都是用于表现神仙生活情趣的剧目。实际上,民间小戏也有很多神仙道化剧。如果说元杂剧的神仙道化剧表现了文人的理想志趣,那么,民间小戏中的神仙道化剧则更多蕴含了一种传承、存载于民间信仰、习俗中与当地百姓生存空间和生存理性有直接关联的价值取向、审美追求等文化观念。
首先,在思想渊源上民间小戏的神仙道化剧体现了传统文化中的神仙信仰。
根据辞书史籍记载,神与仙本是两个不同意义的概念。《说文》解“神”: “天神引出万物者也。”《周礼·大司乐》:“以祀天神。”注:“谓五帝及日月星辰也。”《广韵》:“神,灵也。”《易·说卦》:“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礼记·礼运》:“百神受职焉。”《诗·大雅·卷阿》;“百神尔主矣。”《礼记·祭法》:“山陵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皆曰神。”这些解释说明“神”最初的含义与西方创造万物的“上帝”有点类似。“仙”,古写作仚,《说文》谓:“人在山上皃(貌)。”有轻举上升之意,“仙”在古代又作“僊”,《说文》谓:“长生仙去者为僊。”由此可见,这里神与仙在本质上不同,神是人们想象出的存在于另一世界具有图腾性质的精神领袖,而“仙”则是由人的世界分化出的自觉追求超自然状态的另类。他们超脱尘世,不食人间烟火,自由自在享有无穷快乐。
考察《山海经》、《淮南子》、《三五历纪》等先秦神话传说,我们发现在春秋以前相当漫长的一个时期,实际上一直有“神”而无“仙”。《山海经》、《淮南子》、《三五历纪》等书中提到的神,大都是先民们由原始崇拜产生出来的天神、山神、海神、河伯、水伯及动物之神等重要神灵。如:盘古、黄帝、帝江、炎帝、少昊、帝台(尧)、帝俊(舜)、帝喾、颛顼、女娲、烛阴,以及日月星辰、风伯、雨师、雷神等。这里并没有出现凡人通过修炼获得神性成“仙”的记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神仙思想与《山海经》、《淮南子》、《三五历纪》等无缘。事实上,《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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