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民间小戏中的信仰色彩
2013/9/23 8:20:36

民间小戏中的信仰色彩*
兰州城市学院文学院, 王萍*
民间小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对象,通常我们从剧种、表演形态、审美特征等艺术本体的行为性和濒危性层面对其关注较多,而忽视了它与民间信仰的关系。事实上,有相当部分的民间小戏植根于传统民间信仰土壤,它们或源于祭祀神灵的仪式,或脱胎祈福驱邪的巫术,总之,民间信仰在一定意义上是民间小戏生命滋养的重要源头。同时,另一方面,民间小戏也是民间信仰的有机组成部分,尤其在民间信仰的祭祀仪式中民间小戏发挥着重要的功能。
早在远古时期,原始初民的祭祀仪式不仅与图腾巫术相连,而且与乐舞诗综合表演直接关联。“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尚书·尧典》)“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吕氏春秋·古乐》)此八首歌通过乐舞诗的综合表演记录了远古时期祭祀仪式歌颂天地功德、崇拜祖先图腾的情景。诚如刘师培说的:“三代以前之乐舞,无一不源于祀法。”在祭祀的神圣仪式里,初民乐舞诗的综合表演使人体节律与自然节律产生共鸣,把人与自然的距离拉到最近,从而将人类生存的有限性延伸到了无限的自然之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表演与仪式两种不同的民族文化形态,在历史的先天性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同源性。如果说仪式是上古初民最早的文化精神实践活动,那么,表演则是仪式最基本、最具代表性的叙述方式。
王国维指出:“古代之巫,实以歌舞为职,以娱神人者也。……盖群巫之中,必有像神之衣服形貌动作者,而视为神之所冯依。”固然,王国维是从装扮这一最具核心意义的元素追溯戏曲发生的渊源及其构成元素,但也由此表征了仪式与装扮、歌舞等综合表演相互依存,互利共生的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叙事。叙事的核心在于其蕴含了一种在仪式语境下古代人以表演体现敬神娱神、沟通人神,代神宣教的历史图景。纵观戏曲发展史,从先秦、汉唐的傩舞、木偶戏、目连戏到宋代戏曲文化形成,这个过程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随着上古仪式乐舞诗在戏曲艺术中的渗透、整合,戏曲表演最终成为民间祭祀仪式敬神娱神的主要载体之一。当然,这一功能在后来商业性的舞台戏曲活动中已经看不出来,但是,千百年来相当多的民间小戏承袭了这一功能,而且作为体现民间信仰的主要载体,至今活态在乡间村社的草台戏楼、神庙寺院里,成为民间表达精神图景的重要方式。
西北地区农耕文明比较发达,民间信仰氛围浓厚,大部分民间小戏都具有参与民间信仰的功能。首先,其主要标志是演出时间、地点与民间信仰直接相关。陕西、甘肃一带的皮影戏在演出时间和地点上与当地庙会时间一致,演出种类有“还愿戏”、“过关戏”、“驱邪戏”“平安戏”、“祈雨戏”等。被称为“戏曲舞蹈活化石”的甘肃永靖傩舞戏,每年农历七月二十三日举行,民间俗称“七月跳会”。它是百姓为当年五谷丰登、人富平定向神表达酬谢之意,并祈求来年风调雨顺,安居幸福举行的民俗活动。
其次,小戏演出有一套仪式规制,这套规制与当时的民间信仰活动构成一个整体,成为民间信仰语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主要体现在表演前的“请神”仪式上。如甘肃环县庙会皮影戏,通常在庙会第一天晚上举行“请神”仪式,俗称“挂灯”,具体过程主要有:设神龛,上香,呈献食物供品,鸣锣放炮,神祗降临入座,焚烧“经方”等,以此表示请诸神来看戏。总体的来说,不同地方不同剧种小戏在“请神”程序上有一定的差异,但大部分民间小戏都有“请神”仪式,“请神”仪式是小戏表演的序幕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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