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特乐图等:中国蒙古三弦的地方传统及其传承形态
2013/2/12 22:56:45

中国蒙古三弦的地方传统及其传承形态
博特乐图 石田立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摘 要:中国境内蒙古地区蒙古三弦艺术有科尔沁、锡林郭勒—察哈尔、鄂尔多斯三种地方性风格。蒙古三弦的传承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作为合奏乐器,是东蒙合奏、阿斯尔、鄂尔多斯乃日等乐种中的主要乐器;二是作为伴奏乐器,在东蒙、鄂尔多斯、察哈尔等地区,三弦广泛用于民歌的伴奏,并与特定的地方性歌种、器乐形成了共生关系。而蒙古三弦艺术的研究一方面需要从”共性中找差异”,尤其与汉族三弦进行比较研究;另一方面则需要从”整体中找个别”,将其放置在”蒙古族合奏乐”这一整体中进行全方位观照。
关键词:中国;蒙古族三弦;地方风格;传承
中国境内蒙古地区蒙古三弦艺术有科尔沁、锡林郭勒—察哈尔、鄂尔多斯三种地方性风格。传统社会里,蒙古三弦的传承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作为合奏乐器,是东蒙合奏、阿斯尔、鄂尔多斯乃日等乐种中的主要乐器;二是作为伴奏乐器,在东蒙、鄂尔多斯、察哈尔等地区,三弦广泛用于民歌的伴奏,并与特定的地方性歌种、器乐形成了共生关系。
现代社会里,蒙古三弦的传承分化为若即若离的两种渠道:民间渠道、专业渠道。近年来,随着蒙古族经济与社会文化的发展,民间渠道的三弦艺术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而专业领域中的三弦艺术,由于缺少对其特色与特征的认识和应有的关注,正在失去其固有的地方性风格。
就分布而言,内蒙古东部的科尔沁、中部的锡林郭勒—察哈尔以及西部的鄂尔多斯是蒙古三弦的主要流传地区。就传承形态而言,三弦与这些地区特定的地方性乐种以及民众音乐生活方式结合在一起,成为地方音乐整体结构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具体而言,在蒙古族传统音乐文化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三弦的传承形态主要有两种:一是地方性乐种中的一个主要乐器;二是地方歌种的主要伴奏乐器之一。
一、合奏乐中的三弦及其地方传统
具有乐种意义的蒙古族合奏乐体裁有东蒙合奏、阿斯尔、乃日等三种。而这些地方性乐种中,三弦均扮演着重要乐器的任务。
1.东蒙合奏中的三弦
东蒙合奏是清代以来在内蒙古东南部地区的科尔沁、东土默特、喀喇沁一带形成的地方性乐种。典型的乐队编制由小四胡、大四胡、临布(笛子)、三弦等乐器构成,另有加扬琴、抄儿者。乐队人数无定制。
过去,东蒙地区民间合奏十分盛行,上至王公贵族府邸、寺院,下至普通牧民当中,具有广泛的基础,从宗教仪式到重大的民俗节庆或是一般的民间仪式到日常休闲娱乐,均有乐曲相伴。1914年成书的蒙古族第一部民俗学著作《蒙古风俗鉴》中的一段描述,生动地再现了这一状况:”……可能有几户人家共同驻牧在同一地方,安排妥当后,大家去诺彦(官员)那里请安……。到了夜间,准备好饭菜美酒,十或二十人聚在一起,饮酒时唱吉祥之歌,奏乐娱乐。喜好音律的媳妇少女,拿出平时所学的横笛、琴、琵琶、胡琴、捧笙、虎拍、三弦、口琴等,合乐奏曲,协以美妙歌谣时,众人无不为之动容,欢喜之余有哭者、有歌者,也有醉者。如此尽情欢宴。”[1](335)可见其贵族与庶民同乐同庆的盛况。
然而,随着近代以来蒙古族社会文化的变迁,民间合奏失去了昔日王公贵族、活佛高层庇护,从而主要在民间社会中流传。而生活在草根社会中的民间艺人及广大的音乐爱好者,却成为东蒙合奏的主要传承主体,其乐队编制也精简为大四胡、小四胡、临布、三弦四种或加上潮尔五种乐器的定形编制。
东蒙合奏乐所演奏的曲目,分为三类:一是蒙古族传统器乐曲,有“阿斯尔十部曲”;二是蒙古族民歌及说唱音乐曲调,如《荷英花》《南花》《莫德莱玛》①《龙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中国艺术人类学网——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主办,China Art Anthropology Institute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