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或民间游艺之歌舞音乐中,鼓就开始具有了音乐艺术的表现力。随着历史语境的改变,战鼓的功能发生了变化,于战争中鼓舞士气、威慑敌军而使用的实用功能已退化。但战鼓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而是以一种艺术的形式保留了下来。“传统并不完全是静态的,因为它必然要被从上一时代继承文化遗产的每一新生代加以再创造。”[9](33)战鼓的功能在现代性的语境中发生了重构,成为乡民庙会或传统节庆活动祭典和感情宣泄的有效载体。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凡是昔日曾满足过昔日人们的需要的器物和行为方式,而不能满足当前人的需要,也就会被人们所抛弃,成为死的历史了。当然说‘死的历史’并不正确,因为文化中的死和活并不同于生物的生和死。文化中的要素,不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在对人们发生‘功能’时是活的,不再发生功能时还不能说是死。因为在物质是死不能复生的,而在文化界或在人文世界里,一件文物或一种制度的功能可以变化,从满足这种需要转去满足另一种需要,而且一时失去功能的文物、制度也可以在另一时期又起作用,重又复活。”[7](13)常山战鼓在当下被广泛应用于传统节日、庙会和老百姓的婚丧嫁娶等民俗事象中,具有了娱乐、团结族群、化解族员之间矛盾的新功能。
战鼓作为一种群众性广场表演艺术,在表演者和观众之间都有着极好的“人缘儿”,奏者与赏者在心灵与情感上会很自然地产生共鸣。在乡民看来,本村拥有鼓队是关乎村子实力和脸面的大事。哪个村子战鼓队的演员多、战鼓多、鼓点套数多、队形变化多是引以为豪的事情。在庙会或传统节日时候,两个村子的战鼓队在演出时相遇,“斗鼓”在所难免,而且一定要决出雌雄。哪个鼓队音响更为热烈,花样更多、能够招徕更多的观众,从而把对方的势头压下去方可罢休。取胜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是鼓队凝聚力的强势和成员之间配合的紧密。“社会学的一条重要定律是,当一个群体作为一个整体感到自己与其他群体形成对立时,这个群体的团结就会增强。”[10](243)“社会群体作为一个群体而存在要靠其凝聚力来维持,而其凝聚力则直接取决于是否存在一个能将群体成员彼此粘合在一起的集体情感体系或情感倾向体系。”[10](213)由此我们想到,在这类具有节日表演性质的乡民战鼓艺术活动中,集体狂欢是表象,其本质在于通过对集体意志的反复表达,强化集体内部成员之间的文化认同;同时,“对外表演群体文化,期望对周边社区有所影响。这是乡民艺术表演中对于集体内“文化强化”与集体外“文化强调”的实现路径。”[11](203)战鼓艺术在维系乡民之间关系,增强村子的凝聚力等方面发挥了特殊而有效的“社会功能”,战鼓功能在现代社会有了新的重构。
生活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的乡民,无论是击鼓者抑或赏鼓者,大家都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生活于社会中的人,难免会被柴米油盐等具体俗事所累、为世故人情所左右,因此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在所难免。需要彼此之间相互配合、协同表演的战鼓艺术,在某种程度上充当了调节村与村、人与人、人与村之间和睦相处的“润滑剂”。每当庙会或传统节日,平时忙碌的乡民聚集在一起,村中的文化广场成为人们狂欢和交流的场所。战鼓艺术为乡民搭建了一个情感与心灵交流的平台。笔者在西关村采访时听说一个生动的事例。A村民与B村民家有些矛盾,两家不相往来。但是两家人都爱好敲鼓,腊月里鼓队召集大家排练,在队长(或会首)的主导下,积有前嫌的两位当事者——鼓手,必须在鼓乐的“协奏”中相互配合,因相互配合而缓怨、亲近,进而和解。再后来,B村民主动去喊A村民到鼓队排练,两家的关系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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