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及自然结构,《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宣言》把“文化空间”解释成“具有特殊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中表现”,扎根于传统文化或社区历史中,促进各社会集团接触,能够很好地开发技能,提高技术质量,具有空间性、时间性和文化性[2]。景德镇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有赖于地理条件、空间特性的变迁,景德镇名称的演变,揭示其发生发展的时空规律。
商朝——晋朝叫新平,以军事为中心,主要是自然环境的战略地位;南朝——唐中期叫新昌,以行政为中心,主要是农耕和茶叶加工;唐晚期——北宋叫昌南,以手工业为中心,主要是茶叶加工和陶瓷生产;南宋——清中期,以工商业为中心,主要是陶瓷和茶叶生产贸易[3]。家庭式制陶一般都以农村副业的形式出现;作坊式制瓷,反映了规模的扩大和具体的分工;产业化生产陶瓷,出现了大型窑场和集约化方式。陶瓷产业化出现在人口稠密、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的市郊或市区,品种较多、形制规范、分工细致、工艺复杂。宋代以前,统治者为了加强对偏远地区的控制,驻军镇守,“镇”具有军事意义;宋代以后,统治者为了加强对工商业发达地区的控制,派驻机构征税,“镇”具有经济意义。
景德镇以山为城,以水为池,临河筑窑、沿窑成市、集市成镇,街市走向与昌江流向一致,由北向南,纵列式发展,浓缩了古代工业城市的特征。景德镇“列市受廛,延袤十三里许,烟火逾十万家。陶户与市肆当十之七八,土著居民十之二三。凡食货之所需求无不便”[4],成为中国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标志和时代特征。
2.2制度特征
制度是组织人们生产、生活的保障形式,如法律制度、分配制度行帮制度等,其功能具有整合生产、销售、消费的调控力,如工艺制度、行帮制度等。景德镇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社会制度和自然生态作用的结果,陶瓷生产分工技艺成熟,合作规章完善,出现了许多行业,以生产制度、伦理制度为核心,规范了陶瓷手工业的发展。景德镇陶瓷生产按产业性质分官窑、民窑,按行业性质分原料加工、成型作坊、烧制窑炉、包装运输、销售瓷行等类型。
景德镇御窑的规制体现了王权,反映王室制度文化;民窑规制体现了社会经济,反映乡帮宗族制度文化[5]。民窑不仅工艺技术,而且生产规模、产品数量也远远超过官窑,从生产规模、专业分工、雇用关系来看,发展到资本主义的工场手工业阶段。景德镇形成“官民竞市”、“官民争荣”的局面,官窑烧造朝廷及其对国内外赐赏和交换的瓷器,并派遣督陶官,后又实行官搭民烧的制度,“钦限”御器也在民窑烧造,官窑、民窑分工协作使生产专业化,提高生产力水平。景德镇御窑依托珠山山势,按照皇家规制而建,是经典的官办工场建筑,分管理和生产两部分。
陶瓷生产的制度很多,典型的如宾主制。圆器、琢器主不得单方面更换坯刀店,坯刀店却可以更换主顾,生意忙可转卖宾主。模利店可以转变顾主,而顾主不改招牌则永远不能到别家修模。这种世袭的宾主制,叫“发枝生根”,匣钵厂、瓷器行、汇色、把庄、茭草、打络子都有这种行规。茭草工以“凳”为单位,计算工作量和工钱,凡偷盗瓷器要受“解围裙”惩罚,被逐出景德镇。收徒制度严格,四年一届,并固定全行业149.5个“脚”(即名额),没有“脚”不能收徒。打络与瓷商关系确定后,别人不得侵犯,父亲死了,儿子“顶替”。
2.3帮会特征
社会群体、政治形式、经济结构所产生的城市形态,人文地理学形容为抽象的“氛围”[6]。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来看,通常在地缘、亲缘、血缘的范围内延续、传播,通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中国艺术人类学网——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主办,China Art Anthropology Institute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