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主要防止企业因过度追求利润而歪曲、滥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成为商业化的附庸。而对于为形成产业规模,以个体形式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传承人/艺人工作室、家庭作坊等,在实施生产性保护的过程中,则应积极扶持传承人开展传习和技艺推广工作,为其提供展示和营销平台。
其次,对于在当代社会逐渐失去生存土壤,失去市场参与能力的和适应性的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寻求其在当时的存在价值,则需要转变其职能,促进其融入当代社会生产生活实践。如赫哲族鱼皮制作技艺、乌泥泾手工棉纺织技艺等这些逐渐在现实生活中失去其实用性的项目,要使其重新进入当代社会生产生活实践,则需要转变其原有的实用功能,开发其审美、观赏、教育等功能。赫哲族鱼皮制作技艺,从原先制作实用的鱼皮服饰,到开发鱼皮民族服饰、鱼皮工艺品、鱼皮剪纸艺术等。乌泥泾手工棉纺织技艺,则以建立博物馆(纪念馆)的形式,以图片、文字、实物展示和传承人现场演示的形式,普及宣传纺织技艺与文化,使其成为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实现教育功能,而博物馆(纪念馆)又以收取门票、出售纪念品等形式,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以反哺项目的保护。
三、区域综合性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从单体建筑到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的整体性保护、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到文化生态保护,是国际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发展趋势。我们称之为“区域性保护”,或“整体性保护”。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在文物建筑领域,经历了从单体建筑到历史街区再到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过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逐渐从单一项目保护发展到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整体性保护。无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文化遗产保护,都越来越重视文化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将文化视为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
划定历史街区(保护区)是欧洲城市历史遗产保护的主要策略。法国在1963年的马尔罗法令中确立了保护区体系,英国也在1967年的《城市文明法》中引入了保护区的概念。这种历史街区的保护模式,从最初的控制性保护遗产历史属性,转变为注重历史街区功能的振兴、发展和强化。这种功能振兴则通过经济活动和社会公共领域的振兴来实现。发挥历史街区的传统商业功能和博物馆功能,是获取经济效益较为直接的方式,但对于一些功能过时的历史街区来说,则需要通过功能转化或功能更新来实现经济效益。其中,旅游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文化活动是一项重要的新功能。这种以旅游和文化产业为先导的振兴策略鼓励将城市历史遗产用于旅游业的发展,利用这种新的经济活动来替代或补充街区内那些已经衰落甚至消失的传统功能。该种历史街区的保护模式,不仅缓解了公共管理开支压力,更使历史遗产和传统与当代的经济需求和社会状况结合起来,为历史街区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使之不再是一座标本式的博物馆,而是活的社区。
与历史街区注重历史建筑遗产和城市的保护与发展不同,生态博物馆、民族文化生态村以及文化生态保护区都是以民族民间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等非物质文化为主的区域性保护模式。
生态博物馆是20世纪70年代,法国博物馆学者乔治·亨利·里维埃(Gerorges Henri Riviere)和于格·戴瓦兰(Hugus DeVarine)提出了博物馆新概念。1981年,法国政府关于“生态博物馆”的官方定义是:“生态博物馆是一个文化机构,这个机构以一种永久的方式,在一块特定的土地上,伴随着人们的参与、保证研究、保护和陈列的功能,强调自然和文化的整体,以展现其代表性的某个领域及继承下来的生活方式。”[2](43) 2011年,文物局在《关于促进生态(社区)博物馆发展的通知》(文物博发〔2011〕15号)中,将“生态博物馆”界定为“一种通过村落、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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