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格局,其中包括强化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考核体系,成为文化部门一项长期性的工作;积极构建保护网络,健全管理机构;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宏观指导,搭建层级保护网络,健全协会团体组织,从宏观上和组织上切实担当起领导责任,给予指导和支持;调动民族地区政府部门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专业人才,增加投入,建立保护专项基金,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等。第三是提高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竞争力,逐步实现产业化保护与发展。内蒙古美术家协会理事陈海根提出通过“加强研究、加强保存、加强传播”来加强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陈廷亮、张磊就湘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保护与传承的思考。认为必须遵照“本真性”、“整体性”、“可解读性”和“可持续性”原则;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和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保护与传承的宣传力度,培育大众的文化自觉,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深入人心;建立文化生态博物馆,把湘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原生地,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脉相连,连绵不绝;充分利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价值转换;保护和鼓励民间文化传承人积极传习民族民间文化艺术。
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文化多样,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形态各异,这既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点和绝佳优势,同时也给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带来了困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要求相比,无论是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仍然有相当的差距,这也是以后的研究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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