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从“传统工艺品”到“日本遗产”—名古屋的“有松・鸣海扎染”
2021/4/19 17:34:52
中国的近邻日本在迅速实现了高度的现代化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对本国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传统街区、传统节祭、传统建筑物群、传统工艺品等,在日本社会均成为备受珍视的文化资源。日本社会各界致力于活用传统文化资源的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也给世界各国来访日本的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近年来,通过《文化遗产保护法》对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予以保护的日本经验已经被系统地介绍到了中国[ 周超:《日本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及中日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5月。],但有关传统工艺、传统工艺品、传统工艺品产业的保护、传承与振兴等方面的日本经验,尚较少为中国学术界所知晓。有鉴于此,本文拟以名古屋的“有松・鸣海扎染”为例,对日本传统工艺品的相关问题予以初步梳理,希望多少能对中国的类似行业有所参考。
“传统工艺品”的世界
在日本,“传统工艺品”是一个专有名词,所指有颇为明确的内涵,在某种意义上,它们甚至可以说是法律用语,在相关法律中有着较为明晰的定义。传统工艺一般是指采用多年传承而来的技术或技法进行制作的美术和工艺,由传统工艺制成的工艺品,即是传统工艺品。传统工艺的特征主要有:1、通常,从业者须有熟练的技能;2、必须是手工制作生产;3、产品主要是在日常生活中使用,4、具有世代传承的历史。由传统工艺所生产出来的传统工艺品,一般是指应用于日常生活、经由手工、采用传统的材料和道具所制造的纺织品、染色品、陶瓷器、景泰蓝器皿、漆器、木器、竹器、金属制品、佛坛、佛具、和纸、文具(笔、砚、墨、算盘)、石工制品、人形、乡土玩具、扇子、团扇、和伞、灯笼、和乐器、神祇调度品(神社举行神事活动时使用的所有道具)、庆祝和吊唁用品、工艺用具,工艺材料、木版画(浮世绘版画)等。所有这些传统工艺品大都是在一定的地域之内、主要采用当地传统的技术或技法,以手工方式制造出来,它们在乡民的地域社会中得以产生,并被传承下来。
尽管上述定义较为通俗准确,对传统工艺品的品种类别的列举也划清了它的内涵及边界,但是,自明治时代(1868-1912)以来日本的近代化历程,促使不少传统工艺(或其某些工序)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引入了一些机械,有些传统的用具和材料也不再被采用,因此,对于传统工艺品也是很难给予绝对严密的定义。事实上,关于传统工艺品的分类尚多少存在一些分歧,例如,日本政府对传统工艺品的指定,其分类是染织品、陶瓷器、漆器、木器、竹器、金属器、文具、和纸、其他;但日本工艺会则另有分类:即陶艺、染织、漆艺、金工、木竹工、人形、诸工艺。
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关于振兴传统工艺品产业的法律》所确定的规范以及根据该法所指定的“传统工艺品”,其中部分又和《文化遗产保护法》中作为“美术工艺品”而被指定的“重要文化遗产”和“重要有形民俗文化遗产”有所重叠[ 关于“重要文化遗产”和“重要有形民俗文化遗产”,可参阅周星、周超:“日本文化遗产的分类体系及其保护制度”,《文化遗产》2007年创刊号。]。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何区别,大概前者主要是指现在仍在手工生产,亦即作为传统工艺品产业需要予以振兴,后者则主要是作为文化遗产需要保护,但其未必仍具有产业的形态。
战后日本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一般国民的日常生活水平和质量均获得极大提升,到1970年代中期,人们对于传统工艺品的需要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加,这导致传统工艺品的产值在一个时期内持续增长,在1980年代基本维持在一年约5000亿日元的水平上,1984年为5237亿日元,达到峰值。随后,伴随着国民生活方式的急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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