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0/6/5 22:06:19

在我国第五个文化遗产日(6月12日)即将来临之际,又恰好临近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端午佳节(6月16日)。6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先生、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先生,介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等方面的情况。王文章部长介绍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方面,王文章部长谈到,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通过文化部门的不断努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卓有成效地全面展开,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由以往单项的选择性的项目保护,逐步走向全国整体性、系统性的全面保护阶段。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日益增强。各地党委、政府积极部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社会公众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已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公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参与保护的程度从根本上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未来命运。因此,今年“文化遗产日”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主题为“非遗保护,人人参与”,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特别是年轻一代自觉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
二、不断拓展保护领域。目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不断拓展,从原来的民间文学、传统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民族民间艺术,拓展到目前包括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大门类,内涵更加丰富,内容更加全面。
三、正在逐步形成科学的保护体系。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指导下,逐步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初步查明,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共87万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2006年和2008年国务院公布了两批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命名了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07至2009年评定并公布了三批共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了闽南文化、羌族文化、客家文化(梅州)、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6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稳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和传习所建设。逐步加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和队伍。中央和省级财政已累计投入17.89亿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确保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重视参与国际间的合作,赢得国际社会的积极肯定。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制度。我国已有22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有3个项目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国成为世界上入选代表作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200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今年5月,在中国艺术研究院挂牌成立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这表明国际社会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
就下一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王文章部长谈到,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首先,共性的问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主要依赖口传心授方式加以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这是国际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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