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民俗学研究:将乡民艺术“还鱼于水”
2009/4/7 13:53:11
———张士闪教授访谈录
张士闪:男,1964年生,民俗学(法学)博士,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研究所副所长,教授,艺术民俗学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艺术民俗学研究,近年来尤为关注20世纪乡民艺术研究,长期坚持在鲁中地区田野定点调查。已出版学术专著《艺术民俗学》(2000),《乡民艺术的文化解读———鲁中四村考察》(2005)等;发表学术论文《当代艺术民俗学的研究视界》、《小章竹马:村落语境中的艺术表演与文化认同》等40余篇。
廖明君:《民族艺术》杂志社社长/总编辑,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从学科理念到学术实践的艺术民俗学研究>
廖明君(以下简称“廖”):虽然今年我们才第一次见面,但《民族艺术》十年前就刊登过您研究山东传统民歌的论文,所以咱们算是老朋友了,可以随便聊聊。我注意到,去年你以“20世纪华北村落艺术研究”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的立项,今年你的《艺术民俗学》又被列为“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项目,你坚持了十余年的艺术民俗学研究受到了愈来愈多的关注。我感兴趣的是,先前你在武术民俗研究方面已小有所成,怎么又想到要做“艺术民俗学”方面的研究?
张士闪(以下简称“张”):说来话长。一门新学科的兴起,往往是天时地利人和诸般因素机缘凑巧共同作用的结果。作为归属于单位的“公家人”,我们经常需要考虑本单位整体事业的需要,这在某些时候就成为所谓个人“学术转型”的契机。1992年,山东艺术学院筹办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本科专业,鼓励教师根据自身的兴趣与特长开设一些“大文化”方面的课程。我因为在武术民俗方面下过一点功夫,尤其是对村落田野作业很有兴趣,没多想就选了“民俗学”。但既然身在艺术高校,我的“民俗学”从一开始就自觉不自觉地朝向“艺术”倾斜。现在想来,“艺术民俗学”既是我以往武术民俗研究的延伸,也是我从1985年到艺术高校任教以来“亲密接触”各种艺术活动的结果。
廖:往大处说,与当时的社会文化氛围也不无关系。
张:的确如此。1990年代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几乎在所有的人文社科领域,大家对于以往的研究模式都不满意,而且敢想敢干。我注意到,传统的艺术学研究中有两种比较偏颇的研究倾向,一种是从分割精细的艺术门类出发,偏重于对各种艺术文本作自闭性分析,另一种则因为选取了过于宏观的视角而容易流于空泛。由此导致的研究对于艺术来说只能是隔靴搔痒,很难让搞艺术的人真正认同,于是我们就听到了诸如“能说清楚的就不是真正的艺术”这类怪论。当初我的构建“艺术民俗学”学科的野心,不能不说与受到这方面的激发有关。我为这门新学科设定的学科任务,后来在《艺术民俗学》一书中做了比较完整的表达:它将“对艺术活动与民俗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双向的动态研究。……艺术民俗学研究正是试图去认识、诠释艺术参与社会运动的全部过程,即不仅要阐明在民俗生活中如何产生了艺术(包括产生了怎样的艺术、艺术如何反映了所处的民俗生活等),还要阐明艺术怎样影响了民俗生活的变迁,民俗生活的变迁对于秉承传统的艺术系统来说又意味着什么。”时过境迁,在十多年后的今天,我觉得这种指向艺术与社会之间互动关系的研究还是具有一定生命力的。只不过现今的艺术因为获得了比较宽松的社会环境,艺术的自律性特征与艺术主体的个人选择性比较突出,从而使得艺术与社会之间的这种互动关系显得更加复杂、更为多元罢了。
廖:作为亲历者,我对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波及整个学界的这一“学术反思”思潮也有深刻印象。这场“学术反思”,既表现为学人在各自专业研究领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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