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海民、王晓平:传统视阈与现代蜕变——地方戏曲保护中的学术理想
2011/12/30 18:35:29
引言
面对悠久、深厚的文化传统,我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要讨论如何使其“现代化”的问题,这是发展的必然态势。于是,在这样的语境之下,林林总总而又歧见纷呈的观点不断涌现,不一而足,一方面,人们感到问题的复杂与棘手,另一方面却又总是陷于无尽的争论之中,而这样,只能是于事无补。
并且,随着“文化软实力”(Soft power)【1】概念的提出,大到“文化强国”、次到“文化强省”、“文化强市”等一系列发展纲要的实施,由文化资源到文化产业,更是要无可选择地面临这一现代性的选择,这是传统向现代蜕变的新的时机。
鉴于此,我们有必要依据近几年来,尤其是国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以后的实际效果中做进一步的考察与总结,本文主要以陕西省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例,力图在新的保护语境下也就是传统的视阈里阐明其蕴含的价值,同时也表明在保护中所要着重开展的工作,我们旨在拿这样的例证和实践来探讨“传统与现代”这一对矛盾反映在戏剧上的复杂关系,在保护中首要的是立足于学术的立场来看待问题。而传统视阈则是我们基于学术立场做出的选择,也就是说,是以文化守成的姿态对待遗产、对待发展,我们理解,这是保护与发展中较为慎重的态度。
一 鉴往知来:历史经验的启示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文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于是,许多国家政府和民间机构纷纷行动起来开展了“非遗保护”这项意义深远的工作。2006年5月20日,陕西省戏曲类共有9个项目入选国家公布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应该看做是本省戏曲发展事业一个新的起点,同时也是保护与发展工作深化的一个契机,在此契机下,戏曲非遗的保护应向多方位延伸发展。
从学术角度来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从一个新的层面看待传统文化,是着眼于全球化时代文化多样性和多元化而提出来的一个实践措施。安葵先生指出:“今天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之戏曲艺术的研究是在原来的学术传统的基础上增加和转换一个新的角度,并非完全是新的开始。”【2】因而,我们也有必要把以往历史经验和当今的非遗保护一并结合起来考察。
既然作为“遗产”,那么就可以理解它一定是戏曲本身发展而来的结果。我们知道,任何艺术形式的发生、发展以至于消失,都有其过程和规律,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古代的学者对此已有深刻认识,王骥德在《曲律》中说:“世之腔调,每三十年一变,由元迄今,不知经几变更矣!”【3】而王世贞更是在《曲藻》里划出了这个“腔调”演变的路线图:“三百篇亡而后有骚、赋,骚、赋难入乐而后有古乐府,古乐府不入俗而后以唐绝句为乐府,绝句少宛转而后有词,词不快北耳而后有北曲,北曲不谐南耳而后有南曲。”【4】无疑,这种论断是符合戏曲发展史实的。不过我们在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学术立场或者学术研究,并非是要把这个史实看作是一个静态的结果,而是要着眼于全面、准确、科学的理解,也就是它不仅是有静态的特征,同时也是活生生的现实;不仅有表面的现象,也有背后深层的内涵;不只是单一的戏曲剧种,同时也是互相渗透和影响的整体,等等。因而,所谓的保护,亦即“活态保护”。就戏曲本身来说,它极具有“活态流变性”。针对这一特征,周传家先生曾专门撰文指出,民族戏曲要进行活态保护,他说:所谓“活态保护”,就是“有形保护”、“动态保护”。让民族戏曲不仅活在我们的记忆里,而且要活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活在史料记载里,而且要活在舞台上;不仅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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