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莉:明代太常乐官考
2011/8/10 19:37:45

明代太常乐官考
郑 莉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上海 200241)
摘 要: 太常是我国古代负责宗庙祭祀等礼乐活动的重要部门,其前身是周礼的春官宗伯,其官制设置、架构内容因各朝代礼乐需求不同而有所增减,但其掌管邦国宗庙祭祀礼乐的职能从未改变,直到清末封建社会结束。太常的乐官专门负责王朝雅乐,其发展经历了从专掌祭祀雅乐到兼领俗乐再到只掌雅乐这样一个发展过程。到了明代,太常乐官的职能非常集中,并且不同于前朝,废除了太乐、鼓吹等乐署,新建神乐观,以道士承应祭祀典礼。
关键词:明代;太常;乐官;祭祀;雅乐;协律郎;神乐观
分类号: K892.2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2-9838 (2011)02-0070-13
太常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官职,负责宗庙祭祀等礼乐活动,在中国古代礼乐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太常续考》卷七云:“太常,古秩宗。”秩,序也;宗,宗庙也。秩宗,主次序百神之官,而专以秩宗名之,是因为以宗庙为重。《周礼》又称宗伯,春官,掌天神地祇人鬼之礼。秦代定官制,设奉常以掌宗庙礼仪,与周制六卿之一的春官宗伯职掌相似。奉常是后代太常的前身,此后历代或有变动,但太常之设迄清末始废。
关于太常的含义,有两种解释:应劭《汉官仪》认为“欲令国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称太常。”[1](8)杜祐《通典》则认为“太常者,王之旌也,画日月焉。王者有大事则建以行,礼官主奉持之,故曰奉常,又改为太,尊大之义也。”[2](692)两种解释都指出“太”即大之意,后者似更确。“太”,《说文》解释为“泰”,段注云:“泰,从大声,转写恐失其真,后世凡言大,而以为形容未尽而作太,如大宰俗做太宰。” [3](十一篇上二,565)太即大。常,从巾尚声,段玉裁注云:“从巾者取其方幅也。” [3](上篇下,358)故“常”有旗子之意。《周礼·卷八·夏官司马下》云:“节服氏,掌祀朝观,衮冕六人,维王之太常。”[4](324)意思是说周王在祭祀朝观时,身穿衮冕,以六人捧持太常旗。太常旗上画有日月星辰交龙等图案,是王者的象征。后来便将捧太常旗的官员定为奉常,遂以王旌太常为礼乐卿之名。
太常职掌国家祭祀礼乐,其礼的部分奠基于周礼,经过几个朝代的发展完善,到唐代定型为吉凶军宾嘉五礼。而乐的部分则经历了从专掌祭祀雅乐到兼领俗乐再到只掌雅乐这样一个抛物线形的发展过程。到了明代,官制已经非常成熟,但太常的职能却大为缩小,由独立的机构降为礼部属官,其中乐官的职属也紧缩了许多,本文拟专门研究明代太常乐官的设置、职能、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一、明之前太常乐官发展沿革
太常之设由来已久,《宋书·百官志》云:“太常……舜摄帝位,令伯夷作秩宗,掌三礼,即其任也。周时曰宗伯,是为春官,掌邦礼。秦改曰奉常,汉因之。景帝中六年,更名曰太常。”[5](1228)以宋代为界,太常乐官的发展分为前后两期。前期乐官职掌不断扩大,从只负责宗庙祭祀乐舞,发展到并典太乐、鼓吹、清商、总章四署,兼领雅乐、俗乐、少数民族及异国乐舞。其职能主要有三:一是执掌邦国祭祀宴飨乐舞及赞引谒导;二是正乐,调和律吕以正雅乐;三是掌管天下乐籍,对乐人进行教习、考核及安排供番事宜。后期从宋代开始,太常乐官职能开始走下坡路。唐时太常品秩与礼部尚书持平,而北宋元丰改制后,其品秩降为正四品,礼部尚书则为正三品。宋徽宗时又建大晟府规范雅乐,完全接管太常乐官。南宋由于国势衰微,乐官规模又缩小了不少。元明以来,乐籍转归仪凤司或教坊司掌管,太常只负责祭祀用乐,成为礼部下属的一个执事机构。其具体的发展沿革我们可以用一个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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