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英:达斡尔族说唱艺术乌春的价值与保护建议
2011/8/10 19:35:06
达斡尔族说唱艺术乌春的价值与保护建议
安 英
(内蒙古艺术研究所,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摘 要:乌春是达斡尔民族创造的古老的说唱艺术形式,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乌春的传承与保护要体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要进一步做好更深层次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应当建立乌春传承人档案,有计划地提供资助;要加强乌春传习人才的培养和强化学术研究工作。
关键词:达斡尔族;乌春;说唱艺术;价值;保护;建议
分类号: I29.2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9838 (2011)02-0026-06
乌春 (黑龙江地区称“乌钦”)是达斡尔民族创造的古老的说唱艺术形式,是传承至今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及文化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乌春作为达斡尔族的说唱艺术,流行于中国达斡尔族聚居地的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牙克石市和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富拉尔基区、富裕县和龙江县,以及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塔城地区。2006年,达斡尔族乌春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至此,达斡尔族的说唱艺术乌春的价值,才逐渐被人们认知。它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域文化特色,丰富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性。
任何一种艺术样式的产生,都离不开它所依附的民族的历史及文化背景。乌春作为达斡尔族的古老说唱艺术,其产生与达斡尔族社会生活息息相关,达斡尔族原始神话、民间故事、英雄史诗、原始宗教文化等,都对乌春的起源与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纵观乌春作品的创作,大体可以分为初创时期、清代、新中国成立后三个重要创作时期。乌春以口头说唱的方式相传,被誉为达斡尔族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通过探究乌春独具特色的艺术形式、展示蕴藏在其内部的民族文化基因与精神特质,挖掘其历史传承价值与科学认识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保护及传承这一古老艺术形式的具体举措。
一、乌春的价值
1.乌春的认识价值
高尔基曾经说过:如果不知道人民的口头创作,那就不可能知道劳动人民的真正历史。纵观乌春作品的全貌,其现实性特征极为明显,可以说是达斡尔民族历史文化的全方位写照,它形象地传递着本民族社会发展的诸多信息。
就我们现在收集到的乌春作品来看,无论是文人创作的乌春作品还是民间集体创作的乌春,都具有展示民俗心理、民俗观念的功能,实录民俗活动与主题事件的叙述常常结合在一起,让乌春作品更加生动,形象更加丰满。玛玛格其 (约清同治年间~光绪年间)创作的乌春作品《赴甘珠尔庙会》,讲述了达斡尔人赶庙会的情景,由此可知,达斡尔族人赶庙会之风俗由来已久。作品中尽显庙会热闹的场面,无论是宗教活动,还是游艺、交易场面,均形象生动,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的繁荣。另一乌春作品《少郎与岱夫》①,虽说涉及的是现实题材的作品,但其中也多有反映达斡尔族民俗风情的描述。特别是描写萨满盛典时的唱段,充分展现了其时其地典型的风土人情画卷。
西莫乎屯办起萨满会,
男女老少多欢畅。
东屋玩起“嘎拉哈”
西屋的纸牌打三丈。
老老少少跳“罕伯”,
一片欢腾的好景象。
老人拉起四弦琴,
罕伯曲儿高声唱……[1](1214)
乌春作品中反映传统伦理关系的内容,对于认识达斡尔族社会结构及伦理道德观念具有独特的价值。乌春作品《宴歌》,描写了两个部落之间的生存状态和相互关系,反映出达斡尔族古老的社会组织形式及其职能,其婚姻形式也是和所处的社会形态相适应的。父母之命、宗法制度、封建门第观念、伦理道德等,都从不同程度上对达斡尔人的婚姻起决定作用,造成不同的婚姻结局。因此,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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