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秦访谈录 音乐与文化的关系何在
2009/4/7 13:46:32
洛秦:男,1958年生,博士,现任上海音乐学院副教授、科研处处长、音乐研究所副所长、《音乐艺术》副主编、中国音乐史学会副会长、美国肯特大学音乐人类学博士。主要从事音乐人类学、中国音乐史学研究。已经出版专著!Kuuju: the Chiue.se Cla.s.sical Theater and It.s LZevival in Social } Ecouom-is } Political } and Cultural Contexts ,《中国古代乐器艺术发展史》、《美国社会和街头音乐家》。
廖明君:男,《民族艺术》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副研究员。
廖明君(以下简称廖):
洛秦先生,《民族艺术》1999年第二期上刊登了你的文章《我们作用于音乐,还是音乐作用于我们》。在文章,你从一个很有意思的角度和特殊的表述方式论及了音乐与人类文化的关系,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关注。我想询问,从简历看,你原先是从事音乐历史研究的,你是如何转到人类学领域来的?换句话说,是什么动机或想法使你转变了研究领域?我们能不能就从这里谈起?
洛秦(以下简称洛):
我的研究领域的转换,从专业上讲其实是一个非常不自觉的选择。我在《美国读书中的尴尬一二》这篇小文中已经提到,当年去美国读书是许多人的希望和梦想。很多年后悟出来,这读书潮流中的希望和梦想是人各有志的。我也随着潮流横渡去了大西洋彼岸。然而,在去之前对于与美国读书有关的一切其实一无所知,包括去学什么。所以,去了以后,在读书中遇到了许多料想不到的尴尬和艰辛。
原来我从事的是中国音乐史研究,尽管在美国有一两位美籍华人教授也从事这方面研究,然而如果去美国学习这一专业,将会是一件难以让人理解的事情,况且也没有这一专业。所以,为了想去美国,就稀里糊涂地选择了音乐人类学(也称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专业。就是这样,在不自觉的情况下,踏入了这个领域。当然,进入音乐人类学领域之后,发现那里是一个非常广阔的天地。心想,稀里糊涂地进来,或许将来能够比较清晰地出去。
然而,从研究的学术思想上讲,虽然当年在从事音乐史研究时,对音乐人类学一无所知,但是,音乐和文化的关系的重要性,我很早就潜意识地意识到了。比如,我早年的一篇论文,提出了《朱载琦十二平均律命运的思考》(《中国音乐学》1987/1)。文章指出,朱载浦“十二平均律”理论的提出早于西方,但为什么没有在中国得以实施?是清朝廷的昏庸,还是中国音乐实际不需要这种理论的实践?我从当时的社会和历史条件、中国音乐体系的特征、中国乐器的结构和器乐的属性、朱载埔创建该理论的主导思想,以及西方十二平均律的理论和
因为,音乐人类学作为一个学科的概念是模糊的。学科指的是一个科学研究的领域。如自然科学中有数学、物理学、化学,人文科学中有社会学、哲学、心理学等。这些学科对自身研究的对象、内容、范围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如数学是一个研究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数;心理学研究的是人的认识、感情、意志等心理过程,以及能力和性格等心理特征,它的研究对象是心理活动。那么,音乐人类学研究的是什么呢?
对此音乐人类学学者们有过许多界定。虽然在将音乐安放在文化背景中来研究这一点上,目前大家都是达成共识的,但是,事实上这一点并不是一个学科的性质。作为一个学科,它要有一个非常具体的研究对象、内容和范围。无疑,音乐人类学研究的是“音乐”。可是,音乐学研究的对象更是“音乐”。或许,因为音乐人类学(anthropology of Music)是与人类学的结合,所以人们把它看成是音乐学下属的一个分支。如果将音乐人类学作为音乐学的一个分支,它将与体系音乐学中的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音乐社会学等并列。然而,又有了问题。这些体系音乐学中的每一个分支都有自己明确的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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