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艺术人类学理论与方法学术研讨会”综述(二)
2009/5/15 22:30:56
第三板块艺术人类学的理论探讨 下午14:00—15:45
主持人王杰
评议人王铭铭
首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刘正爱研究员作了题为《“抢注”中的艺术人类学》的发言。
刘正爱首先从她自己在东北做一个仪式的研究谈起。她所做的仪式是祭祖,大多数都是从艺术,舞蹈的方面来关注,但实际上这是一个完整的宗教仪式。借用抢注这个词来谈当代中国学科发展的过程当中,作为艺术与人类学两个不同学科的碰撞和过程。上世纪90年代起,就有人以研究艺术人类学自称,这些人主要是来自美学,文学等领域的专家。实际上人类学家也很早使用了这个概念,王建民教授在1995年就在各个学校开设了艺术人类学的课程。但是制度化的课程还是从美学和文学开始。在人类学领域中,虽然很多学者在研究当中涉及到很多艺术的内容,并没有正式用艺术人类学来定义自身的研究。
刘正爱说,人类学家并不是不重视艺术,而是他们眼中的艺术是镶嵌在生活当中的,是有着文化和社会的脉络在其中。因此并没有意识将属于艺术的部分抽取出来作为单独对象研究,再冠以艺术人类学的帽子。有一些专门以艺术为对象的研究是存在的,但是从把握整个社会文化的脉络入手的,没有明确打出艺术人类学的概念。人类学家主要着重描述的是人,物、艺术只有与人发生关系的时候才会产生人类学意义。
刘正爱介绍说,2006年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在北京成立,从人员构成来看,也有民俗学家和人类学家的参与,大多数还是来自于美学,文艺,戏剧,音乐,艺术史等领域的专家。艺术人类学在民俗学或者人类学领域似乎已经形成小小的潮流,跟非遗的大河开始交汇。尤其是民俗学家,在构建非遗相关概念以及规定,和在实施过程中成为非常重要的主体。这时候民俗学家和人类学家可以充分发挥优势,为非遗的申报和保护提供参考。但艺术人类学还没有形成分支学科,只是一种方法和视角,而学界对艺术的关注和非遗运动的兴起,有可能导致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人类学或艺术民俗学。这一点也可能导致人类学、民俗学趋向艺术人类学走向分支学科的最重要途径之一。但我们还要有一种警惕,不要使一门学科在文化保护的名义之下,成为权力的附庸,或代言人。
刘正爱提到,有学者提到艺术人类学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但这样就等于说艺术人类学与人类学是同时产生的。不太妥当。实际上人类学的艺术研究和艺术人类学是不同的概念,二者不能混同。毕竟艺术人类学的概念是晚近才出现的,而且它之于艺术学,美学,和之于人类学,民俗学,所指称的基本概念和研究对象可能是不同的。在同一个学科当中也是如此,在人类学当中对于艺术,西方学者更多的是指非西方社会的艺术品、音乐、或与此相关的一些宗教实践。近20年来倾向于后现代式的,解构主义式的研究。台湾的人类学家研究艺术,可能更多的关注原住民的物质文化,大陆学者可能更倾向于研究国内的民俗艺术,或少数民族艺术等等。日本学者研究艺术更多面对非西方,或非日本社会。
面对来自西方的艺术概念,美学家、文艺学家,与人类学家的理解也存在差别。前者更倾向本质性的看待艺术,人类学倾向于从解释学的角度来看待艺术。这就存在对艺术的理解与阐释的问题,即什么是艺术的问题。除了研究主体,即学者的不同理解之外,还有研究对象自身的不同。所谓艺术,在各个不同的社会文化中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一种文化中的艺术在另一种文化中可能不被认为是艺术。这是从事艺术人类学的学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目前在国内,以人类学为取向的艺术人类学和以文艺学、美学为取向的艺术人类学在方法上还存在一些隔阂,其中的不同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不同,均值的我们认真思考。
刘正爱还指出,从人类学角度而言,我们研究艺术的目的是从文化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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